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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406-00070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叶集区史河街道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成文日期: 2024-06-21 00:00 发文日期: 2024-06-21 11:09
文  号: 史河街政办〔2024〕10号 词: 村社月度工作效能
政策咨询机关: 史河街道党政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0564-6499033
名  称: 【其他文件】六安市叶集区史河街道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史河街道2024年村社月度工作效能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性: 有效

【其他文件】六安市叶集区史河街道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史河街道2024年村社月度工作效能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4-06-21 11:09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史河街道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村社,街属各部门:

现将《史河街道2024年村社月度工作效能考评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六安市叶集区史河街道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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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河街道2024年村社月度工作效能考评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村社干部管理,深入推进村社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激励先进奋力前行,鞭策后进迎头追赶,根据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民主、注重实绩为原则,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坚持突出重点、逐月评定、正向激励、严格奖惩,切实增强各村社干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改进工作作风、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坚决杜绝轮流坐庄等形式主义,不断提高工作效能。

二、考评对象

8个行政村、8个社区。

三、考评内容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根据每月工作完成情况,评定当月“效能之星”村(社)和“效能预警”村(社)。每月评定的“效能之星”村(社)原则上不超过2个。

四、考评范围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评为当月“效能之星”村(社)

1.承担的工作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省直部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通报表彰奖励的,在全区乡村振兴擂台赛作为观摩点的;

2.在文明创建、土地整治、乡村振兴等重点全街工作中,认真完成镇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并成效显著的;

3.取得重大工作成效,形成典型经验和示范效应,被区级以上部门总结推广的;

4.在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等方面进行创新性探索,形成的经验做法在全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推介的;

5.在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建设等社会综合治理方面发挥重大作用的;

6.在引进农业产业项目、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带动村级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的;

7.在解决征迁安置等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中取得突破进展,稳妥有序完成的;

8.在招商引资中提供有价值线索并完成签约的;

9.连续三个月在村(社)月度综合考评第一的;连续两个季度被授予“红”旗的;

10.其他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认定有突出贡献的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评为当月“效能预警”村(社)

1.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区、街道工作要求中推进不力、进度迟缓,受到通报、约谈或被媒体曝光的;

2.在贯彻落实全街中心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中推进不力,影响全年目标任务完成的;

3.在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中责任和服务意识不强,导致群众和企业合理诉求不能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未能按时按质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工作事项,经督查督办仍无明显进展的;

5.发生越级上访,进京、赴省、到市、来区信访、集体访、重复访或造成较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的;

6.因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影响工作进展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或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

7.连续三个月在村(社)月度综合考评倒数第一的;连续两个季度被授予“黑”旗的;

8.其他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认定给全街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

五、考评流程

(一)组织申报。各行政村(社)根据本村(社)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向街道督查考核办公室报送“效能之星”村(社)申报材料。本村(社)当月存在“效能预警”情形的,也应如实报告。

(二)初步评定。街道督查考核办公室对村(社)提交的“效能之星”申报材料和应评为“效能预警”村(社)的情形进行汇总分析,结合日常督查情况,形成当月“效能之星”村(社),“效能预警”村(社)建议。

(三)会议审定。街道督查考核办公室将建议名单及相关依据材料提请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当月“效能之星”村(社),“效能预警”村(社)。

(四)公开通报。街道督查考核办公室印发月度效能考评通报并在全街通报。

六、结果运用

(一)被评为“效能之星”村(社)的,奖励本村(社)“两委”全体干部每人每次500元(逐次审核、逐次发放),在村(社)年度综合考评中加0.5分;被评为“效能预警”村(社)的,按照村(社)“两委”班子每人每次500元的标准扣减年度考核奖(逐次审核、年终扣减),在村(社)年度综合考评中扣0.5分。(其他社区工作者、乡村振兴专干、后备干部参照执行)

(二)“效能预警”村(社)在通报下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街道督查考核办公室报送预警事项整改情况。

(三)一年内2次被评为“效能预警”村(社)的,视情由街道分管或联系领导对该村(社)书记进行约谈;一年内3次被评为“效能预警”村(社)的,由街道主要领导对该村(社)书记进行约谈。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史河街道月度工作效能考评奖惩审核表

附件

史河街道月度工作效能考评奖惩审核表

报送村、社区(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村名称

 

考评月份

     年    月

考评结果

     

序号

职工姓名

身份类型

奖励/扣减金额

序号

职工姓名

身份类型

奖励/扣减金额

 

 

 

 

 

 

 

 

 

 

 

 

 

 

 

 

 

 

 

 

 

 

 

 

 

 

 

 

 

 

 

 

 

 

 

 

 

 

 

 

 

 

 

 

 

 

 

 

本次合计应奖励/扣减金额

 

街道督查考核办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街道分管领导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街道财政所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①获得当月“效能之星”和“效能预警”的村、社区填报本表;②“考评结果”填写“效能之星”或“效能预警”;③“身份类型”填写“职务”“社区工作者”“后备干部”等;④本表一式四份,街道督查考核办、街道党政办、街道财政所、填报村(社)各存一份。

六安市叶集区史河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4年6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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