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街属各部门:
现将《史河街道2024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六安市叶集区史河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
一、 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危害,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安徽省抗旱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六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六安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六安市叶集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六安市叶集区乡镇(街道)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街道防汛抗旱和应急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史河街道行政区域(彭洲村、观山村、柳树村、万佛社区、东楼社区、瓦房社区、茶棚村、叶南村、史河湾村、花园回民村、新元社区、小南海社区、顺河社区、柳林社区、胜利社区、新桥村)水旱灾害预防与处置。
(四)工作原则
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村社书记负责制。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公众参与、集体联防。
(五)重点防护对象
城区、村社易积水交通主次干道、桥涵、学校、医院、重要生产仓储、低洼易涝的居民点和企事业单位、地下车库、人防工程等重要场所。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及职责
街道办事处设立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防指),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指导、监督全街道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
2.制定全街防汛抗旱工作政策、制度等;
3.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检查,监督落实重要工程和重点地区防汛抗旱责任;
4.组织协调、指挥、决策和指导监督重大水旱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5.指导监督防汛抗旱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6.执行上级河道、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洪水调度、应急调度指令;
7.组织协调各村社及辖区单位应急抢险队伍及各专业队伍开展应急抢险工作以及受灾区域群众的安全避险工作,特别是低洼地区的群众避险、撤离及安置工作;
8.及时了解掌握辖区水旱灾害情况,并向上级及时报告;
9.承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二)街道防指组成
街道防指由党工委书记任政委,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指挥长,分管防汛抗旱的党工委委员任常务指挥长,党政班子成员、武装部副部长、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平安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农村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农村建设发展中心副主任、综合执法中队副中队长等成员。街道防指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平安建设办公室,汪祖冰同志兼任街道防指办公室主任。村社及辖区单位分别成立相应的防汛抗旱应急指挥机构和抢险救援队伍。
发生全街性大洪水时,街道防指可提请街道办事处调整街道防指负责同志和成员,根据需要成立综合协调、综合保障、防洪调度、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卫生防疫、宣传报道等工作组,承担防汛抗洪相应工作职责。
(三)街道防指领导及成员单位职责
政委(党工委书记):主持街道防汛抗旱全面工作。
指挥长(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负责指挥全街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全面工作,执行国家防总和省、市、区防指的命令,进行重点检查,及时部署研究解决防汛、抗旱、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常务副指挥长(分管防汛抗旱的党工委委员):协助指挥长抓好防汛抗旱工作,负责解决防汛、抗旱、抗洪抢险和生产救灾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负责重大险情的抢护和抢险队伍的组织;负责保障抢险用地,制定防御方案,落实防御措施;并领导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指挥(党工委副书记):负责水环境质量应急监测和城市供水安全;负责城区防洪、排涝及供水工作;负责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治、监测、勘察和预报预警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做好防汛抢险取用土地协调工作;根据街道防指安排意见,协调落实防汛抗旱用电指标。负责防汛、抗旱、排涝和灾民生活的电力供应及水毁电力线路修复;负责其所管理的水利设施的安全运行工作,督促指导全街做好水利设施的安全运行工作;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和洪水预报;负责主要河道水库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负责指导防汛抗旱设施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协调防洪保安建设、除险加固工程、抗旱水源工程等资金的计划协调、安排;及时做好防汛抗洪所需毛竹、杉木等的调拨和供应。负责水旱灾害的救灾工作,对受灾群众实施救助安置;组织核查灾情信息,统一发布灾情。
指挥(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负责与部队联络,组织民兵力量参加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等重大抢险救灾行动;指导重大险情的抢护、抢险、救灾队伍的组织;协助指挥长审定群众的迁安撤退方案,督促检查防汛命令的执行情况。负责汛期灾情收集上报工作。
指挥(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负责防汛抗旱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及灾区社会治安工作;负责打击偷盗防汛物资等各类防汛抗旱违法犯罪。
指挥(党工委委员、党政办公室主任):协助指挥长工作,协调全街防汛、抗旱、抗洪抢险和生产救灾中的相关事宜;负责防汛抗旱工作的车辆调度、安排和保障工作;根据街道防指动用指令,负责对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协调做好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和组织调出;负责汛情紧要时防汛抗旱会商、值班值守场所和防汛抗旱决策信息系统的保障工作。
指挥(党工委委员,农业农村水利工作分管领导):协助指挥长抓好防汛抗旱工作,重点对接上级水利部门协调水情旱情预警、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管理和运行补偿工作;负责在汛期及时收集传达天气预报、实时雨情和天气形势分析资料及其他与防汛抗旱有关的气象信息;负责防汛期间河道漂木的管理工作,紧急期间,协助做好砍伐林木的工作;指导干旱地区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协调重要河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根据调度预案组织农业生产人员制定临时度汛方案,做好农用抗旱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工作;负责打击破坏防洪和灌溉工程设施犯罪;负责防汛抢险技术支撑,组织指导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工作;负责洪涝旱灾发生后的灾后保险理赔工作。
指挥(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负责防汛抗旱时期的组织纪律检查,督查各村社书记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情况,掌握党政领导干部在组织防汛抗旱和救灾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指挥(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负责组织指导防汛、抗旱、救灾的舆论宣传工作及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协调防汛抗旱网络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协调人防通讯、队伍力量,协助防汛抗旱指挥、应急通讯和抢险保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文化经营单位、旅游景区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
指挥(党工委委员、常务副主任):负责协调防洪保安建设、除险加固工程等资金的计划安排;负责全街防汛、抗旱、抗洪抢险和生产救灾的经费和物资筹集,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负责组织安排危险区民政福利设施及财产安全转移等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村社及时将符合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受灾群众,按规定程序纳入保障范围;负责指导各类学校加强防洪避险知识宣传,指导在校师生及时开展应急避险工作,督促指导受灾学校开展灾后自救和恢复教学秩序;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向街道防指提供洪涝旱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负责协调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做好水旱灾害地区疾病防控、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协调监督检测饮用水水源卫生情况,确保饮水安全,防止重大疫情发生;负责街道工业厂区的防汛工作,协调安排防汛抗旱有关物资。
指挥(党工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防汛抗旱时期的纪律监督检查,掌握各村社和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在组织防汛抗旱和救灾工作中遵守纪律情况;负责对本预案重大工作安排部署进行督办,对违反本预案的行为,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违法违纪责任。
指挥(党工委委员、执法中队中队长):负责危及防洪安全的违章建筑的排查和拆违工作;负责协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做好防汛抗旱治安保卫工作;协助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协调保障运送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协助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偷窃防汛物资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指挥(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及台风防御工作;负责监督、指导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安全度汛工作的督查和检查,防范洪涝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及时组织、协调防汛抗旱突发事件中涉及生产安全的应急救援处置,收集并上报灾情;负责及时协调、组织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所需车辆等交通运输工具,运送受灾人员、抢险救援人员和救灾物资;负责协调、组织抢险救援力量实施水毁道路桥梁的修复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国道、省道水毁修复工作;负责协调、组织落实全街防汛抗旱车辆、船只以及水毁路桥修复工作;负责宁西铁路叶集段及叶集火车站的防汛工作;负责水毁铁路的修复,保障抢险期间宁西铁路叶集段通畅;负责街道防办工作。
指挥(分管文明创建的班子成员):负责城市排水管道、街道排水系统的管理工作,确保排水通畅;负责指导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排涝、防台风工作;负责城建系统所属防洪、排涝工程安全运行;负责指导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排涝、防台风工作;负责防汛期间集贸市场的安检工作,确保汛期市场秩序稳定;负责指导、组织灾区群众转移和撤离工作;负责街道集中安置点的保障、管理工作。
三、 预防和预警
(一)降水预报
降水预报工作及降雨预警级别由街道防指传达和发布。
(二)信息上报
1.上报时间
灾害发生后,各村社要在15分钟内向街道防指报告有关情况。街道防指接到各村社灾情报告信息后,根据灾情动态,对重大灾情和可能发生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在15分钟内向街道防指报告,并在30分钟内向区政府、区防办同时上报。
2.上报内容
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灾情发展趋势、要求支援和帮助等内容。
(1)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灾害类别、灾情发展趋势等。
(2)灾害应急处置措施、处置效果、支援请求等。
(3)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三)预警级别
按照汛情预警,由高到低分别为I、II、III、IV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1.蓝色汛情预警(IV级)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蓝色汛情预警:
(1)预报未来12小时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区危旧房屋漏雨;城区主干道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开始积水,积水深度可能达到20厘米,造成交通拥堵等现象。
(2)梅山水库洪泄,史河流量在800—1000m3/s范围,大堤部分堤段出现险情。
2.黄色汛情预警(III级)
当出现下列情况,启动黄色汛情预警:
(1)预报区未来6小时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已经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区危旧房屋严重漏雨,威胁居民安全;城区主要干道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到20厘米以上、30厘米以下,局部地下设施进水,造成短时严重交通堵塞。
(2)梅山水库洪泄,史河流量在1000—1400m3/s范围。大堤全线出现险情,部分堤段出现大险情。
3.橙色汛情预警(II级)
当出现下列情况,启动橙色汛情预警:
(1)预报未来3小时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经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区危旧房屋倒塌;城区主要干道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到30厘米以上、50厘米以下,多处地下设施进水,造成城市主干道中断。
(2)梅山水库泄洪,史河流量在1400—1600m3/s范围,大堤全线出现大险情,部分堤段出现重大险情。
4. 红色汛情预警(I级)
(1)预报未来3小时雨量将达到100毫米以上或者已经达到100毫米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区主要干道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到50厘米以上,造成大面积交通中断或者交通瘫痪。河道水可能从城市雨水排放口发生倒灌。
(2)梅山水库泄洪,史河流量在1600m3/s以上,大堤全线出现重大险情,部分堤段可能溃堤。
根据区防办汛情通报,启动红色汛情预警。
四、 应急响应
(一)蓝色汛情(IV级)响应/大雨-暴雨防御方案
1.街道防指主任,各村社书记带班,人员到岗到位,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通讯畅通,各村社应急队伍做好排涝抢险准备工作。
2.各村社密切监视城区降雨变化,及时掌握辖区内涝情况,及时向街道防办报告信息。
3.各村社做好防汛物资筹备准备,编织袋装沙土待用。
4.各村社组织人员进行河道、堤坝、低洼积水点巡查并及时向街道防办报告情况。
5.各村社做好低洼处、危旧房屋内群众转移、撤离准备。
(二)黄色汛情(III级)响应/暴雨-大暴雨防御方案
1.在IV级响应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各村社工作人员加强对重点内涝部位的现场巡查。
2.各村社应急队伍及时深入一线,全面掌握辖区降雨及积水情况;主要积水点抽排设备提前运达现场;立即对辖区主要街道、隧道、桥涵、背街小巷、住宅小区等积水严重地段实施抽排作业;对淤积堵塞的排水管道进行疏通,并设立明显警示标志,防止意外发生。
3.各村社组织人员进行河道、堤坝、低洼积水点开展24小时不间断巡查并及时向街道防办报告情况。
4.部分村社充分做好封堵观山石场、马道河公路桥、绳铺桥头、新312国道6座桥涵、宁西铁路桥涵等缺口的人力、物力准备。
5.根据强降雨发生区域、重点除涝部位及降雨趋势,街道防办检查各村社上岗情况,询查涝情、险情、灾情。
6.街道防指随时向区政府、区防指报告灾情和排涝工作开展情况。
(三)橙色汛情(II级)响应/大暴雨防御方案
1.在III级响应基础上,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全部上岗到位,各村社应急队伍全部一线待命。各类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处于开通状态。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部署和职能分工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2.各村社应急队伍按照街道防指及各村社书记安排,对辖区积水点积极进行抽排,个别积水较深的路段和部位设立警示标志,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各村社对存在重大险情区域的群众及时进行安全避险转移,及时向街道防指、办事处汇报困难,解决受灾群众的吃、住和医疗等问题;街道防指及时向上级防指汇报情况并申请物资支援。
4.对存在重大险情区域或相应淹没区由各村社按各自拟定的预案撤退人员,转移物资器材。同时,提醒群众不要在低洼地带或地下通道停留,引导到相对安全的区域。
5.视情况封堵观山石场、马道河公路桥、绳铺桥头、新312国道6座桥涵、宁西铁路桥涵等缺口。
6.联系公安、交警部门现场维护排涝秩序及疏散安置的安全保卫,对城区积水严重的地段实施交通管制;联系区卫健委做好严重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联系供电部门派出检修人员巡视,确保雨水泵站及排水设施的动力用电以及灾害地区供电安全。
7.街道防办及时收集掌握辖区积水和群众受灾情况,及时向区防指、区政府报告。
(四)红色汛情(I级)响应/特大暴雨、暴雨渍涝防御方案
在II级响应基础上,街道防指在区防指、区政府领导下,领导和指导辖区各基层组织组织各方面力量全力投入防汛抢险抗灾工作。
1.在街道防指政委、指挥长统一指挥下,常务指挥长、指挥一线指挥,各级应急队伍投入战斗,全力以赴防、抢、撤。
2.加大重点区域积水排抽,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3.各村社立即对受灾群众进行撤离。
4.街道防指紧急安排下拨应急救灾安置资金。
5.各部门各尽其能、各司其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应急抢险工作顺利进行,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五)应急响应结束
当暴雨洪水灾害逐步减轻或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时,可根据汛情变化,由街道防指根据上级指令和灾害排除完成情况,宣布结束应急响应。
五、人员转移避险
(一)转移避险原则
转移避险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转移避险由辖区各村社书记负总责;各村社两委干部按照包保村(居)民组具体抓好落实并负直接责任。汛前,各村社对本辖区转移避险对象的居住地点、房屋状况、人口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安置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拟定好转移避险路线。转移避险责任人对转移避险对象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动员和说服教育工作,对不服从转移避险命令的人员可采取强制转移避险措施。
(二)集中安置点的设置
出现III级预警后,街道防指、各村社统筹协调设置集中安置点并迅速启用。街道集中安置设在明强学校,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集中安置点的后勤保障工作。各村社负责集中安置点群众的日常生活保障。
(三)转移避险启动
街道转移避险由街道防指命令为第一信号,各村社根据命令立即启动转移避险,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需要转移的群众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再逐步撤离到安置点。
(四)转移避险结束
各村社在确认转移避险人员全部安全转移撤出后,向街道防指及时反馈转移结束信息。在街道防指下达解除应急响应后,各村社有序组织转移避险返回。
六、应急保障
(一)应急物资准备
1.街道防指、各村社积极做好应急响应期间所需的物资,包括:工程机械车辆、抢险队、块石、沙、碎石、编织袋、铁掀、救生衣、绳索、照明器材、油料、救生设备、对讲机等。
2.各村社要认真贯彻落实防汛抢险物资储备责任制的要求,按照国家储备、社会团体储备和群众储备相结合的原则,足额储备防汛防涝物资并严格落实专物专用、专人专管。
3.各村社要加强救援器材、设备等物资的使用管理,结合自身特点、范围,对重点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对存在易涝点的村、社区要配备必要的排涝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安全储备定量的燃料和机油,同时做好排涝设备的安全操作学习、培训工作。
(二)应急队伍准备
1.街道防指、各村社依托干部、职工、民兵、村(居)民组长、志愿者、群众团体等成立防汛抗旱应急队伍,街道防办、各村社做好救援队伍建设并定期开展防汛抗旱抢险应急演练和培训。
2.IV级、III级应急响应发生时,由街道防指按照预案调动各村社应急队伍进行处置;II级、I级应急响应发生时,由由街道防指统一指挥,各村社应急队伍认真执行,并接受上级防指统一调度指挥。
(三)加强值班和信息畅通
街道、各村社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各级责任人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各级应急队员雨天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上通下达,政令畅通,及时发现、处理险情和隐患。非汛期如遇暴雨等极端天气,各相关责任人和抢险队员按照此预案执行。各村社在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同时,应快速、准确向街道防指报告有关情况。
街道防指24小时值班电话:0564-6499033;0564-6499313。
七、附则
(一)街道防汛抗旱工作由街道防指负总责,各村社对本辖区防汛抗旱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本辖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责任分解落实,应急准备和措施的执行。
(二)本预案由街道防办负责解释。
附件:1.史河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名单
2.史河街道防汛抗旱具体地段责任人名单
3.史河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队伍花名册
4.叶集区史河街道群众转移避险情况表
5.史河街道防汛抢险救灾物资清单
附件1
史河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名单
政 委:尤如君 党工委书记
指 挥 长:凌公安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指挥长:汪祖冰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指 挥:黄开友 人大工委主任
刘建军 党工委副书记、政协联络组组长(兼)
陈 钊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孙开铭 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宋神州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 涛 党工委委员、纪检监察工委书记
柏 洁 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陈 钰 办事处副主任
孟青山 综合执法中队中队长
吴 洋 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主任
陈 卓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何士亮 农村建设发展中心主任
成 员:刘 洋 武装部副部长
余鑫焱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黄丛彪 平安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管 昊 农村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朱皖豫 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韩如奎 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段元成 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兆杰 农村建设发展中心副主任
尤如兴 综合执法中队副中队长
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平安建设办公室,汪祖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史河街道防汛抗旱具体地段责任人名单
村社 |
责任人 |
村社 |
责任人 |
柳林社区 |
徐丹丹 |
观山村 |
台德军 |
柳树村 |
刘 源 |
万佛社区 |
余鑫焱 |
彭洲村 |
尤如南 |
小南海社区 |
张广武 |
东楼社区 |
刘 李 |
胜利社区 |
韩如奎 |
顺河社区 |
刘为攀 |
叶南村 |
张中宇 |
花园回民村 |
刘 洋 |
茶棚村 |
朱皖豫 |
新桥村 |
黄丛彪 |
新元社区 |
陈 宝 |
史河湾村 |
管 昊 |
瓦房社区 |
杨兆杰 |
附件3
史河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队伍花名册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单位 |
职务 |
手机号码 |
备注 |
1 |
王畅 |
39 |
叶南村 |
党支部书记 |
13965489480 |
|
2 |
李刚 |
29 |
叶南村 |
驻村工作队队员 |
19159250886 |
|
3 |
黄大鹏 |
29 |
叶南村 |
村委会委员 |
18956417397 |
|
4 |
台德淦 |
25 |
叶南村 |
村委会委员 |
15955967955 |
|
5 |
周世鑫 |
25 |
叶南村 |
村委会委员 |
13966317504 |
|
6 |
尤汝昌 |
56 |
东楼社区 |
党总支书记 |
15505644999 |
|
7 |
王志豪 |
29 |
东楼社区 |
党总支副书记 |
18110693555 |
|
8 |
王廷俊 |
56 |
东楼社区 |
党总支委员 |
13731958005 |
|
9 |
李乾坤 |
28 |
东楼社区 |
后备干部 |
15755146885 |
|
10 |
陈乃德 |
60 |
东楼社区 |
村民组长 |
13956120572 |
|
11 |
台明明 |
40 |
小南海社区 |
党总支书记 |
18256496999 |
|
12 |
李晶惊 |
33 |
小南海社区 |
居委委员 |
15855250304 |
|
13 |
王荣彬 |
30 |
小南海社区 |
社区工作者 |
18056424105 |
|
14 |
叶丙东 |
38 |
小南海社区 |
居委委员 |
18356490777 |
|
15 |
王辉 |
33 |
小南海社区 |
社区工作者 |
18337625216 |
|
16 |
徐德宏 |
52 |
新桥村 |
党支部副书记 |
15856414855 |
|
17 |
林武 |
28 |
新桥村 |
党支部委员 |
18555851423 |
|
18 |
储有锋 |
36 |
新桥村 |
支委会委员 |
13731957211 |
|
19 |
郭正兵 |
33 |
新桥村 |
村委会委员 |
18555112008 |
|
20 |
王泗明 |
54 |
新桥村 |
村民组长 |
15556420999 |
|
21 |
台运新 |
44 |
瓦房社区 |
党总支书记 |
15955999333 |
|
22 |
台建亮 |
55 |
瓦房社区 |
党总支副书记 |
13856404888 |
|
23 |
台德飞 |
53 |
瓦房社区 |
居委会副主任 |
17719396127 |
|
24 |
司兴旺 |
35 |
瓦房社区 |
居委会委员 |
13470888285 |
|
25 |
涂丽 |
38 |
瓦房社区 |
居委会委员 |
13505644506 |
|
26 |
王兆双 |
34 |
万佛社区 |
党总支书记 |
18788823666 |
|
27 |
尤传航 |
29 |
万佛社区 |
党总支副书记 |
18656408876 |
|
28 |
王贻权 |
51 |
万佛社区 |
党总支委员 |
13865785388 |
|
29 |
余勇 |
35 |
万佛社区 |
后备干部 |
18712332511 |
|
30 |
尤如成 |
33 |
万佛社区 |
志愿者 |
18256410877 |
|
31 |
张泽军 |
47 |
花园回民村 |
党支部委员 |
13865788325 |
|
32 |
王红生 |
54 |
花园回民村 |
党支部委员 |
13856455479 |
|
33 |
邱正阳 |
25 |
花园回民村 |
村委会委员 |
13045521333 |
|
34 |
台贻红 |
49 |
花园回民村 |
村民 |
13516469125 |
|
35 |
王健 |
35 |
花园回民村 |
村民 |
18256485630 |
|
36 |
许华俊 |
49 |
柳林社区 |
党总支书记 |
18956457117 |
|
37 |
袁郑南 |
32 |
柳林社区 |
社区工作者 |
18521368148 |
|
38 |
余磊 |
40 |
柳林社区 |
社区工作者 |
17855984789 |
|
39 |
魏家全 |
40 |
柳林社区 |
社区工作者 |
15956458087 |
|
40 |
程栋 |
34 |
柳林社区 |
社区工作者 |
13675610494 |
|
41 |
台运海 |
40 |
柳树村 |
党支部书记 |
18609646890 |
|
42 |
万建勇 |
44 |
柳树村 |
党支部副书记 |
13916473081 |
|
43 |
叶乃超 |
24 |
柳树村 |
村委会委员 |
13739241938 |
|
44 |
解后军 |
37 |
柳树村 |
村民组长 |
15005649289 |
|
45 |
叶炳刚 |
35 |
柳树村 |
村民组长 |
15905643075 |
|
46 |
孟涛 |
37 |
胜利社区 |
党总支书记 |
17719396060 |
|
47 |
孟庆法 |
56 |
胜利社区 |
居委会委员 |
13485951828 |
|
48 |
沈超 |
50 |
胜利社区 |
民兵营长 |
13167797877 |
|
49 |
廖继鹏 |
26 |
胜利社区 |
社区工作者 |
13956139520 |
|
50 |
赵忠良 |
28 |
胜利社区 |
居委会委员 |
18855038262 |
|
51 |
朱永红 |
46 |
观山村 |
党总支书记 |
19856485441 |
|
52 |
朱永红 |
29 |
观山村 |
党总支委员 |
19856485441 |
|
53 |
台新宇 |
26 |
观山村 |
乡村振兴专干 |
18555389450 |
|
54 |
张晓兵 |
32 |
观山村 |
后备干部 |
13275609168 |
|
55 |
孙冬冬 |
26 |
观山村 |
后备干部 |
18269834620 |
|
56 |
吴海进 |
49 |
新元社区 |
党总支书记 |
18919771656 |
|
57 |
邓群玲 |
53 |
新元社区 |
副书记 |
18756484899 |
|
58 |
马思翔 |
26 |
新元社区 |
居委会委员 |
13205645009 |
|
59 |
许志毅 |
50 |
新元社区 |
社区志愿者 |
15855250418 |
|
60 |
方西磊 |
34 |
新元社区 |
党总支委员 |
15656423444 |
|
61 |
秦仲军 |
43 |
史河湾村 |
党总支委员 |
13966316608 |
|
62 |
陈宏超 |
36 |
史河湾村 |
村委会委员 |
18515698555 |
|
63 |
江中祥 |
49 |
史河湾村 |
志愿者 |
18297898280 |
|
64 |
昂振红 |
41 |
史河湾村 |
志愿者 |
18256488959 |
|
65 |
陈飞 |
34 |
史河湾村 |
志愿者 |
18756478988 |
|
66 |
李述勇 |
43 |
顺河社区 |
党总支书记 |
18705649042 |
|
67 |
汪学华 |
55 |
顺河社区 |
党总支副书记 |
13865709215 |
|
68 |
杨 伟 |
30 |
顺河社区 |
民兵营长 |
13225825777 |
|
69 |
马志武 |
38 |
顺河社区 |
社区工作者 |
15665648097 |
|
70 |
金 淦 |
25 |
顺河社区 |
社区工作者 |
18656150113 |
|
71 |
刘运山 |
44 |
彭洲村 |
党支部书记 |
18530100111 |
|
72 |
解后宏 |
52 |
彭洲村 |
民兵营长 |
15856425933 |
|
73 |
彭甫利 |
42 |
彭洲村 |
民政社保专员 |
13225831155 |
|
74 |
台德伟 |
38 |
彭洲村 |
治保主任 |
13637270567 |
|
75 |
汪学国 |
53 |
彭洲村 |
纪检委员 |
13731958222 |
|
76 |
李起家 |
39 |
茶棚村 |
党支部书记 |
15656467555 |
|
77 |
陈乃忠 |
52 |
茶棚村 |
党支部副书记 |
17719396090 |
|
78 |
刘玮 |
35 |
茶棚村 |
乡村振兴专干 |
18555886656 |
|
79 |
陈海 |
43 |
茶棚村 |
村民组长 |
13865703901 |
|
80 |
李述福 |
50 |
茶棚村 |
党支部党员 |
18269808555 |
附件4
行政村 (社区) |
所属圩口 |
总人口(人) |
计划转移人数(人) |
计划安置情况 |
转移路线安排 |
乡镇转移责任人 |
行政村转移责任人 |
|||||
集中安置地点 |
集中安置人数(人) |
投靠亲友(人) |
集结地点 |
转移路线 |
姓名 |
职务及联系电话 |
姓名 |
职务及 联系电话 |
||||
彭洲村 |
红石 |
4387 |
3000 |
观山村 |
3000 |
村部 |
村部-观山 |
尤如南 |
13956137504 |
刘运山 |
18530100111 |
|
观山村 |
叶集 |
5112 |
2000 |
本村高地 |
2000 |
村道 |
台德军 |
13685660008 |
朱永红 |
19856485441 |
||
柳树村 |
叶集 |
3658 |
1000 |
观山村 |
1000 |
村部 |
村部-观山 |
刘源 |
17719396919 |
台运海 |
18609646890 |
|
万佛社区 |
叶集 |
3174 |
350 |
实验学校 |
村部 |
站前路-皖西路-实验学校 |
余鑫焱 |
19956459673 |
王兆双 |
18788823666 |
||
东楼社区 |
叶集 |
3127 |
实验学校 |
村部 |
皖西路-实验学校 |
刘李 |
18156450887 |
尤如昌 |
15505644999 |
|||
瓦房社区 |
叶集 |
2860 |
实验学校 |
村部 |
皖西路-实验学校 |
杨兆杰 |
15605641670 |
台运新 |
15955999333 |
|||
柳林社区 |
叶集 |
5681 |
实验学校 |
村部 |
万寿路-未名路-实验学校 |
徐丹丹 |
15556411888 |
许华俊 |
18956457117 |
|||
小南海社区 |
叶集 |
12716 |
实验学校 |
村部 |
万寿路-未名路-实验学校 |
张广武 |
18605601200 |
台明明 |
18256496999 |
|||
茶棚村 |
叶集 |
3348 |
700 |
实验学校 |
700 |
村部 |
民强南路-皖西路-实验学校 |
朱皖豫 |
18326386677 |
李起家 |
15656467555 |
|
叶南村 |
叶集 |
2835 |
实验学校 |
村部 |
民强南路-皖西路-实验学校 |
张中宇 |
18133223288 |
王畅 |
13965489480 |
|||
新元社区 |
叶集 |
7562 |
实验学校 |
村部 |
皖西路-实验学校 |
陈宝 |
17620662058 |
吴海进 |
13084037286 |
|||
史河湾村 |
叶集 |
3968 |
4000 |
实验学校 |
村部 |
皖西路-实验学校 |
管昊 |
18158972722 |
丁伟伟 |
15855917766 |
||
顺河社区 |
叶集 |
6451 |
叶集中学 |
村部 |
兴叶大道-叶集中学 |
刘为攀 |
18189377570 |
李述勇 |
18705649042 |
|||
新桥村 |
叶集 |
3421 |
300 |
本村高地 |
村部 |
村道 |
黄丛彪 |
18656475100 |
孟凡敏 |
15324586996 |
||
花园回民村 |
叶集 |
2470 |
200 |
叶集中学 |
村部 |
未名路-叶集中学 |
刘洋 |
18365517788 |
张春梅 |
15256406722 |
||
胜利社区 |
叶集 |
5620 |
2000 |
叶集中学 |
村部 |
兴叶大道-叶集中学 |
孟丹 |
17719396065 |
孟涛 |
17719396060 |
||
合计 |
附件5
序号 |
品名 |
单位 |
数量 |
存放位置 |
备注 |
1 |
铁锹 |
把 |
40 |
史河街道装备器材库 |
|
2 |
镐 |
把 |
40 |
史河街道装备器材库 |
|
3 |
救生衣 |
件 |
100 |
史河街道装备器材库 |
|
4 |
救生绳 |
根 |
12 |
史河街道装备器材库 |
|
5 |
塑料舟 |
艘 |
1 |
史河街道装备器材库 |
一艘塑料船 |
6 |
塑料编织袋 |
条 |
10000 |
史河街道装备器材库 |
|
7 |
应急灯 (手电筒) |
个 |
20 |
史河街道装备器材库 |
|
8 |
对讲机 |
部 |
10 |
史河街道装备器材库 |
|
9 |
胶鞋 |
双 |
50 |
史河街道装备器材库 |
|
10 |
木桩 |
个 |
1000 |
史河街道装备器材库 |
|
11 |
砂石料 |
吨 |
协议 |
史河街道装备器材库 |
临时调用 |
12 |
雨衣 |
件 |
50 |
史河街道装备器材库 |
六安市叶集区史河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