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街属各部门:
现将《叶集区史河街道2023年清明节期间禁止露天焚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六安市叶集区史河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8日
为切实做好2023年清明节期间禁止露天焚烧祭祀用品工作,倡导文明祭祀、环保祭祀,推进殡葬移风易俗,有效改善空气质量,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倡导环保祭祀,推进移风易俗为主要目标,突出源头防控、强化部门协同,发挥上下联动,压实属地责任,组织开展禁止露天焚烧祭祀用品工作,确保进一步减少清明节期间露天焚烧,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二、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3月10日至3月24日)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本辖区露天焚烧祭祀用品管理工作,在祭祀集中点周围悬挂宣传条幅和张贴标语。(责任单位:各村社)
2.制定和下发清明节期间禁止露天焚烧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公共服务办公室、党政办公室)
3.持续强化移风易俗宣传,发布文明祭祀倡议书,倡导网络祭扫、文明祭祀。提高群众知晓率,引导公众不发生露天焚烧祭祀用品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公共服务办公室)
第二阶段:集中行动(3月25日至4月10日)
1.组建巡查组,对各村社禁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执行工作不到位的,予以相应处理。(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综合执法中队)
2.各村社落实露天焚烧祭祀用品管理包保,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划定区域、责任到人。重点区域(新桥村井沿组乱葬岗、观山村雨大山墓地、观山村薛大洼墓地)落实责任包保,3月10日前上报《值班人员安排表》。(责任单位:各村社)
3.清明节期间将禁止露天焚烧工作纳入各村社月度绩效考核。(责任单位:党建工作办公室)
第三阶段:上报总结(4月11日至4月13日)
对清明节期间禁止露天焚烧祭祀用品工作好的做法、存在问题进行总结,于4月13日前报区殡改办。(责任单位:公共服务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1.各村社、街道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充分认识露天焚烧祭祀用品管控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确保露天焚烧祭祀用品管控工作取得实效。
2.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因监管缺位、工作不实、打击不力等,导致本地露天焚烧祭祀用品安全生产事故、空气污染指数严重增高的,要依法调查处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六安市禁止露天焚烧祭祀用品宣传标语
2.焚烧点责任包保值班表
3.值班人员安排表(样表)
附件1
六安市禁止露天焚烧祭祀用品宣传标语
1.讲公德、除旧习、树新风,自觉遵守焚烧禁放规定。
2.自觉遵守禁烧禁放规定,共同维护城市环境。
3.减少雾霾,从我做起,不露天焚烧。
4.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露天焚烧,做文明六安人。
5.自觉遵守城区禁烧禁放规定是每个市民的义务。
6.禁放区域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减少污染,保障安全。
7.文明搞祭祀,无火更文明。
8.提倡文明祭奠,保护生态环境。
9.植树鲜花祭亲人,生态健康又文明。
附件2
焚烧点责任包保值班表
序号 |
村社 |
点位 |
村、社包保领导 |
乡镇街包保领导 |
备注 |
||||
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
1 |
观山村 |
观山村雨大山墓地 |
闫*丙 |
党总支书记 村委会主任 |
158****5699 |
陈* |
党工委委员 |
139****5386 |
|
2 |
新桥村 |
新桥村井沿组 |
孟*敏 |
党支部书记 村委会主任 |
153****6996 |
尤*杰 |
党工委委员 统战委员 |
177****6011 |
附件3
值班人员安排表(样表)
日期 |
时间段 |
值班人员 |
联系方式 |
交接签字 |
3.25 |
6:00-12:00 |
|||
12:00-18:00 |
||||
18:00-6:00 |
||||
3.26 |
6:00-12:00 |
|||
12:00-18:00 |
||||
18:00-6:00 |
||||
3.27 |
6:0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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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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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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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安排时间从3月25日至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