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指导和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强化多部门协调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等编制此预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街道认真学习上级文件、把握相关政策,组织制定。
四、工作目标
强化多部门协调配合,落实联防联控和属地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
五、主要任务
准备阶段:本市无病例和疑似病例报告。此阶段由街道同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接开展应急准备工作。
Ⅳ级响应:本市范围内出现输入性病例或本地感染散发病例。由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当地疫情特点、影响程度,提请区人民政府成立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启动IV级应急响应,并向辖区村社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
Ⅲ级响应:本市范围内出现聚集性病例。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对疫情形势、影响程度、严重性的评估结果,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向辖区各村社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
Ⅱ级响应:本省范围内出现持续的人传人导致局部暴发或流行。根据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疫情形势、影响程度、严重性的评估结果,启动II级应急响应,向辖区各村社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
I级响应:出现广泛的区域大流行疫情。经国家认定我省发生I级响应事件时,由根据国家决策部署和统指挥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向辖区各村社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
六、创新举措
按照村社、道路、小区为分界线,片长点长下村指导,充分发动党员群众参与,运用多种宣传媒介及宣传画、传单、倡议书、公告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向群众普及防治知识。街道设立统一的咨询热线电话,24小时解答群众有关流感防治的咨询、举报和投诉。全市咨询热线电话: 12320。
七、保障措施
队伍保障。各村社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队伍,由区卫生健康等专业机构提供队伍培训的指导。
资金保障。街道财政所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在请示区同意后,为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
物资保障。街道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向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配备合理的物资及装备。
交通保障。向区交通运输部门申请要优先安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车辆的行车路线,必要时提供紧急通道。
安全保障。城区派出所为相关应急响应区域提供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