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扎实做好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工作,提升退役军人就业能力,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稳就业政策落地落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依据
《全省退役军人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皖退役军人发〔2022〕9号)
《关于做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办〔2022〕4号)
三、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加强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是深化退役军人安置改革的一大创举,是一件利民的好事和实事。做好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事关广大退役军人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2年5月叶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启动退役军人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并完成初稿的起草。
2022年5月25日,叶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党组会议对其内容进行研讨。
2021年6月,安置就业股结合反馈意见和建议,再次修改完善相关内容。
五、工作目标
通过培训提高广大退役军人就业竞争能力,推动退役军人能力提升,努力实现退役军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创业。每年组织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技能培训人数不低于六安退役军人事务局下达的任务数,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职业技能证书获取率不低于70%。
六、主要内容
1.培训内容。鼓励退役军人结合自身需要,自主选择工种或项目,参加技能培训和适应性培训,提高适应社会经济建设的能力和掌握就业所需的知识或技能。技能培训应在一年内完成。适应性培训坚持即退即训,全员参加,面向当年度退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展,原则上在退役士兵返乡报到后2个月内完成,结合“互联网+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时长不少于80学时。
2.补助政策。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规定及中共安徽省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发〔2020〕8号)规定执行。
3.资金筹措。技能培训补助经费中央财政按人均约3500元补助,省级就业补助资金按人均2400元安排。适应性培训可从技能培训经费中列支。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强化责任,推进落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积极会同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各负职责,协同做好组织报名、确定承训机构、教学管理、技能鉴定及就业服务、经费保障等工作。
(二)精心组织,完成任务。各乡镇街要认真摸排辖区内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情况,组织动员符合条件人员及时报名参加技能培训,建立退役军人技能培训电子档案,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扩大宣传,增强效果。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坚持调整改进,稳步发展,注重总结经验,着力提升服务,动员和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积极参加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实现适应社会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双提升。
(四)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有关部门要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实现1+1>2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