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六安市叶集区医保经办机构
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医保经办服务行为,加强商保经办业务监管,切实守好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前沿关口,按照《六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医保经办机构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六医保秘〔2022〕2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六安市叶集区医保经办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排查经办业务风险点,摸清经办业务问题底数,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强化经办人员履职担当,同步规范商保经办医保业务监督管理,双管齐下,牢牢筑起医保基金安全的坚固防线。
二、工作重点
对经办管理服务各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机构、业务运行、基金财务、信息系统、内部控制管理与监督检查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抓住内控管理不健全、履约检查不到位、审核结算不规范、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取医保基金、医保目录更新维护不及时、虚假参保、违规拖欠定点医药机构费用、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内外勾结”、商保公司经办不规范等突出问题,逐一开展核查,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逐一销号整改。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范围
2021年度所有医保经办服务开展情况、医疗保障政策执行情况、商保经办医保业务情况等。具体内容详见《全区医保经办机构自查自纠要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二)自查方式
各股室、中心围绕《清单》开展全面自查自纠,专人负责,扎实推进,务必做到有过程资料、有佐证材料、有问题清单、有整改措施
(三)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4月6日—5月20日)。按照《清单》内容逐条对照,于5月20日前完成自查,做到检查清仓见底,形成问题清单。
2.整改阶段(5月21日—5月27日)。针对问题清单,制定管用有效措施,限期整改,销号清零。
3.总结阶段(5月28日—5月30日)。对检查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总结,于5月30日前形成自纠自查工作报告,报市局基金监管科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各股室、中心要高度重视本次自查自纠活动,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自查自纠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协同配合。强化沟通协调,密切协同配合,形成强大合力,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务求工作实效。
(三)形成长效机制。针对自纠自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找准症结,堵塞漏洞,举一反三,把自纠自查工作期间形成的有效措施制度化、常态化,促进医保经办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叶医保〔2022〕24号)关于印发《2022年医保经办机构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
附件1
六安市叶集区医保局开展医保经办机构
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孟凡银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陶 然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永波 党组成员、医保中心主任
成 员:何 强 医保中心副主任
闫国成 监管中心主任、办公室负责人
申祖伟 医保中心副主任
黄元新 监管中心工作人员
吴 昊 医保中心工作人员
何 慕 办公室工作人员
程 群 医保中心工作人员
陶然同志牵头负责,吴昊同志负责资料的整理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