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叶集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六安
市叶集区应急管理局机关工作制度》的通知
叶应急〔2021〕9号
各股室、所属事业单位:
《六安市叶集区应急管理局机关工作制度》已经局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六安市叶集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25日
六安市叶集区应急管理局机关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一)局党委会议。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党委委员出席,根据工作情况定期召开。党委会议讨论研究重大决策、重要改革方案、意识形态工作、全年党委工作任务、党的建设、政治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干部任免奖惩、人事调配、计划生育和群团工作等重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提交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党委会议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表决作出明确的决定。
(二)局长办公会。会议由局长主持召开,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议题需要确定,根据工作情况定期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对本机关近期或阶段性的工作进行总结,研究部署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工作计划、大额经费支出预算、经费使用、重大会议安排以及其他需要由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三)机关全体人员例会。每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由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由局长主持,局长外出,可授权副局长主持,原则上每周一上午召开,传达贯彻各级有关会议精神,开展集体学习,通报有关情况,安排部署工作。
(四)会议要求。与会人员要按时参会,严肃会议纪律,不能参会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会上应充分发表意见,集体讨论,会议决定事项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违背。办公室负责检查、跟踪督办,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二、机关工作制度
1.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强化宗旨,创优服务,尽职尽责,办事公道。树立良好形象,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政策、按程序办事,维护集体荣誉。
2.熟练掌握本职岗位的法规政策、业务知识和操作程序,立足本职,顾全大局,有明确清晰的工作思路,办事严谨细致,避免偏差和失误。
3.热情接待来机关办理有关事务和咨询的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制,优质高效,不推不拖,不等不靠。
4.工作时间不喧哗,不闲扯,不办私事,严禁利用办公电脑上网聊天、炒股、听歌、看电影、买彩票、玩游戏。不浏览与工作无关网页,严格执行区效能建设有关规定,保持紧张而有秩序的工作作风。
5.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坚持上下班签到签退,工作时间因公需外出者应在考勤表及去向牌注明去向,临时有事短时间外出应与同室人员或与办公室打招呼。
6.实行外出通报制度。因公外出,局长应向区分管领导报告,副局长应向局长汇报并向分管的股室通报,其他人员应向局长及分管局长汇报。
7.严格请销假制度。因事因病不能上班1天及以上的,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无书面请假手续的一律算无故旷工。请假一律由局长批准。领导班子成员请假按区委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
8.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把创建机关精神文明活动体现在工作中,加强自我修养,提高道德素质,讲究文明卫生,营造整洁环境。同志间应团结友爱,文明礼让,协调配合,相互支持。
9.加强调查研究,凡作出重大决策前,分管领导必须安排一定的时间深入基层广泛听取意见,对促进安全生产监督与应急管理工作发展的战略决策。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减少会议数量,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让干部从繁杂的会务和应酬中解脱出来,把主要精力用在工作和狠抓落实上。
10. 宣传信息奖励办法,被区政府网、六安市应急管理局网、新闻网站采用的信息、通讯,每篇奖励50元;被市级政府网、新闻网采用的信息、通讯,每篇奖励100元;被省级政府网、新闻网采用的信息、通讯,每篇奖励500元;被国家级政府网、新闻网采用的信息、通讯,每篇奖励1000元。原奖励办法与此件不符,以此件为准。
三、机关保密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机关保密工作,严防失密、泄密和窃密事件的发生,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规范“三密”文件的管理
1.传阅:“三密”文件的传阅,必须严格限制在文件规定或领导批准的范围内。阅文地点应在办公室,未经允许不得摘录、复印、拍照私自留存。传阅文件应以收发人员为中心直传,禁止横向传送。下班前收发人员应将文件收回保管。
2.携带:外出一般不得携带“三密”文件,因特殊情况必须携带时,必须经领导批准,并做到文件时刻不离人。严禁携带“三密”文件出入公共场所。
3.清退:“三密”文件应定期检查。发文机关规定需要退回的,要按时如数清退。清退文件如发现丢失、短少的,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追查处理。
4.保管:“三密”文件须存放在有安全保障的库房或文件柜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平时使用的文件用后要及时入柜加锁,绝密文件应当单独存放,个人不得保存秘密文件。秘密文件调阅利用,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办理借阅手续。
5.销毁:除按规定需要存档或清退的文件外,其余文件要定期销毁。销毁文件时,要登记造册,经鉴别和分管领导批准,两人以上监销。无保存价值的数量大的文件资料应送交保密部门统一销毁,严禁向废品收购人员出售文件和工作资料。
(二)做好信访工作的保密
信访专职人员负责接待来访,负责来信的拆封、登记、呈阅及保存工作,经办人不得向任何无关人员泄露信访内容及检举人姓名和单位,呈阅件由分管领导阅批。
(三)其它有关保密事项
1.本机关形成的文书、财务等档案需由专人保管,未经同意,不得给专管人以外人员翻阅、摘录和复制。经领导同意后查阅、摘录或复制档案资料,必须在档案室内或在指定地点进行,所摘录、复制的资料经管理人员审核无误后方可加盖公章。电子政务平台个人帐号不得转给他人使用、登录调阅文件等,确因工作需要应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同意批准后方可使用,使用后个人应立即变更密码。
2.本机关人员参与区内有关活动,凡涉及秘密事项,一律不得对外泄露。
3.会议传达的秘密文电,以及暂时不能公开的事项,与会人员不得泄露。
4. 使用电子文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要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文件传递、转发或抄送涉密信息。
四、意识形态及学习宣传教育制度
1.坚持以自学为主,每月坚持集体学习不少于两次,重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知识和各级的决策部署精神,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常识等。
2. 加强意识形态的学习,强化“理论舆论、新闻宣传、文化艺术、网络监管、精神文明”五大阵地建设和管理,局党委每半年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3.学习由分管局长和业务负责人负责实施。
4.重要学习内容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实施,认真做好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及相关资料的征订工作。
5.党员干部中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宣传教育的计划和实施细则,组织一次党风廉政法规知识测试。
6.结合实际,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增强教育效果。
7.积极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调研活动,主要领导亲自带头动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剖析活动。
8.按时上报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实事求是地反映工作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五、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会计法》,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根据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行政经费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全局上下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严格执行经费支出预算,各项资金一律不准私人借支。
2.财务审批权限。凡机关财务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经办人签名,办公室主任核签,报分管领导审核,由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3.专项资金管理。各类专项资金要严格对照资金管理办法执行。项目资金拨付须由经办人签字,项目分管领导审核,局长签批后方可拨付,确保专款专用。
4.严格实行财务和三公经费公开制度,并按要求在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公开三公经费支出及财务预决算情况。
5.差旅费报销。因公外出开会、培训的车船费、住宿费、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费等报销标准根据区财政的规定执行。经费支出实行公务卡结算,小额现金由个人垫付,必须实行大额现金结算的,借支现金按规定审批。
6.办公用品、其他物品购置及报刊、杂志的订阅。订阅报刊杂志,先由各股室提出订阅意见,再由办公室综合平衡,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经局长签批统一订阅。购置各类办公用品和其他物品等,应向办公室提出购置意见,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根据采购程序具体实施。
开支必须凭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正式发票或相关单据报销,非正式发票或非行政事业单位收据不予报销。2000元以上的开支,原则上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
7.参加培训和学历教育经费的报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和培训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报销,未经组织批准,自行参加学历教育和培训的费用不予报销。报销标准按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公务接待制度
为规范局机关公务接待行为,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实行登记制度。区内公务及接待用餐由局长同意后,由局办公室统一登记安排就餐。情况特殊,来不及登记且必须接待的,应电话报经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接待及用餐后应及时登记。餐费报销时必须附菜单清单,凡事未经批准擅自招待的,其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上级主管部门或区外因公来人,应本着热情、周到、节俭原则,由相关股室和分管领导对口接待,办公室统一安排,实行定点就餐,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陪餐人员须是工作相关人员,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一律不上高档菜肴,不提供烟酒。
3.公务接待管理。单位公务接待统一由办公室安排,一律要填报申请单,按标准接待,工作餐的标准为不含早餐每人每天不超过50元,重要公务接待,标准可适当上浮,原则上不得超过标准的30%。
七、机关资产管理制度
1.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坚持“所有权归属单位、使用权明确对象”原则,由办公室统一购置、统一登记、统一管理,财务人员负责账务登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500元以上的办公设备资产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单位价值超过500元、耐用价值在一年以上或属政府采购、上级统配的物资也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3.各股室因工作需要添置或更换500元以上办公设备或资产的,由办公室负责,报请局长同意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添置或更换,并做资产登记。
4.局机关办公设备、设施购置由办公室统一办理,严格按照资产添置工作程序,遵照政府采购的各项规定和流程执行。
5.办公设备、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机关工作人员应管理好各自使用的办公设备和固定资产,不得随意丢失和损坏,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坏流失的,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6.各股室负责人是本股室固定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各股室的电脑、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照相机、现场执法装备、个人防护装备等贵重装备应明确专人负责管理,落实保管责任。
7.因工作变动调出本单位的,调离前必须办结办公设备、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局机关内部调整工作岗位的,其使用保管的办公设备、固定资产随之调整或转移至新股室,并报办公室及财务人员作动态登记。
8.机关办公设备与固定资产的报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报废审批手续,贵重设备或固定资产报废前应邀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
9.办公设备、固定资产的添置、更新、报废、划转、损失,由办公室办理相应手续。
10.由办公室牵头,主管、出纳会计人员参与,每年对局机关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年检,确保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八、公文处理制度
1.公文处理由办公室负责,明确专职收文员实行网上办理,按程序进行收发、登记、分类、传递、建档、保管。
2.提倡发短文,发文应内容明确,文字精练,确保质量。发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文稿要有拟稿、审核、签发人签名后方可盖章。
3.公文要及时登记处理,送领导阅示,传递和送交办理。办公室要负责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
4.认真做好文书档案工作,按照档案局统一规定,每年立卷,按时、按量、按质完成上年度文书归档工作。
5.印章由办公室主任管理,加盖印章实行登记制度。
九、信访工作制度
1.建立综合信访领导组,明确专人负责阅信、呈批、登记、查办、结案、归档等项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涉及本局工作的有关信访问题。
2.健全信访情况登记,做到来信有登记,来访有记录,领导有批示,调查有材料,处理有结果,上报有手续,归档有卷宗。
3.对上级交办案件,一律按要求查结上报,如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案上报的,应书面报告查处进展情况,做到当年信访无积案。
十、岗位责任制度
1.各股室要将岗位责任制的实施与局机关有关改进作风、加强效能建设的规定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改进作风、热情服务,提高能力、高效服务,加强自律、优质服务。
2.健全岗位责任制考评制度。每个岗位责任人要把履行岗位责任的情况纳入年终个人总结,并在述职时接受评议。
3.机关工作人员要增强“补位”意识,加强协作、配合,确保每项任务完成。
4.对因脱岗或推诿、扯皮、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按局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取消责任人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十一、“三审”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和管理,推进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三审”责任
1.要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制。单位主要领导是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办公室负责人和信息稿件编辑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规范“三审”流程
1.初审。由信息稿件编辑人员负责,主要负责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避免出现错字、病句等低级错误。
2.复审。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主要负责对稿件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价值进行审核,同时注意对字、词、句审核。
3.终审。由主要领导或指定分管领导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政治导向关,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并决定是否上网发布。
4.终审通过后,由编辑人员按规定进行信息发布。
(三)严肃“三审”纪律
1.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部门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不得上网发布。
3.要严格遵守信息发布规范,发布内容不得涉及容易引起炒作的敏感内容。
4.要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
十二、应急值守制度
为推进区应急管理局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化,全面履行应急值守职责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家防总关于防汛抗旱值班规定》、《森林防火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区委、区政府的值班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应急值守
应急值守分为日常值守、国家法定假日和周末值守、防汛抗旱和特殊时期值守,实行局领导带班、工作人员轮流值守。
1. 日常值守。由办公室在全局范围内按月提前安排,带班值守领导和值守人员负责处理一天24小时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并填写值守日志。
2. 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周末值守。办公室提前排班,带班值守领导和值守人员须在岗带班值守。最后一天值守人员负责撰写节假日期间应急值守综合信息报告。
3. 防汛抗旱值守。汛期(5月1日至9月30日)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带班值守、防汛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制和日常周值守双保值守制度。防汛紧要时期增加值守力量,全局工作人员参与防汛值守排班。
4. 特殊时期值守。森林防火、救灾核灾等形势严峻时期,参照防汛抗旱值守执行。
(二)综合职责
1. 维护并保持上下左右间的通信联络畅通。
2. 了解掌握全区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火、防震减灾形势,及时发布各类预警信息。
3. 负责接收和处办突发事件信息。
4. 发生突发事件或敏感事件时,带班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赶赴现场处置。
5. 按规定程序编辑报送《信息快报》、《事故快报》等。
6. 及时传达各级领导的批示、指示,并督促跟踪落实情况。
7. 抽查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值守工作。
8. 收集整理资料,完整填写《值守日志》。
(三)纪律要求
1. 严格履行职责。值守期间严禁饮酒,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值守期间的重要情况。
2. 严格工作程序。严格请示汇报制度,严格按程序开展应急处置或救援,严格按规定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报告。
3. 严守保密规定。
4. 严格交接手续。
(四)工作保障
区应急局办公室做好应急值守后勤保障和应急车辆调遣工作。应急值守车辆要保障车况安全稳定,值守驾驶人员要保证24小时待命,严禁饮酒。
(五)日常值守工作职责
1. 负责当24小时接听值守电话,接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事件信息,办理举报投诉事宜。
2. 负责核实突发事件的地点、原因、伤亡人数、财产损失、救援处置等基本情况,并及时报告带班值守领导和局主要负责人。
3. 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初步研判,并根据带班值守领导的指示分类处置。
4. 负责协调应急处置。发生需赶赴现场处置的突发事件或敏感事件时,由带班值守领导率局相关业务科室人员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
5. 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根据核实掌握的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和救援进展,起草《信息快报》或《事故快报》,经带班值守领导后,报区委、区政府、区纪委监委和市应急管理局。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汇报,后书面报告。
6. 负责跟踪突发事件的后续发展情况。对较大级别以上突发事件或敏感事件,值守人员要关注事态发展,及时传达省、市、区各级领导批示、指示,按要求进行续报。
7. 日常周值守电话: 0564- 6489261
(六)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周末值守工作职责
1. 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周末, 带班值守领导和值守人员在岗带班值守,值守时间为当日上午8时至次日上午8时。
2. 值守人员负责接办处理突发事件,及时发布各类预警信息,协调开展应急处置,编辑、报送突发事件信息,传达省、市、区领导批示、指示,跟踪突发事件后续进展。
3. 发生需赶赴现场处置的突发事件或敏感事件时,由带班值守领导率值守人员赶往事故现场,编报《信息快报》或《事故快报》,经带班值守领导审签后,向区委、区政府、区纪委监委和市应急管理局报告。
4. 节假日期间全局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5. 国家法定节假日值守电话: 0564-6489261
(七)防汛抗旱值守工作职责
1. 及时了解掌握汛情、旱情和灾情
水雨情:时刻关注省水旱情信息网、省水利厅网、省电子文件交换平台、六安气象网等网站。及时了解雨情、水情和气象预报。当日雨量超过60㎜、1小时雨量超过30㎜时,要及时向带班值守领导汇报。
工情:掌握主要江河警戒水位及保证水位和大型及重要中型水库汛限水位,关注大中型水库、重要水闸、堤塘等重要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当有险情发生时,要及时向带班值守领导汇报。
灾情:主动与区防办联系,及时了解受灾地点、范围、围困人员、伤亡人数、损失情况以及抢救措施等。
2. 认真做好上级部门及有关领导指令、通知和指示的接收接听工作,并做好记录。需要办理的事情,应及时向带班值守领导报告。事项完成后要及时记录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记录完成情况,并做好交接。
3. 及时报告重要水情、雨情和气象信息。接到灾害性天气、重要水雨情、台风消息等重要气象信息,应立即报告带班值守领导。预警类信息必须第一时间转发相关乡镇街和单位。
4. 防汛抗旱资料未经领导同意,值守人员不得随意对外提供,需要上报区委、区政府、市应急局的相关材料报表需要带班值守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送。
5. 各新闻单位自行采访或记者发来的有关水旱灾害的报道,一律交由带班值守领导核稿。
六安市叶集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