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项目
1、救助对象:全区低保范围或建档立卡四级以上持证残疾人
2、补贴标准:一二级残疾补助为每年800元,三四级残疾补助为每年400元。
3、所需材料:户口本、低保证(扶贫手册)、残疾证。
4、申报程序:补助对象本人或其监护人持所需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残联提出申请,填写《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审批表》,由村委会(社区)残联汇总后向上申报。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
1、救助对象:全区一二级持证且须长期照护的残疾人或三四级精神、智力持证残疾人。
2、补贴标准:每人每月60元。
3、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个人申请。
4、申报程序:补助对象本人或其监护人持所需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残联提出申请,填写《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核表》,由村委会(社区)残联汇总后向上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