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2017〕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六安市叶集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已经2017年3月17日区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5日
六安市叶集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如期脱贫、如期实现全面小康奋斗目标,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皖发〔2012〕3号)、《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2015〕26号)、《中共六安市叶集区委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叶发〔2016〕1号)和《六安市叶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扶贫开发回顾
2011年以来,按照国家和省市扶贫攻坚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把扶贫开发作为战略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以规划为引领,以项目为抓手,出台了一系列扶贫开发政策措施,努力做到工作目标刚性、计划实施刚性、政策措施刚性、考核问责刚性,实施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扶贫开发取得了显著成效。
1.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较快增长。2015年全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007元,比2010年的4706元增加4301元,增长91.4%(如表1)。
表1 2011-2015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对比表
单位:元、%
|
2010 |
2011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4706 |
5819 |
6706 |
7571 |
8203 |
9007 |
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
14.8 |
23.6 |
15.2 |
12.9 |
11.6 |
9.8 |
注:2014年前为农民人均纯收入。
2.贫困人口明显下降。按照2015年的扶贫标准(2736元),全区贫困人口(不含姚李、洪集)从2010年的27800人下降到2015年的10580人,减少17220人,下降61.9%,占农村户籍人口的比重下降到6.5%。贫困发生率由20%下降到7.6%(不含姚李镇、洪集镇)(如表2)。
表2 2011-2015 贫困人口和贫困发生率变化表
单位:人、%
|
2010 |
2011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贫困人口 |
27800 |
24030 |
20095 |
16295 |
13080 |
10580 |
贫困发生率 |
20 |
17.3 |
14.5 |
11.7 |
9.4 |
7.6 |
3.农村条件不断改善。完成道路交通投资28亿元,新建改建国省干道36.6公里,县乡公路146.4公里,“村村通”道路167公里,全区公路通连里程达到793.96公里,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40公里,基本实现了乡乡通油路、村村通公路目标(部分行政村已经通油路或者水泥路);完成农田治理和土地整治8.2万亩,除险加固小型以上病险水库57座,建成水库总蓄水量达到1495万立方米,农村人口人均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3亩以上,解决农村6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实施重点电力设施项目7个,改造城乡电网799公里。实施农村危房改造3944户和城镇保障性住房4115套,建成6座乡镇敬老院。电信、物流工程加快向乡镇延伸,农村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贫困村通电率、通电话率、通电视率均达到100%。
4.产业脱贫协调推进。省级石龙河现代农业示范区一期基本建成,史河生态农业示范区渐成规模,建成了一批瘦肉猪、杂交山羊、地方土鸡、麻鸭、有机鱼等畜牧渔业基地,油菜、油茶、芝麻、油牡丹等油料基地,黄菊花、药百合、金银花等中药材基地,猕猴桃、黄桃、晚秋黄梨、葡萄等特色食品基地和湾区、郊区蔬菜基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茁壮成长,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累计达138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个)、家庭农场109个,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3家。农业生产方式加快转变,全区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超过43%。特色产业扶贫惠及大部分农村人口。
5.光伏扶贫初见成效。截止2015年底,首批21个村集体和325户“三无”贫困户1910千瓦光伏电站已全面实现并网发电,当年实现贫困村集体光伏电站全覆盖,所有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5万元以上。2016年888户贫困户和34个村集体光伏电站陆续并网发电。
6.生态扶贫深入人心。结合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三线三边”综合整治工程和创森工程,完成成片造林3.44万亩,建成绿道、绿廊126公里,改造提升绿地面积78万平方米,全区森林覆盖率达15.57%,林木绿化率达29.18%,城乡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7.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一是完善定点帮扶机制。由省、市、区三级78家单位参与定点帮扶19个重点贫困村以及57个非重点村(社区),每个贫困村都派驻了3人驻村扶贫工作队,每个非贫困村都成立3人脱贫工作组,全区1253名干部均参与包保贫困户,6880户贫困户全部落实帮扶责任人。二是动员组织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流通企业、房地产开发及建筑施工企业、金融、文化、交通企业及部分国有企业,集中开展帮村、帮户脱贫攻坚行动。三是以“10·17”扶贫日为契机,将19个贫困村需要帮扶的项目在网站上公开,让社会各界认领认捐。2014和2015年“扶贫日”期间,共筹集资金137万元,资金项目直接投向贫困村、贫困户。
8.改革活力加快释放。精心实施村级区划调整,村社总数减少35.5%。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林权水权制度改革,三元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顺利完成,其他乡办确权登记有序展开。中国银行、徽商银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先后在叶集设立县级支行,农村合作银行顺利完成改制。
9.社会事业显著进步。新建成实验学校、孙岗中学、三元中学、平岗中心小学等标准化学校11所,实施校安工程52所,完成校舍危房改造11万平方米,叶集电大和当代职业技术学校建成使用。400个床位的市第六人民医院投入运营,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建设完成。区广电中心建成运行,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居民文化活动中心实现全覆盖。积极推进就业创业,城镇累计新增就业3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3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与率由2010年的99%提高到2015年的102.01%,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农户由2010年的55%提高到2015年的80%。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改善。
10.精准扶贫全面实施。一是对贫困村、贫困户全面建档立卡。自2014年全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动员会以来,叶集区始终把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作为精准扶贫“一号工程”、“奠基工程”。2014年当年精准识别出19个贫困村、10618户贫困户、24423名贫困人口。2014—2015年两年脱贫3121户8379人。通过科学的动态管理,目前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村19个、建档立卡贫困户6880户16189人。二是对贫困村、贫困户实行精准帮扶。遵照全省脱贫攻坚“四项清单”工作要求,举办全区精准扶贫培训班,组织各乡镇街对识别出来贫困村、贫困户,根据致贫原因,按照因地制宜、补缺补差的原则,对贫困村逐村制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列出脱贫时间表,编制扶贫项目,整合各类扶贫资源,重点解决生产生活条件、产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贫困户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户制定帮扶措施和脱贫计划。
虽然叶集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制约我区贫困乡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实现如期脱贫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一是贫困面积大、贫困人口多。目前我区仍有19个建档立卡贫困村、688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16189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二是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从我区建档立卡贫困户致贫原因数据分析,因病(46.8%)、缺劳力(21.7%)、因残(18.9%)是导致贫困的三大因素。三是脱贫财力不足,支撑能力不够。2015年,我区财政总收入只有3.11亿元,自我脱贫能力严重不足。加上目前国家和省没有批复大别山片区脱贫的具体项目投资规模,没有安排专项资金,相关项目补贴标准较低,政策不配套、措施跟不上、针对性不强,政策难以瞄准贫困人口、实现扶贫到户。四是受宏观经济新常态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实体经济受到影响,产品价格上升空间有限,低端劳动力工资涨幅收窄,贫困人口务工收入增幅下降,企业经营状况不好,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帮扶的积极性受到影响。五是由于区划调整,原霍邱县姚李镇、洪集镇划入叶集区管辖,新增4个贫困村2664户贫困户、5522名贫困人口,脱贫任务更加繁重。
总体看,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仍然相对落后,经济结构不合理,基础条件较差;生态环境依然脆弱,自我发展能力不强,“瓶颈”制约多;扶贫开发成本高,投入与需求矛盾突出。但是,我区扶贫开发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高度重视,政策力度不断加大;我区从功能区转化为行政区,阻碍发展的体制障碍完全破除;综合实力不断提升,扶贫开发的物质基础更加坚实,统筹区域城乡发展、推动扶贫攻坚的能力不断增强;扶贫开发思路更加清晰,在产业扶贫、智力扶贫、金融扶贫、兜底扶贫、社会扶贫等方面都探索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好办法、好路子,为扶贫攻坚积累了宝贵经验。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系列重要讲话、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要求,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扶贫开发与“一主一副、一带两路”平台建设相互促进,坚持扶贫开发与首位产业发展相互促进,坚持扶贫开发与加强生态保护、建设美丽叶集相互促进,坚持扶贫开发与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相互促进,坚持扶贫开发与强基固本相互促进,着力实施“3318脱贫攻坚行动计划”,集全区之力、创超常之举、尽非常之责,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加快六安新型特色市辖区建设步伐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四个精准脱贫。坚持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精准脱贫。找准扶贫对象、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做到一村一案、一户一策,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切实提高扶贫针对性和有效性。
坚持主体责任脱贫。坚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区负总责,乡村落实”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切实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最大政治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级级担起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有序实施,强力推进。
坚持创新发展脱贫。以改革为动力,以提高扶贫成效为目标,创新扶贫开发路径,不断完善资金筹措、资源整合、利益联结、监督考评等工作机制,构建集聚资源、资产、资金以及人力、物力、财力、内力、外力等方面合力的体制,以理念、模式、方法和举措等方面集成创新,加快精准脱贫步伐。
坚持协调发展脱贫。加快主城区和副中心建设,统筹推进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着力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水平,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积极推动城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充分发挥中心城区和中心城镇对广大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逐步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联动、共同提高的扶贫开发新格局。
坚持绿色发展脱贫。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生态移民搬迁为抓手,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相统一,积极探索生态脱贫新路子,让贫困人口从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中得到更多实惠。
坚持开放发展脱贫。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兴友善互助、守望相助的社会风尚,广泛动员和凝聚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统筹谋划、创新机制,搭建平台、畅通渠道,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互为支撑,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
坚持共享发展脱贫。大力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服务供给多元化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安全体系,促进社会和谐有序与公平正义,显著提升贫困人口幸福指数,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更实在地惠及贫困村、贫困户,努力实现全区和谐发展、共享发展。
坚持内生发展脱贫。坚持群众主体地位,保障贫困群众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充分调动和激发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自力更生、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内生发展动力。
三、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全力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16189名贫困人口2020年全部脱贫;确保19个贫困村2018年如期出列;确保2020年前有效解决区域性贫困问题。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安全住房有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省市平均水平,实现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确保2020年前16189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人脱贫:两不愁三保障)。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有安全住房;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符合基本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件的家庭成员全部参加基本医保。
——确保2018年19个贫困村全部出列(村出列:四达标)。贫困发生率低于2%;有1项以上特色产业;村集体有稳定经济收入来源,年收入在5万元以上;村内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明显改善。
——确保2020年前有效解决区域性贫困(区发展:主要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指标居全市前列)。初步建成六安市新型特色市辖区、全国重要的家居制造基地、大别山北麓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城乡基础设施水平和社会服务水平大幅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省市平均水平。
专栏1:“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主要指标
指 标 |
2015年 |
2020年 |
属 性 |
数据来源 |
贫困人口(人) |
16189 |
0 |
约束性 |
建档立卡 |
建档立卡贫困村(个) |
19 |
0 |
约束性 |
建档立卡 |
易地搬迁贫困人口数(万人) |
0.0358 |
0 |
约束性 |
发改委 扶贫办 |
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
9.8 |
≥11 |
预期性 |
统计局 |
建档立卡贫困村通村硬化路率(%) |
70 |
100 |
约束性 |
交通局 |
贫困户户用光伏电站数(个) |
325 |
3400 |
预期性 |
发改委 |
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数(个) |
21 |
76 |
预期性 |
发改委 |
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率(%) |
0 |
100 |
约束性 |
建档立卡 |
建档立卡贫困村农村电网覆盖率(%) |
90 |
100 |
预期性 |
发改委 |
建档立卡贫困村通宽带比例(%) |
80 |
100 |
预期性 |
经安委 |
贫困县义务教育巩固率(%) |
90 |
98 |
预期性 |
教育和 科技局 |
劳动年龄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年) |
9 |
12 |
预期性 |
教育和 科技局 |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率(%) |
5 |
≤2 |
预期性 |
卫计委 |
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比率(%) |
80 |
100 |
预期性 |
建档立卡 |
转移就业贫困人口数量(万人) |
0.1 |
0.2 |
预期性 |
人社局 |
建档立卡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年收入(万元) |
0 |
5 |
约束性 |
建档立卡 |
专栏2:贫困村出列和贫困人口脱贫滚动计划
年 度 |
脱贫村(个) |
脱贫户(户) |
脱贫人口(人) |
2016 |
0 |
1500 |
3600 |
2017 |
10 |
2300 |
6000 |
2018 |
9 |
2000 |
5000 |
2019 |
0 |
1080 |
1589 |
2020 |
0 |
0 |
0 |
合计 |
19 |
6880 |
16189 |
第三章 主要任务
“十三五”期间,我区脱贫攻坚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实施“3318脱贫行动计划”,即瞄准人脱贫、村出列、区发展三大脱贫目标,打响精准脱贫速决战、稳定增收持久战、合力攻坚协同战三大战役,推进产业扶贫、就业扶贫、住房安全扶贫等十大扶贫工程,实施光伏扶贫、产业扶贫、联村联户扶贫、易地搬迁扶贫、小额信贷扶贫、就业扶贫等80项精准扶贫举措,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一、实施产业扶贫工程
(一)工程目标
“十三五”期间,力争通过大力实施产业扶贫工程,直接带动60%以上的贫困户受益,4000户以上贫困户脱贫,脱贫人口8000人以上。
(二)基本思路
以增加贫困家庭经营性收入和资产收益为出发点,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农业服务主体的引领作用,依托贫困村特色农业资源,注重长短结合,建立健全产业到户到人的精准帮扶机制,制定到户产业扶贫清单,出台补助标准,让贫困户有策想施、有策可施、有策能施。充分发挥光伏扶贫在产业扶贫中的首位辐射带动作用,建成一批脱贫带动能力强的现代特色农业基地,实现每个贫困村“一村一品”全覆盖,实现每个有劳动力的贫困户至少1人掌握1-2项实用技术,大幅增强贫困村发展能力和贫困人口脱贫能力,加快人脱贫、村出列步伐。
(三)重大举措
1.光伏脱贫计划。多渠道筹措资金,优先安排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三无”建档立卡贫困户建设3千瓦户用光伏电站,贫困村建设50千瓦以上村集体光伏电站。到2020年,全区建成2500个户均3千瓦的贫困户户用光伏电站、55个规模50千瓦以上的村集体(包括19个贫困村)光伏电站,发电总规模达10兆瓦以上,实现受益贫困户家庭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受益贫困村集体年均增收5万元左右,直接促进2500户贫困户增加收入,直接带动2000户以上贫困户脱贫。
2.首位产业带动增收脱贫计划。围绕“首位产业双百亿”和全国重要的家居制造基地目标,着力推动现有企业转型升级,着力引进一批以大企业、大品牌为主体,高投入、高产出、高牵动性的大项目,逐步形成原材料—加工制造—流通销售的完整产业链。通过推动首位产业快速发展,直接带动速生用材林基地加快建设,直接带动具有一定资金和技术的外出务工人员围绕首位产业链各环节返乡创业,直接带动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就业。到2020年,力争首位产业使2000户以上贫困户受益,直接带动300户以上贫困户脱贫。
3.“一村一品”强村富民计划。推进贫困村“一村一品”建设,围绕金银花、西瓜、黄桃、猕猴桃、吊瓜、瓜蒌等打造种植专业示范村;围绕猪、羊及家禽、小龙虾、沼虾等打造养殖专业示范村;围绕油茶、花木等产业,打造一批特色明显、附加值高、主导产业突出、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特色专业示范村。通过开展“一村一品”产销对接活动,帮助搭建展销平台。支持“一村一品”产品品牌创建,推介宣传特色产品。到2020年,力争贫困村实现“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全覆盖,实现贫困村“一村一品”年增加贫困人口收入500元以上,直接带动200户贫困户脱贫。
4.联村联户脱贫计划。支持富裕村联合周边贫困村,发展“一村一品”,共同建设畜禽、水产、林果等特色农业基地和乡村旅游项目,促进贫困村加快出列。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村富裕户、农村致富带头人与贫困户联合建设原料基地、营销设施、营销平台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贫困户加快脱贫。
5.粮食绿色增产脱贫计划。积极争创专用品牌粮食试点区,以姚李、洪集、三元、孙岗等乡镇贫困村为重点,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建设高标准农田,不断优化粮食品种结构,着力打造一批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示范片、示范村、示范户。引导贫困群众探索发展“粮食+经济作物”的耕作模式,实施优质专用品种推广、新型肥料推广、绿色防控药械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和新型机械作业服务等补助。到2020年,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示范村、示范户覆盖80%的贫困村和50%的贫困户,直接带动100户贫困户脱贫。
6.特色畜牧业脱贫计划。重点培育杂交山羊、瘦黑猪、麻黄鸡、麻鸭等优势品牌,支持建设特色畜牧业良种繁育体系,建成一批特色畜禽良种资源场,培植一批品种优良化、饲养科学化、免疫程序化、环境卫生化、产品标准化、销售一体化的标准化养殖小区。畜禽标准化养殖项目、生猪良种补贴、农村沼气建设项目等优先安排在畜禽养殖专业村。到2020年,力争我区规模养殖比重达80%以上,形成5个以上具有较高档次的标准化畜禽养殖科技示范园和5个以上畜禽养殖专业村,直接带动2000户以上贫困户受益,300户以上贫困户脱贫。
7.特色水产脱贫计划。依托史河总干渠河汊众多、水资源丰富的优越自然条件,以泥鳅、黄鳝、螃蟹、甲鱼、虾等水产品为重点,加强水产新品种选育,加快现有老化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大力发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支持养殖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配套机械设备、环境保护设施、水生动物防疫设施、质量安全检测设施等建设。推广应用健康养殖标准和养殖模式。到2020年,力争全区水产品总产量达2200吨以上,直接带动1000户以上贫困户受益,200户以上贫困户脱贫。
8.特色油料脱贫计划。加快油菜高产示范片创建工作,以提高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为重点,提高“双低”油菜利用率,推广轻简化栽培技术,探索高产高效栽培途径,提升生产能力。巩固现有油茶、芝麻等油料产业发展成果,继续新建丰产林,改造低产林。到2020年,力争我区油菜种植面积稳定在5万亩以上,木本油料种植面积2万亩以上,带动1000户以上贫困户受益,100户以上贫困户脱贫。
9.特色林果脱贫计划。以姚李、孙岗、平岗等乡镇街丘岗区域为重点,依托史河生态农业示范区,积极建设黄菊花、药百合、金银花等中药材基地和猕猴桃、蓝莓、葡萄、食用菌、黄桃、晚秋黄梨、西瓜、瓜蒌、吊瓜、薄壳山核桃等食品基地,积极发展“三品一标”认证基地。到2020年,力争全区形成规模化水果栽培基地3万亩,产量6万吨,中草药基地1万亩,直接带动2000户以上贫困户受益,200户以上贫困户脱贫。
10.“菜篮子”脱贫计划。按照“科学规划、区域布局、集中连片、规模经营”的总体要求,以姚李、洪集、孙岗、平岗等乡镇街为重点,突出区域特色,逐步建成湾区蔬菜、郊区蔬菜、水生蔬菜、加工蔬菜、食用菌产业等生产基地,实现蔬菜生产的标准化、规模化、优质化、安全化。健全蔬菜市场流通体系,促进产销衔接。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加快蔬菜加工业发展步伐。到2020年,力争全区蔬菜种植面积达到2万亩,总产量达到2万吨以上,直接带动1000户以上贫困户受益,100户以上贫困户脱贫。
11.乡村旅游脱贫计划。以推进“一园两河三湖”景区建设为切入点,重点建设5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整合旅游资源和产业要素,因地制宜发展农家乐、生态农庄、森林人家、民宿客栈、汽车营地、帐篷营地等休闲度假产品。开发乡村摄影、踏青赏花、篱园采摘、徒步慢游、体育健身、养生养老、研学旅行等旅游项目,为贫困人口创业、就业、增收提供平台。到2018年,5个旅游扶贫重点村全面完成村级道路畅通工程,每村建成1个综合性游客服务中心、1个生态停车场、1座3A级旅游厕所和1条景观绿道;创建3A景区1家、打造特色节庆品牌活动2个、民宿客栈3家、特色旅游商品5种、三星级农家乐6家、乡村特色餐饮店10家;建成旅游电商服务点3个,旅游商品展销展示中心3个;直接带动100户以上贫困户脱贫。
12.商贸流通脱贫计划。着力构建由商贸中心、商贸副中心和商贸节点组成的三级商贸流通等级体系,着力加快叶集老城商贸集聚区、东部新城商业集聚区、特色商业街区、物流集聚区和姚李、三元等镇乡及农村商业服务网点、农资配送中心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大力发展贫困村农超对接、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业态,支持邮政、供销合作等系统在贫困乡村建立网点,支持在有条件的贫困村建设一批生鲜冷链物流设施,不断增强贫困村农产品的就地就近销售、变现和转移能力,不断增强中心城区和中心镇对农业人口的吸纳能力和农村经济的辐射带动能力。到2020年,力争通过发展商贸物流业带动1000户以上贫困户受益,直接带动100户以上贫困户脱贫。
13.电子商务脱贫计划。促进“互联网+”与扶贫开发有效对接,大力开展电商扶贫。加强对乡村干部、大学生村官、致富带头人等进行电商知识培训。大力实施“电子商务进村工程”,积极推广“一村一店”模式,在全区19个贫困村先行建设电子商务服务点,依托区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和创业孵化园为贫困村开设网店提供策划、培训、客服、代运营等专业服务。支持镇乡驻贫困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及致富能人在镇乡服务站等开设扶贫网店,帮助代销农特产品。对贫困户开设网店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小额信贷等支持;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电商创业贴息贷款,优先支持贫困户电商创业,着力打造“电商扶贫示范村”,培育“互联网+特色农业”知名品牌。引导物流企业和电商企业有效对接,实现快递到乡、配送到村,提高贫困乡村农产品流通效率。到2020年,力争电商扶贫项目使1000户以上贫困户受益,100户以上贫困户脱贫。
14.资产收益脱贫计划。按照“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总体思路,鼓励和引导农民将已确权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其形成利益共同体,分享土地规模经营收益。积极推进集体资产入股,将贫困村集体所有房产、土地、林地、水面、荒山荒坡、滩涂等资源资产评估入股,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资产可由村集体、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统一经营。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组织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等项目占用集体土地补偿试点。强化资产运营和收益分配监管,建立健全收益分配和风险防控机制,确保贫困户收益保底、按股分红、定期兑现。通过资产收益扶贫,直接带动100户贫困户脱贫。
15.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计划。支持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创建,支持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开展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实施农业产业化扶贫行动,组织引导龙头企业采取直接投资建基地、联合兴办加工、产销对接、技能培训、提供就业岗位等形式,与贫困村和贫困户对接。到2020年,力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25家,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达到3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00家以上,合作社联合社增至20家以上,家庭农场突破150户;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达到30个。
16.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计划和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分层次、分类型、分产业开展教育培训。着力构建公益性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制定较为完善的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每年分产业分级认定一批新型职业农民。
17.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计划。对贫困村有创业意向或已从事创业活动的人员进行创业能力培训,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脱贫。到2020年,为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平均培养5名左右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全区累计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100人以上,带动200户以上贫困户脱贫。
二、实施就业扶贫工程
(一)工程目标
“十三五”期间,力争通过大力实施就业扶贫工程,实现培训就业1500人以上,直接带动1500户以上贫困户脱贫,脱贫人口3000人以上。
(二)基本思路
以增加贫困家庭工资收入为重点,以就近就地就业、劳务输出就业和创业带动就业为主渠道,构建贫困家庭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多渠道促进贫困人口转移就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转移就业服务,千方百计扩大贫困人口转移就业规模,提高稳定就业能力。提高对贫困人口就业就学培训的补贴标准,加大对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的资助力度和对贫困外出务工人员、贫困家庭大中专毕业生等返乡创业的支持力度,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快推进就近转移就业贫困人口市民化进程。通过就业创业措施,加快脱贫步伐。
(三)重大举措
18.就业脱贫“5512”行动计划。选择50家经营良好、热心公益、有用工需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每家提供最高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按贷款额度,吸纳一定数量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者就业,确保每名贫困劳动者年增加工资性收入不低于1万元,实现通过就业带动2000人的脱贫目标。
19.就业扶贫基地建设计划。在积极争创省级就业扶贫基地的基础上,由区人社局、区扶贫办、区工商联联合招募企业作为区级就业扶贫基地,根据就业扶贫工程总体安排制定招工计划,适当降低招聘条件,人社、扶贫部门负责向就业扶贫基地推荐农村贫困劳动者,企业从中自主确定聘用人选,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可按规定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
20.劳务协作对接行动计划。鼓励区内企业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对与劳动者签订1年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协议的,分别给予劳动者一定的就业补助和企业一次性奖励。通过在外创业者协会、商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乡村劳务输出带头人等途径,每乡镇街确定1个劳务输出协作基地,签订劳务输出对接协议。创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求职需求”与输入地用工单位“岗位供给”两个清单。每年举办至少2次扶贫专场招聘会(或劳务输出对接招聘会)。
21.金融支持返乡创业计划。实行普惠性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返乡创业需求特点的产品和服务,探索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林权等农村产权纳入融资担保抵押范围。向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发放不超过10万元的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返乡人员创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按规定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
22.居家就业计划。鼓励适合分散式、家庭作坊式生产的企业在贫困村设立小型工厂或车间,组织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在家从事手工编织、来料加工、农产品深加工等工作。围绕易地扶贫搬迁、生态保护脱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等脱贫攻坚工程,开发农村保洁、保绿、保安、护林、护路等辅助性岗位,组织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在家门口就业或参与公共服务。
23.劳务培训基地建设计划。依托党校、职业学校、电大、乡镇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各级公共职业训练基地,为贫困劳动者提供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公共服务;依托首位产业骨干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中心建设工学一体实训基地,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型合作社联合体和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产学一体创业研习基地。深化与皖江地区结对合作,在合肥、芜湖、蚌埠、马鞍山等产业集中度高的城市共建劳务培训基地。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推动现有各类专业培训机构提升服务能力,扩大服务范围。
24.春潮行动计划。到2020年,力争使劳动年龄段内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1-2次相应的职业培训,平均每年培训500人左右。在“春潮行动”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实施新生代农民工,特别是贫困家庭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25.重点群体免费职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免费职业培训行动。到2020年,力争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一次相应的就业技能培训;使企业技能岗位的劳动者都有机会得到一次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高技能人才培训;使具备一定创业条件或已创业的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一次创业培训。
26.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从2016年开始,启动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确保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都能接受相应的职业培训。到2020年,力争使不同类型的残疾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一次相应的职业培训。
27.贫困人口“工学一体”就业就学培训计划。组织贫困户子女到皖江地区企业或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参加“工学一体”就业就学或培训,在学习培训期间,企业给予生活费补助;在企业实习期间,企业给予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务工补助。就业就学或培训完成后与合作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给予企业和职业院校1500元的一次性补助,所学专业为我省紧缺工种的,给予贫困家庭子女3000元一次性补助,实现贫困劳动者“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28.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计划。开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工作。到2020年,力争使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意愿、具备一定创业条件或已创业的农民工等人员都能得到一次创业培训,掌握1-2项创业需要的实用技能。
29.贫困劳动者就业培训补贴计划。贫困劳动者在培训期间按实际参训天数,每人每天发放40元的生活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培训后根据到企业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人数,给予培训机构200元/人一次性奖励。同时可按规定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
三、实施住房扶贫工程
(一)工程目标
“十三五”期间,全面完成11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358人贫困人口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和800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通过住房扶贫,直接改善1000户左右贫困户住房条件,实现住房安全保障脱贫2000人以上。
(二)基本思路
以保证贫困家庭有安全住房为出发点,按照“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的思路,组织实施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加强规划约束、政策支持和组织保障,确保群众搬迁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基本完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需要得到基本满足,迁出区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安置区特色产业加快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街审核、区级审批”的程序,组织实施好危房改造计划,确保农村困难群众住有所居、住得安全。
(三)重大举措
30.美丽乡村脱贫计划。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进贫困村美丽乡村建设,优先推荐国家和省市级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美丽乡村建设相关政策向贫困村倾斜,不断提高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区级配套水平,着力减免贫困村贫困户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危房改造以及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的相关配套资金。
31.易地扶贫搬迁脱贫计划。统筹考虑水土资源条件、城镇化进程、贫困人口分布及搬迁对象意愿,结合新型城镇化、工业园区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美好乡村建设,采取依托靠近交通要道的中心村和在本行政村内就近集中两种方式进行集中安置。“十三五”期间,通过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发行地方债券和专项基金、向国家开发银行及农业开发银行申请低息长期贷款的方式筹集资金,全面完成358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其中,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和不得因建房而加剧贫困户贫困程度的基本要求,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人均住房建设补助按不超过20000元标准,人均投入控制在6万元以内。同时,围绕改造搬迁对象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建设必要的水、电、路、网、垃圾及污水处理设施等基本基础设施,根据实际需求安排配套建设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及商业网点、便民超市、集贸市场等必须的公共服务设施。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显著改善搬迁对象住房和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确保搬迁一户、脱贫一户,从根本上解决生计问题,与全区人民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32.危房改造脱贫计划。整合使用危房改造等资金,重点支持贫困户进行危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1〕115号)以及《安徽省农房建设抗震技术规定(试行)》(建村〔2015〕64号)等有关规定,符合抗震要求,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扶贫专项补助提高,对于新建房屋户在原有补助标准上追加补助10000元,对于房屋修缮户在原有补助标准上追加补助2000元。到2017年底完成全区19个贫困村所有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且自愿实施改造的贫困户危房改造与脱贫任务;到2018年底,完成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
四、实施智力扶贫工程
(一)工程目标
“十三五”期间,全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教育资助实现全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拥有劳动能力的劳动力掌握1-2门实用技术,农村贫困家庭和贫困群众智力脱贫能力和智力脱贫希望大幅增强,贫困代际传递基本得到遏制,因学致贫现象完全消除。到2018年,力争通过大力实施智力扶贫工程,直接带动1000户以上贫困户脱贫,脱贫人口2000人以上。
(二)基本思路
以提升贫困人口脱贫能力为出发点,坚持扶贫先扶智,精确对准贫困村、贫困户教育最薄弱领域,着力加强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和文化惠民扶贫,出台帮扶政策和措施,从源头上消除因学致贫、因能致贫和因迷信陋习致贫,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
(三)重大举措
33.扩大贫困地区学前教育资源计划。加强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构建完备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保教质量。重点向贫困村延伸,在有实际需求的贫困村依托小学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到2020年,贫困村所在地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90%以上,使农村学前3年入园率达到90%以上。
34.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计划。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在全区68所学校新建改扩建约20万平方米校舍、22万平方米运动场地,购置价值3亿元的设施设备。到2017年,力争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目标。确保使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达到“20条底线要求”。
35.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专项计划。积极申请集中连片特困县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区及革命老区贫困县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专项,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解决或缓解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和农村寄宿学校“大通铺”问题,逐步实现未达标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的校舍、场所标准化。
36.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贫困户学生为重点,通过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改善就餐条件、鼓励社会参与、完善“一补”政策,逐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
37.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利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区政策支持,新建叶集中学、改善办公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整合姚李职高和皖西当代中专学校资源,建设1所标准化职业高中。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提高办学质量。到2020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职业学校及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基础能力满足技能人才培训需要。
38.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扩大特岗计划、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实施规模,建立统筹规划、统一选拔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研究制定符合叶集乡村教育实际的招聘办法,积极培养本土化 “一专多能”的乡村教师,不断提高乡村教师能力水平,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
39.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建设叶集区特殊教育学校,支持招收较多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特教班)建设资源教室(中心)、配备特殊教育学校设备设施。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公用经费保障水平,2016年起,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切实保障贫困地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40.教育扶贫结对帮扶计划。实行教育扶贫结对帮扶全覆盖。按照“以城带乡、整体帮扶、城乡一体、共同发展”的总体思路,在办学条件、学校管理、教学研究、师资培训、文化建设、学生结对等方面构建帮扶机制,促使援助学校与受援学校一体化发展。对扶贫工作重点村的学校通过“一对一”的形式进行重点帮扶。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实行特别帮扶,由援助学校牵头,以共青团、少先队为阵地,开展“手拉手”活动。组织共青团员、少先队员到对方学校参观交流,相互学习经验,与家庭困难的同学、农村留守儿童交朋友,捐赠学习用品和课外书籍,开展书信活动,增进同学彼此的感情和友谊。2017年,帮扶活动在区域内全部推开,扶贫工作重点村中小学结对率达到100%,结对学校全部实现优秀课程资源共建共享,被帮扶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校章程全部制定完成;2018—2020年,帮扶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明显成效,被帮扶学校整体办学水平显著提高。
41.贫困户子女教育资助计划。对学前教育在园贫困生发放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补助生活费。非寄宿学生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00元;寄宿学生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确保普通高中贫困生享受民生工程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每生每年补助国家助学金2000元。从2016年秋学期起,对普通高中贫困生免除学杂费。对中职贫困生继续实施民生工程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即每生每年补助国家助学金2000元,并免除学费;同时,对就读中职的贫困生实施扶贫“雨露计划”工程,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对普通高校本专科(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的贫困在校生补助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同时,给予大学新生入学路费补助,其中,省内院校补助500元,省外院校补助1000元。优先办理贫困生申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多可申请助学贷款12000元,并享受在校期间助学贷款财政贴息。
42.农村实用技术推广计划。加强乡镇街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建设,配备村级农技联络员。壮大农技推广队伍,全区每个贫困村至少配备1名村级农技联络员。
43.科技特派员计划。积极申报“三区”人才专项计划支持,争取科技特派员到我区开展科技帮扶。出台激励政策和措施,鼓励我区各类科技特派员深入贫困乡村,通过实地指导、技术培训,以及新技术、新品种推广等多种形式,向农民传授科技知识,帮助贫困地区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
44.文化惠民扶贫计划。积极争取“三区”人才文化工作者专项支持计划政策支持,以广播电视服务网络、农民阅读服务、数字文化服务、乡土人才培养、流动文化服务、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文化帮扶等为重点,集中实施一批文化扶贫项目,夯实乡镇街综合文化服务站(中心)服务能力,提升贫困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规范提升“送戏进万村”活动,每个贫困村每年不少于一场戏。组织实施“春雨工程”等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壮大群众文化辅导员等志愿者队伍。
五、实施健康扶贫工程
(一)工程目标
贫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条件显著改善,医疗综合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区内就诊率达到90%。贫困人口大病费用实际支出大幅度降低,贫困人口基本实现兜底保障,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重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得到有效防控,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到2018年,力争通过大力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直接带动1500户以上贫困户脱贫,脱贫人口3000人以上。
(二)基本思路
以基本消除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为出发点,着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大幅度降低贫困人口大病费用实际支出,创新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结算机制,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分类救治,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改善贫困人口健康状况。
(三)重大举措
45.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按照“补短板”原则,加强区级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招生计划向贫困家庭学生倾斜,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向贫困村乡村医生倾斜。加强村医队伍建设,优先安排贫困村村医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到2017年以前分期分批完成对乡村医生轮训。到2018年实现区、乡、村三级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基本健全,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群众获得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更加均等,医疗救助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20年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2名医师、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掌握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基本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不出区”。
46.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特惠计划。降低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2017年开始实现由财政(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全额代缴。逐步降低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5万元降至0.5万元,分段补偿比例由50%-80%提高至60%-90%。逐步提高分段补偿比例,在乡镇卫生院和区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合规医疗费用,分别按照80%、70%、65%和60%比例保底补偿。
47.贫困人口大病救治计划。重大疾病由12组增加到40组以上,慢性病病种在30种(组)基础上,结合实际适当扩大慢性病病种范围。贫困人口大病能一次性治愈的,集中力量进行治疗;需要住院维持治疗的,由就近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实施治疗;需要长期康复治疗的,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定期治疗和康复管理。继续实施光明工程,为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提供免费救治。组织开展农村贫困家庭大病专项救治,从2016年起,对农村贫困家庭中患有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9种疾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
48.贫困人口住院费用结算特惠计划。贫困患者需住院治疗的,原则上在区内医疗机构治疗。到区外市级、省级医院住院治疗的,严格转诊程序。镇乡卫生院、区级医疗机构、市级医疗机构、省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线分别降至100元、300元、500元、1000元,符合基本医保免起付线人群继续免起付线,年度内特殊性病患者在同一医疗机构多次住院的只计一次起付线。按规定逐级转诊的,住院补偿比例在提高5个百分点。贫困人口患重大疾病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基本医保按规定定额的70%左右补偿,单次重大疾病住院医药总费用封顶线不低于40万元。
49.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费用特惠计划。贫困人口患常见慢性病,门诊费用实行定额管理,定额标准内实际补偿比例提高到75%;特殊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参照住院治疗的补偿标准给予保障。
50.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计划。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贫困患者住院治疗(含特殊慢性病门诊),按实际医药总费用的10%给予补助;鼓励、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开展参与慈善救助。
51.贫困人口医药费用兜底保障计划。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补偿后,再扣除个人年度自付费用,剩余部分合规医药费用实行政府兜底保障,总体实现贫困患者在区内、市级医疗机构和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大幅度降低,即在区内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3万元,在市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5万元,在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1万元。
52.医院对口帮扶计划。积极争取区外三级医院,采取“组团式”帮扶等方式,对我区区级医院和乡镇医院进行定点帮扶,加强近3年区外转出率较高病种的相关临床和辅助科室建设,推广适宜区级医院和乡镇医院开展的医疗技术。建立帮扶双方远程医疗平台,开展远程诊疗服务。定期派出医疗队,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集中诊疗服务。
53.慈善力量助医行动计划。建设医疗救助对象信息需求和慈善资源对接信息平台,及时将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结算支付后个人自负费用仍然较高且生活陷入困境的大病患者救助信息转介给慈善组织。落实国家有关财税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规定,支持鼓励慈善组织开展慈善医疗救助活动。
54.卫生计生扶贫计划。实施65岁以上农村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健康体检。全面实施新生儿疾病和妇女“两癌”免费筛查、白内障免费手术治疗、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2018年,实现区、乡、村三级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基本健全,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六、实施生态保护扶贫工程
(一)工程目标
到2020年,力争全区森林覆盖率达25%以上,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50%,建成4个省级森林城镇,30个省级森林村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不低于82%,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2%以上,贫困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通过实施生态保护扶贫工程使500名贫困人口受益,通过设立生态公益岗位、生态补偿、退耕还林、速生经济林建设等措施,直接带动100户贫困户脱贫。
(二)基本思路
以改善贫困村人居环境、实现绿色脱贫为出发点,贯彻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结合“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三线三边整治工程”和森林城市创建,坚持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治理环境与改善民生并举,着力实施生态保护与建设、退耕还林、污染治理、耕地资源保护和水土流失治理等工程,不断增强贫困村可持续发展能力。积极争取大别山史河(总干)流域生态补偿,推进区内河湖、湿地、水源地、当家塘、公益林、防护林生态补偿试点,增加生态公益岗位,使贫困群众通过参与生态保护实现脱贫。
(三)重大举措
55.耕地资源保护计划。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宅基地复垦利用试点,大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及时复垦各种灾毁耕地。强化耕地质量监测和建设性保护,开展耕地轮作休耕试点,推行耕作层剥离再利用,鼓励秸秆还田、种植肥田植物和增施有机肥等土壤改良方式,增加土壤有机质,提升耕地质量。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水肥一体化技术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降低农业面源污染。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加强秸秆、农膜等回收,开展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生态拦截。到2020年,力争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不低于82%,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村贫困家庭通过向生物能源企业销售秸秆户年均增收300元以上,来自耕地质量提升户年均增收500元以上。
56.生态林业增收计划。以“五纵、四横、四区”为重点,突出森林城镇、森林村庄、森林长廊三项创建,大力发展木本油料林、特色高效经济林和速生丰产用材林。围绕“三湖三园三广场”,努力完善城市绿化景观系统。实施区内公益林生态补偿试点。通过实施生态林业增收计划使生态林业受益贫困家庭户年均增收500元以上,直接带动200户以上贫困户脱贫。
57.土地整治计划。在国家安排新一轮规划项目时,积极争取坡耕地、崩岗和侵蚀沟治理等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项目并优先向贫困村实施,每年治理5-10平方公里。在土地整治过程中新增可耕地,优先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在区“占补平衡”中所得土地收益,优先用于支持贫困户脱贫。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实施大雁湖、未名湖、松源湖,香樟公园、柏树公园、枫杨公园等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和湿地保护与恢复等项目。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我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史河总干沿线和南部丘岗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通过实施土地整治计划使1000户以上贫困户受益,直接带动100户以上贫困户脱贫。
58.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计划。重点开展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处理、土壤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畜禽污染资源化等工作,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优先向贫困村倾斜。围绕“硬化、亮化、绿化、美化”目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村容村貌整治。通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计划全面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为贫困村脱贫打下基础。
59.生态公益岗位脱贫计划。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设置护林员、护路员和农村环卫清洁岗位,选择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实现就近就地就业,贫困户每人每月可享受300元岗位补贴和用工单位每人每月100元补贴。
七、实施社保兜底扶贫工程
(一)工程目标
健全完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制度,编密织牢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托底安全网,确保在2020年前将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扶实现脱贫的2500户贫困家庭全部纳入社会保障救助范围,使其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相适应,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二)基本思路
以确保我区特困贫困人口如期脱贫为出发点,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促进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社会救助制度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在稳定脱贫中的保障作用,对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家庭实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
(三)重大举措
60.农村低保标准量化调整计划。按照实行农村低保制度兜底脱贫的任务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相适应的调整机制,逐步缩小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的差距。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部署,到2016年农村低保标准按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的85%确定,确保2020年前我区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或高于国家扶贫标准。
61.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衔接计划。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将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纳入建档立卡帮扶政策范围,发挥惠民合力。对于返贫家庭,分别纳入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和建档立卡帮扶政策覆盖范围。到2017年底实现农村低保线和扶贫标准线“两线合一”。
62.贫困人口基本保障金增发计划。对纳入低保范围的A类、B类对象,按其本人享受低保标准的30%和20%分类别增发保障金。对纳入低保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在校学生、单亲家庭成员等特殊困难群体,在发放基本保障金的基础上,根据困难程度和本地经济能力分类别适当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
63.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完善计划。全面建立特困供养人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合理确定供养标准,有效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继续实施农村五保供养民生工程,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改善供养条件,提高供养水平。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探索建立特困供养人员护理保险、护理补贴制度,优先保障完全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统筹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
64.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完善计划。完善缴费与待遇挂钩的激励机制,适时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充分考虑贫困人口的实际缴费能力,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保留现行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适时根据国家和省市政策,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十三五”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水平比“十二五”末翻一番。
65.“三留守”人员服务体系完善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公益岗位、引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三留守”人员提供关爱服务。建立家庭、学校、基层组织、政府和社会衔接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网络。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残等困境儿童的福利保障体系,力争9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设一所儿童之家。推进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支持农村幸福院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开展留守老年人关爱行动。加强对“三留守”人员的生产扶持、生活救助和心理疏导。
66.“救急难”计划。坚持应救尽救原则,切实将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加大对突发重特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各类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防止因突发性困难致贫返贫。深入推进“救急难”综合试点,在体制机制、服务方式、信息共享、财政税费等方面探索创新,有效解决困难群众的急难问题。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设施,提升救助服务能力。实行政府救助、慈善救助、家庭自救相结合,保障困难家庭对象与个人基本生活。组织实施“同舟工程”,发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救急难”的重要作用。
八、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一)工程目标
到2020年,制约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瓶颈得到有效缓解,道路、水利、电力、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达到全省平均水平,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基础显著改善。
(二)基本思路
以破解贫困乡村基础设施“最后一公里”瓶颈,大幅提高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出发点,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提高贫困地区农村信息化水平,破除发展瓶颈制约,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三)重大举措
67.交通道路升级计划。以G312改建、元洪路新建、元洪路(僧窑)至大顾店道路、孙岗至姚李高速出口道路等干线公路升级改造为重点,大力实施县级公路畅通、乡级公路畅通、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非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等重点工程。到2018年底,完成交通运输部认定的建制村优选通达路线窄路面拓宽改造任务,原则上在原有路面宽度的基础上加宽不低于1米,对原有路面宽度已达4.5米的路段不再拓宽改造。完成交通运输部认定的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任务,路基宽度不低于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4米;特殊路段路基宽度不低于4.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错车道设置间距原则上不大于500米。贫困村内每个较大自然村硬化一条从村口到既有农村公路的最短捷连通道路,路基宽度不低于4.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特殊路段路基宽度不低于4米,路面宽度不低于3米;错车道设置间距原则上不大于500米。到2020年,力争我区现有国省道实现二级以上公路全覆盖,实现出省公路基本达到一级标准,与相邻县区、与市之间全部实现二级以上公路连接。力争县道全部升级到三级水平,二级以上比例30%以上,乡道三级以上比例30%以上;区乡道沥青(水泥)路面占比达到100%。基本完成在用区乡村道危桥改造,国省干线公路平均路面状况指数(PQI)高于90,优良路率超过95%,县道经常性养护实现全覆盖,乡道经常性养护率、村道经常性养护率分别达到70%以上和60%以上。力争实现区级客货运场站服务功能基本完善、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所有乡镇街建成等级客运站及物流配送站点,90%的建制村建成候车亭或招呼站。实现“乡乡通公交”目标。
68.贫困村小型水利改造提升计划。2018年底前完成全区19个贫困村的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其中扩挖塘坝127口、清淤整治农村河沟8条、更新改造小型泵站420kw、除险加固小型水库8座。规划实施完成后,农田灌溉保证率达到85%,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除涝标准达到5~10年一遇;灌溉水的利用率提高到0.70,节水灌溉普及率达到70%,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达到100%,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80%。
69.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计划。着力推进城区管网延伸工程新增供水能力588.84m3/d,新增受益人口9814人;孙岗乡管网延伸工程新增供水能力522.72m3/d,新增受益人口8712人;三元镇管网延伸工程新增供水能力469.68m3/d,新增受益人口7828人。到2018年工程完成后,共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2.6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数7000人以上。
70.农村电网升级改造计划。扩建110kw叶集变2号主变,新增叶集城东110kw变电站;扩建35kw桥店变和建丰变2号主变;投资5470万元进行10千伏电网建设与改造。到2020年,全区供电目标可靠率达到99.937%,110kw及以下综合线损率降至6.256%,10kw及以下综合线损率降至6.18%,110kw容载比为1.07,35kw容载比为1.71,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8.932%,一户一表率达100%,户均配变容量为3.1kVA,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全面解决农村电网“卡脖子”、“低电压”等问题,满足农村生产生活用电需求。
71.宽带进村入户计划。积极实施国家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进宽带网络光纤化改造,推进农村地区光纤到村到户工程。到2020年,所有行政村通宽带,20户以上自然村和主要交通沿线通信信号基本覆盖,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基本实现通宽带,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达到20Mbps;3G/LTE用户普及率达到85%。
九、实施金融扶贫工程
(一)工程目标
金融扶贫开发体系日趋完善,信贷投入总量持续增长,融资结构日益优化,风险保障体系逐步健全,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到2020年,全区“扶贫贷”规模累计达到3亿元,期中发放到贫困户的“小额贷”累计达到2亿元,制约贫困人口脱贫的资金瓶颈得到有效缓解,初步建成全方位覆盖贫困群体的普惠金融体系,直接使8000以上贫困人口因“扶贫贷”受益脱贫。
(二)基本思路
积极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建立多层次、广覆盖、低成本、可持续的金融扶贫开发组织体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有效的金融支撑。
(三)重大举措
72.小额信贷脱贫计划。大力支持农村商业银行、徽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发展意愿、有发展潜质、有资金需求、有还款来源的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内、3年以下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用以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光伏发电、乡村旅游等生产经营项目,有效解决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短缺的瓶颈问题。利用3年时间,到2018年,通过产业、就业、创业渠道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贷款2亿元。
73.脱贫带动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支持计划。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吸纳贫困户脱贫致富给予扶贫贷款支持,按每吸纳1户贫困户给予5万元以内的贷款进行累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单个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74.贷资入股信贷脱贫计划。鼓励贫困户“贷”资入股诚信度好、无不良记录、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探索贫困户通过固定分红等渠道增加收入。
75.生源地助学贷款计划。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为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最高为12000元,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给予贴息,还本宽限期3年。
76.信贷风险补偿和分担计划。建立扶贫小额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为金融机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精准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提供风险补偿。支持设立政府出资的农业融资担保机构,重点开展扶贫担保业务。积极推广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推进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对接,为扶贫开发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村级扶贫互助社与金融机构合作建立扶贫互助担保基金,由金融机构根据入社农户申请提供担保贷款。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支持贫困户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
十、实施社会帮扶扶贫工程
(一)工程目标
社会帮扶成效显著,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互为支撑,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
(二)基本思路
以构建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的社会扶贫新常态、加快贫困人口脱贫步伐为出发点,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统筹谋划、创新机制,搭建平台、畅通渠道,推进定点扶贫,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帮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兴友善互助、守望相助的社会风尚,广泛动员和凝聚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三)重大举措
77.“百家企业千名干部帮万人”三年扶贫行动计划(定点帮扶脱贫计划)。进一步完善区领导联系和区直单位定点帮扶制度,严格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定点帮扶制度,组织78家单位、1200余名各级干部参与包保贫困村和贫困户,实现19个重点贫困村驻村扶贫工作队和57个非重点村脱贫工作组全覆盖,6880户贫困户全部落实帮扶责任人。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要积极争取政策、资金、项目、信息、技术、人才、智力、市场等方面的支持,有针对性地开展精准帮扶,一包到底,不脱贫不脱钩。鼓励引导百家企业采取“多企帮一村”、“一企帮一村”、“一企帮多村”等多种方式与贫困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到贫困村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和公益扶贫。结对企业可通过产业带村、项目兴村、招工帮村、资金扶村等不同形式,带强一批产业,带动一批项目,带建一批基础设施,带富一批农户,帮助贫困村及贫困人口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78.社会组织帮扶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学术团体、专业团体、联谊团体、公益慈善组织等各类社会组织到村入户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做到包村包户、结对帮扶。积极争取扶贫开发协会、扶贫基金会、慈善基金会等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参与我区扶贫开发,特别是在筹集扶贫开发资金方面发挥优势,加大扶贫济困投入。积极倡导发展公益众筹等社会扶贫新模式,提高社会扶贫资源筹集、配置和使用效率。发挥“扶贫日”等平台作用,开展贫困村项目认领、捐资捐助等系列活动。继续推进雨露计划、光彩事业、春蕾计划、爱心包裹、三支一扶、同心示范工程等公益活动,发挥扶贫公益品牌效应。
79.扶贫志愿行动计划。鼓励和支持志愿者组织、青年学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到我区参与扶贫调研、支教支医、文化下乡、科技推广等扶贫活动,以农村留守人员、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妇女儿童为服务重点,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以空巢老人、残障人士、农民工及困难职工、留守儿童等群体为重点,开展“邻里守望”志愿服务。引导叶集在外成功人士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及海外人士,通过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参与扶贫。
80.社会关爱行动计划。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为农村留守人员、特殊困难残疾人等提供生活救助、精神慰藉、能力提升等服务,帮助建立完善的社会支持保护体系。为因生活和工作受到挫折、容易失去生活信心的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人性化、个性化、专业化服务,给予特殊的人文关怀,帮助他们提升自我脱贫与发展能力,重树生活信心。
第四章 保障措施
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最大的任务、最大的责任、最大的民生,采取超常规举措,创新体制机制,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协同、工作任务协同、政策争取协同、资金使用与监管协同、社会力量协同、考核与奖惩协同,为脱贫攻坚提供强力保障。
一、推进工作责任协同
按照区落实、乡镇街实施、村为主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区委、区政府对全区脱贫攻坚负总责,抓好目标确定、路径选择、项目落地、人力调配、组织动员、监督考核等工作。乡镇街是脱贫攻坚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直接责任,做好对象核准、路径选择、进度安排、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跟踪推进等工作。各乡镇街都要建立“书记管、乡镇长(主任)抓、分管负责人抓落实”的领导机制,设立扶贫工作站,确保不少于3人专抓脱贫攻坚工作。乡镇街每年要向区专题报告脱贫攻坚进展情况。区直各单位要切实按照职责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切实担起牵头或责任单位职责,单位“一把手”是直接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加强与区扶贫办衔接沟通,实现部门专项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有效衔接,利用行业资源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二、推进工作任务协同
围绕“人脱贫、村出列”的目标,加强扶贫建档立卡的动态管理,保持各类数据的准确性、严肃性。各乡镇街、区直各单位要按照脱贫目标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解,具体到村到户到人,明确时间节点、脱贫时限、脱贫路径,实行挂图作战,盘点销号。脱贫攻坚重点工作任务比照重点项目调度的办法,实行脱贫工作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切实做到时时清、事事清、人人清,不打糊涂仗,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区督考办要围绕脱贫目标,加强事中、事后督查,确保脱贫攻坚的每一项任务都落到实处。
三、推进政策争取协同
发改、经安、农业、交通、水利、电力、林业、环保、国土、住建、民政、财政等部门要围绕脱贫项目加强沟通、通力合作,积极向国家和省市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补助、资金配套、贷款贴息、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土地整治、易地搬迁、危房改造、光伏电站、PPP项目、城乡防洪、八小水利、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农业保险、干部人才等各项政策,为如期脱贫提供政策支撑。
四、推进资金使用与监管协同
建立健全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建立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清单,除各种补贴给农户个人的资金、救灾资金及其他国家规定有特殊用途的专项资金外,将中央、省、市、区安排的扶贫专项资金、涉农项目资金以及财政撬动的社会资金等各类资金全部纳入整合范围。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开展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对专项扶贫资金进行审计。加强项目监管。扶贫项目实行“群众参与、村级(主体)申报、乡级审查、区级审批”。完善项目公告公示制、招投标制、设备集中采购制、建设工程监理制、项目竣工验收制、资金报账制、后期管护制等。加强专项督查。开展政策落实、建档立卡、扶贫专项资金管理等专项督查,推进扶贫开发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从严惩处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五、推进社会力量协同
动员各界力量,营造社会扶贫浓厚氛围。充分利用现代传媒开展全民动员。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开展激励动员。凝聚社会正能量,开展典型示范动员。培育多元主体,凝聚各方力量参与扶贫。扎实开展“包保帮扶”,每个贫困村有一名区领导联系、有一个部门单位帮扶、有一支驻村工作队、有一名“第一书记”、有一名农技人员脱产驻村;每户贫困户有一名党员干部帮扶。大力倡导企业扶贫,引导农业龙头企业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参与扶贫。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扶贫。拓展参与渠道,搭建社会力量参与平台。构建扶贫志愿服务网络,建立扶贫志愿者组织,开展扶贫志愿者行动。建立援需双方信息平台,开展“扶贫日”活动。
六、推进考核与奖惩协同
加强扶贫开发统计监测。建立扶贫对象退出管理机制,严格执行省制定的贫困户脱贫和贫困村出列标准、程序、核查办法。从2016年起,对已经脱贫的贫困户,根据其家庭实际情况,未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户,在一定时期内让其继续享受相关政策,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切实做到应进则进、应扶则扶。制定并完善脱贫攻坚考核办法,对乡镇街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严格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挂钩。对扶贫实绩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对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干部实行就地提级;对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成绩突出的村党组织书记在招录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对未能完成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当年不予评先评优,3年内不得提拔、重用或调离。加强行业扶贫和定点扶贫工作考核,提高扶贫工作在各单位年度综合考评中的权重。加强对扶贫工作绩效的社会监督,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区督考办要定期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督促检查,并通报结果。对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六安市叶集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范围
2.六安市叶集区分乡镇贫困户、贫困人口表
3.六安市叶集区贫困人口类别构成表
4.六安市叶集区贫困人口性别与年龄构成表
5.六安市叶集区贫困户致贫原因构成表
6.全区脱贫攻坚(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综治及计生)联系点安排表
附件1
六安市叶集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范围
类 别 |
乡 镇 |
名 单 |
贫困村 |
姚李镇 |
合兴村、漫山红村 |
洪集镇 |
金星村、唐畈村 |
|
三元镇 |
新塘村、王店村、沣桥村、龙元村、祖师庙村 |
|
孙岗乡 |
棠店村、石龙河村、白龙井村、高庄村、双楼村 |
|
史河街道 |
叶南村、史河湾村 |
|
平岗办 |
五里桥村、和平村、尧岭村 |
|
非贫困村 |
姚李镇 |
关山村、红星村、龙凤村、长塔寺村、裕园村、汇文村、大顾店村、山河村、长湖村、鲁大庄村、曾墩村、光华村、看花楼村、双红村、育才村 |
洪集镇 |
会馆村、东岳村、刘仓房村、六口塘村、桥集村、牌坊店村、大桥村、双墩村 |
|
三元镇 |
双塘村、姚店村、四林村、桥元村、三元社区 |
|
孙岗乡 |
长岗村、永丰村、塘湾村、汪岭村、孙岗村、双塘新村、陈店村、元东村、荷棚村、玉皇阁村 |
|
史河街道 |
胜利社区、东楼村、彭洲村、万佛村、观山村、顺河社区、茶棚村、柳树村、瓦房村、新元社区、小南河社区、新桥村、花园村、柳林社区 |
|
平岗办 |
芮祠新村、富岗村、双井村、朱畈村、五楼村 |
附件2
六安市叶集区分乡镇贫困户、贫困人口表
乡 镇 |
贫困户数(户) |
贫困人口数(人) |
姚李镇 |
1534 |
3359 |
洪集镇 |
1130 |
2163 |
三元镇 |
1194 |
3018 |
孙岗乡 |
1177 |
3037 |
史河街道 |
1105 |
2586 |
史河街道 |
740 |
2026 |
合 计 |
6880 |
16189 |
附件3
六安市叶集区贫困人口类别构成表
乡 镇 |
五保人数 (人) |
低保人数 (人) |
一般贫困 人口数(人) |
备 注 |
姚李镇 |
42 |
1085 |
1845 |
|
洪集镇 |
393 |
747 |
1023 |
|
三元镇 |
94 |
907 |
2017 |
|
孙岗乡 |
260 |
1108 |
1669 |
|
史河街道 |
484 |
1290 |
811 |
|
平岗街道 |
166 |
623 |
1238 |
|
合 计 |
1826 |
5760 |
8603 |
|
附件4
六安市叶集区贫困人口性别与年龄构成表
性别(人) |
年龄(人) |
|||
男 |
女 |
≤18周岁 |
≤60周岁 |
>60周岁 |
9088 |
7101 |
2352 |
8088 |
5749 |
附件5
六安市叶集区贫困户致贫原因构成表
乡镇 |
因病 (户) |
因缺劳力 (户) |
因残 (户) |
因缺技术 (户) |
因学 (户) |
其他 |
姚李镇 |
761 |
387 |
173 |
91 |
51 |
71 |
洪集镇 |
732 |
126 |
115 |
38 |
13 |
106 |
三元镇 |
579 |
161 |
354 |
46 |
34 |
20 |
孙岗乡 |
424 |
355 |
283 |
30 |
34 |
51 |
史河街道 |
391 |
274 |
235 |
86 |
64 |
55 |
平岗街道 |
333 |
190 |
141 |
28 |
17 |
31 |
合 计 |
3220 |
1493 |
1301 |
319 |
213 |
334 |
附件6
全区脱贫攻坚(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
综治及计生)联系点安排表
乡镇街 |
序号 |
村社名称 |
区直结对单位 |
姚 李 镇 |
1 |
漫山红村 |
区司法局,区广播电视台 |
2 |
合兴村 |
区委办公室(政研室),区商务和粮食局 |
|
3 |
关山村 |
区政协机关 |
|
4 |
红星村 |
区委政法委(综治办),区委群众工作部(信访局) |
|
5 |
龙凤村 |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
|
6 |
长塔寺村 |
区经济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区妇联机关,团区委机关 |
|
7 |
裕园村 |
区人民法院,区民政局 |
|
8 |
汇文村 |
区审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
9 |
大顾店村 |
区委宣传部,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
10 |
山河村 |
区人武部机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
|
11 |
长湖村 |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12 |
鲁大庄回民村 |
区招商局,区总工会机关 |
|
13 |
曾墩村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14 |
光华村 |
叶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环境保护局 |
|
15 |
看花楼村 |
区教育和科技局 |
|
16 |
双红村 |
区公安分局 |
|
17 |
育才村 |
区重点工程管理局,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
|
洪 集 镇 |
1 |
唐畈村 |
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2 |
金星村 |
区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区人民检察院 |
|
3 |
会馆村 |
区纪委机关(监察局) |
|
4 |
东岳村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总商会) |
|
5 |
刘仓房村 |
区农业委员会(水利局、林业局) |
|
6 |
六口塘村 |
区财政局(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区统计局 |
|
7 |
桥集村 |
区人大机关 |
|
8 |
牌坊店村 |
区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外事〈侨务〉办公室),区文化和体育局 |
|
9 |
大桥村 |
区交通运输局 |
|
10 |
双墩村 |
区委组织部(区直工委),区编办 |
|
三 元 镇 |
1 |
双塘村 |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金桦木业 |
2 |
姚店村 |
区委办公室,联通公司叶集营业部 |
|
3 |
沣桥村 |
区国税局,大团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
4 |
龙元村 |
区委组织部(区直工委),区编办,徽行叶集支行 |
|
5 |
祖师庙村 |
区公安分局 |
|
6 |
王店村 |
区民政局,叶集中学 |
|
7 |
新塘村 |
区财政局(国资委) |
|
8 |
四林村 |
区文化和体育局 |
|
9 |
桥元村 |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叶集农村商业银行,中石化叶集分公司,亚圣木业有限公司 |
|
10 |
三元社区 |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昶达木业 |
|
孙 岗 乡 |
1 |
长岗村 |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太平洋人寿保险叶集营销服务部 |
2 |
永丰村 |
区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外事〈侨务〉办) |
|
3 |
石龙河村 |
农业委员会(区林业局、区水利局) |
|
4 |
棠店村 |
区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个体民营经济协会 |
|
5 |
塘湾村 |
叶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金叶炭素有限公司 |
|
6 |
高庄村 |
区交通运输局,森美源家具有限公司 |
|
7 |
汪岭村 |
区经济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
|
8 |
白龙井村 |
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中国电信叶集分公司 |
|
9 |
孙岗村 |
区总工会机关,烟草分局,叶集二中 |
|
10 |
双楼村 |
区地税局,方正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
11 |
双塘新村 |
区公路分局,四方医院 |
|
12 |
陈店村 |
区委统战部,实验学校 |
|
13 |
元东村 |
区政协办公室 |
|
14 |
荷棚村 |
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丽人木业 |
|
15 |
玉皇阁村 |
区环境保护局,邮政储蓄银行叶集支行 |
|
史 河 街 道 |
1 |
胜利社区 |
区纪委机关(监察局),区消防大队,人寿保险叶集支公司 |
2 |
东楼村 |
区审计局,叶集装饰建材商会 |
|
3 |
彭洲村 |
区招商局,农行六安叶集支行 |
|
4 |
万佛村 |
区委宣传部 |
|
5 |
观山村 |
人民法院,公积金叶集管理部,移动公司叶集营销中心 |
|
史 河 街 道 |
6 |
顺河社区 |
区司法局,中行六安叶集支行 |
7 |
茶棚村 |
人民检察院,管仲木业 |
|
8 |
史河湾村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元农业保险六安叶集分公司 |
|
9 |
叶南村 |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
10 |
柳树村 |
团区委机关,邮政局,工行叶集支行 |
|
11 |
瓦房村 |
区委政法委机关 |
|
12 |
新元社区 |
区人武部,叶集二小 |
|
13 |
小南海社区 |
区商务和粮食局 |
|
14 |
新桥村 |
区委群众工作部(信访局),财产保险六安叶集支公司 |
|
15 |
花园村 |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安广网络叶集分公司 |
|
16 |
柳林社区 |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木质材料包装基地 |
|
平 岗 街 道 |
1 |
芮祠新村 |
供电公司,中心卫生院 |
2 |
富岗村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规划局),皖西当代学校 |
|
3 |
五里桥村 |
广播电视台,妇联机关,思源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
|
4 |
双井村 |
政务服务中心 |
|
5 |
朱畈村 |
重点工程管理局,一建公司 |
|
6 |
尧岭村 |
教育和科技局 |
|
7 |
和平村 |
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金胜花炮销售有限公司 |
|
8 |
五楼村 |
统计局 |
【名词解释】
一主一副、一带两路:是指我区在“十三五”期间重点打造一主一副、一带两路发展主平台。“一主”指叶集主城区,“一副”指姚李副中心,“一带”指史河干渠生态经济带,“两路”指连接叶集—平岗—大顾店—姚李—六安中心城市的312国道和连接三元—大桥—洪集的新建一级公路。
3318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即瞄准人脱贫、村出列、区发展3大脱贫目标,打响精准脱贫速决战、稳定增收持久战、合力攻坚协同战3大战役,推进产业脱贫、就业脱贫、住房安全等10大脱贫工程,实施光伏电站、联村联户脱贫、产业脱贫、移民搬迁、小额信贷脱贫、就业脱贫、生态岗位、社会帮扶等80项精准脱贫举措,确保如期实现全面脱贫,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建档立卡:就是建立贫困户的相关档案,把贫困户的困难程度记录在案,并分发相应的贫困卡。
两不愁三保障:就是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安全住房。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pdf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