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机构选取办法(试行)》的通知
处各股室,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区重点工程处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机构选取工作,现将《六安市叶集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机构选取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六安市叶集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2024年12月18日
六安市叶集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机构选取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六安市叶集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区重点工程处)选取招标代理机构及造价咨询机构行为,提高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区重点工程处负责实施的列入年度区本级政府性投资计划项目、区政府临时交办项目及代建项目。
第三条 选取人是指区重点工程处;竞选人是指响应选取、参加选取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四条 区重点工程处负责实施的列入年度区本级政府性投资计划项目、区政府临时交办项目及代建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与造价咨询机构选取方法如下:
单项服务费在30万元以上的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确定;
单项服务费在3万(含)元以上至30(含)万元之间的采取邀请报名(邀请单位不少于6家),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单项服务费在3万元以下及抢险救灾、临时应急等项目采取直接委托的方式进行确定。
(注:服务费按照本通知第十二条计算,其中服务费在10万(含)以下的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抽取)
第五条 项目建设股负责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造价咨询机构选取具体工作,安全质量股负责对选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六条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中选项目(含土建工程、附属配套、杆管线迁改、工程服务和货物采购等)招标代理、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等相关工作;造价咨询机构负责中选项目(含土建工程、附属配套、杆管线迁改、工程服务和货物采购等)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等相关工作。不涉及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的询价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单独负责并出具询价报告,过程变更测算由造价咨询机构单独负责,相关费用包含在整体项目服务费中,不再单独计列。
第七条 按照“邀请报名+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取招标代理机构及造价咨询机构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选取人在区重点工程处政府公开网站(招标采购-招标采购预算栏目)发布项目服务机构选取公告(格式见附件1),公告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报名条件及注意事项、选取规则及时间要求等内容。
(二)竞选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按照公告报名条件有关要求将资料提交至选取人处。
(三)报名期间选取人只负责收取竞选人提交的资料(竞选人若同时报名招标代理机构及造价咨询机构选取的,须分别密封完好,否则报名无效)并进行登记。
(四)公告期结束次日上午由项目建设股组织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拆封及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不参与选取摇号。
(五)从通过招标代理资格审查的竞选人中,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中选人”1名及“候选人”1名,并由相关人员做好记录和签字确认工作。
(六)从通过造价咨询机构资格审查的竞选人中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造价咨询机构“中选人”1名及“候选人”1名,并由相关人员做好记录和签字确认工作。
(七)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机构不得为同一单位,被确定为招标代理“中选人”的,不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造价咨询机构摇号。
第八条 针对本办法第七条中的“随机抽取”工作,通过“随机摇号器”依次完成随机抽取,具体流程如下:
(一)竞选人报名时登记签到顺序号即为随机摇号顺序号,因资格审查等其他原因不通过的竞选人,取消其摇号顺序号,但其他竞选人的摇号顺序号不再调整。
(三)由现场参与见证的竞选人自愿推荐一名代表按照“随机摇号器”的操作规范,进行抽取。抽取二次,第一次随机抽一个号码为“中选编号”;第二次抽取一个号码为“选候选编号”,由相关人员做好登记记录和签字确认工作。
(四)现场监督。安全质量股对抽签现场全程进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干扰抽取过程。
第九条 对“中选人”和“候选人”将在区重点工程处政府公开网站(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实施栏目)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天,公示期无异议将确定中选人为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或造价咨询机构。如中选人因提交虚假材料、人员履约不到位等违反选取规定情形被取消资格的,将延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候选人”被取消资格将重新开展选取工作。
第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造价咨询机构应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别独立开展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控制价编制工作,按照规定时间编制完成并提交编制成果。由项目建设股组织对账审查,确定最终审定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对账过程中如存在争议,由安全质量股组织论证或邀请专家论证判定,招标代理机构与造价咨询机构不得对最终判定结果再提出异议。如在编制过程中发现招标代理机构与造价咨询机构采取分工或串通编制工作,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招标代理机构与造价咨询机构中选人资格,并在3年内拒绝其公司参与区重点工程处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机构选取,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招标代理机构与造价咨询机构承担。
第十一条 中选人需严格按照征集要求及《六安市叶集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机构选取办法(试行)》开展业务服务工作,报名时所提交的人员资质必须符合公告要求且实际到岗履职,如出现弄虚作假或后期人员履约与报名所提供人员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中选资格,并在3年内拒绝其公司参与区重点工程处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机构选取,由此造成的责任由招标代理机构与造价咨询机构承担。
第十二条 招标代理服务费(含专家评审等一切招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标准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表》,限额以上至总投资在5000万(含)的按100%收取;总投资在5000万至总投资在9000万(含)的按90%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表
中标金额(万元) |
工程招标收费率 |
计算方法 |
100以下 |
1.0% |
招标代理服务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 (6000-5000)万元×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
100~500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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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000 |
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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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5000 |
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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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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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50000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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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100000 |
0.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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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500000 |
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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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1000000 |
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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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以上 |
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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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费最高限额450万元 |
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用采取竞比方式,将招标代理机构与造价咨询机构分别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与最终确定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进行比对,增、减绝对值之和较小的作为预算编制单位,参照《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费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表》的收费标准的55%计取费用;增、减绝对值之和较大的作为预算审核单位参照《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费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表》计取费用45%(清单、控制价编制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取)。
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费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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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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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 以内 |
200万 以内 |
500万 以内 |
1000万 以内 |
2000万 以内 |
5000万 以内 |
10000万 以内 |
10000万 以上 |
工程量清单编制 |
中标价 |
建筑工程 |
4.8 |
4.3 |
3.8 |
3.4 |
3 |
2.8 |
2.5 |
2.3 |
安装工程 |
5 |
4.6 |
4 |
3.6 |
3.1 |
2.9 |
2.6 |
2.4 |
||
控制价(标底价) |
中标价 |
建筑工程 |
2 |
1.8 |
1.6 |
1.4 |
1.3 |
1.2 |
1.1 |
1 |
安装工程 |
2.1 |
1.9 |
1.7 |
1.6 |
1.4 |
1.3 |
1.2 |
1.1 |
备注:上表的费率是:‰,按基本收费标准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费。
第十三条 选取工作完成后,不论何种原因导致项目终止实施且中选人未完成相关服务工作的,中选人后续工作也随之终止,中选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六安市叶集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负责解释,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区重点工程处其他文件条款与本办法相冲突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本办法与今后上级文件或法律法规政策有冲突的按后者执行。
附件1:
关于 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造价咨询机构选取公告(格式)
各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机构:
一、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1、项目概况:
2、招标代理服务范围:
3、造价咨询服务范围:
4、服务费用:按照选取办法执行
二、报名条件及注意事项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到场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社保证明(授权人须为本单位人员报名前须提供连续5个月内〈自选取公告发布时间往前推算〉不少于连续缴费3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到现场报名。
(3)参与报名招标代理机构的须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招标代理人员熟悉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流程及系统操作的承诺函;参与报名造价咨询机构的须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参加招标代理机构选取的须提供近5年与本项目同一类型(如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等)控制价金额不低于总投资50%—70%相关招标代理及清单编制业绩(招标代理提供交易中心备案资料或中标通知书及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截图,清单编制提供最高限价备案资料或业主加盖公章的成果文件封面。如上述资料无法证明项目类型、体量等要素的可补充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佐证);
参加招标代理机构选取的代理公司须提供近5年以来与本项目同一类型(如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等)控制价金额不低于总投资50%—70%的招标代理业绩合同(业绩合同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若无法体现名称,须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一年以来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操作截图(如项目注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可证明为派项目负责人操作即可);
参加造价咨询机构选取的须提供近5年与本项目同一类型(如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等)控制价金额不低于总投资50%—70%相关清单编制业绩(清单编制提供最高限价备案资料或业主加盖公章的成果文件封面,如上述资料无法证明项目类型、体量等要素的可补充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佐证);
(5)参加招标代理机构选取的须提供3名招标代理人员(需明确一名负责人)、1名造价负责人及1名造价经办人,造价负责人须具备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造价经办人须具备二级造价师执业资格;
参加造价咨询机构选取的须提供1名造价负责人和1名造价经办人,造价负责人须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造价经办人须具备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上述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报名时须提供连续5个月内(自选取公告发布时间往前推算)不少于连续缴费3个月的拟委任招标代理人员、造价负责人及造价经办人的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例:7月19日发布公告,则连续5个月是指7月、6月、5月、4月、3月;连续3个月是指7月、6月、5月或6月、5月、4月或5月、4月、3月,其他类推)。造价负责人及造价经办人须同时提供资质证书。(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参与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机构提交报名材料时,须密封完好,待公告期结束次日上午,现场开启,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选取摇号资格。
(7)报名时须明确报名选项,如同时报名须分别密封完好,否则报名无效。
三、选取规则
采用公开选取的方式。
公告期起止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含发布公告当天)
报名起止时间:同公告时间
报名地点:六安市叶集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建设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现场选取时间:公告期结束次日上午9:00抽取,竞选人需到场见证抽取过程,未按时到场的竞选人取消其选取摇号资格。
抽取地点:六安市叶集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会议室
六安市叶集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