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叶集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主任俞善伟:近日,区重点工程处联合区城管局印发《六安市叶集区市政公用工程竣工移交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就该《办法》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随着我区城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拓展,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我区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交接工作,同时提高市政公用工程高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徽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公用工程管理运维实际需求,区重点工程处联合区城管局共同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规范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的交接管理工作,通过制定《办法》,保证了新、改、扩建等市政公用工程建成后及时正常投入使用,同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先验收后移交、先接收后整改的工作原则,提高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周边居民出行等生活体验。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区重点工程处、区城管局分别作为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业主单位、接收管理单位, 2024年1月,两家单位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办法》相关内容进行讨论与修订,于2024年2月23日联合印发该《办法》。
四、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该《办法》,完善市政公用工程移交程序,确保项目新、改、扩建等市政公用工程建成后及时投入使用,同时明确移交前后管理职责,提高市政公用工程高效管理水平。
五、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六个部分,共十三条。
第一部分为总则。叙述该《办法》的编制意义与编制依据,明确《办法》所称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范围及具体内容。
第二部分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从项目图纸设计出发,到项目的竣工验收,要求相关管养单位提前介入,及时优化移交内容。
第三部分为项目移交管理。规定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移交程序,明确实施单位与管养单位在移交过程中的相关职责。
第四部分为质量保修期内管理。规定施工单位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相关职责。
第五部分工作纪律。明确移交单位、接收单位应按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能职责,不得延迟移交或拒绝接收。
第六部分为附则。明确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六、创新举措
一是管养单位提早介入,在项目进行图纸审查、项目验收等环节从管养专业角度提出相关意见,提前完善优化项目移交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而缩短移交时间;二是明确质量保修期内的相关管理职责,避免出现移交后的管理真空期,为管养单位提供正常的运维条件。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区重点工程处将按照《办法》内容,对后续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移交工作执行到位,确保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及时投入使用。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其政策咨询服务电话、地址
解读机关:六安市叶集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解读人:俞善伟
政策咨询电话:0564-2776188
政策咨询地址:叶集区人大政协办公楼1楼101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