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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110-00003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叶集区重点工程处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其他
成文日期: 暂无 发文日期: 2021-10-09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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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六安市叶集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主任吕威解读《六安市叶集区重点工程建设领域监理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六安市叶集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主任吕威解读《六安市叶集区重点工程建设领域监理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2021-10-09 14:31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重点工程处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六安市叶集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吕威:近日,区重点工程处印发《重点工程建设领域监理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其中包含文件《重点工程建设领域监理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现就《重点工程建设领域监理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提高建设工程监理水平,促进重点工程建设领域监理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8)》,结合本处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我处重点工程监理服务管理提供保障,确保我处重点工程项目安全有序开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规定》起草过程中充分征求了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四、工作目标

      完善我处监理服务系统化管理,规范监理单位正确履行职责。

五、主要内容

文件《规定》共17条,分别从适用范围及人员、从业管理、工作职责、监督管理方面进行要求。

第一条明确编制目的、编制依据。为完善我处监理服务系统化管理,规范监理单位正确履行职责。结合我处工作实际及建筑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该规定。

第二、三条明确适用范围。凡在我区重点工程建设领域内从事建设监理活动的人员应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监理从业人员,是指在我区从事重点工程建设领域监理活动的个人,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第四条明确由我处负责全区重点工程建设领域监理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六、七、八条明确监理从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及监理人员配备、变更相关规定。

第九条明确监理单位申请撤销要求。

第十、十一条明确 监理从业人员工作职责要求。

第十一条明确监理总监工作职责要求。

第十二条明确监理总监代表授权要求。

第十三条明确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职责要求。

第十四条明确监理员工作职责要求。

第十五条为附则部分。

六、创新举措

根据我处日常监理服务管理中发现问题,补全补齐管理漏洞,确保监理工作有序开展。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叶集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将严格按照《重点工程建设领域监理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执行,确保《规定》中相关要求落实到位,严格管理监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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