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605-00018 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叶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暂无 发文日期: 2026-05-17 13:37
文  号: 词:
名  称: 未按规定进行二次报价,评标时如何处理。

未按规定进行二次报价,评标时如何处理。

2026-05-17 13:37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竞争性磋商中,合格供应商没有参加二次(最终)报价,招标文件也无相应规定,能否废掉该供应商?首轮报价能否作为最终报价?评标时如何处理?

    鉴于您咨询的是政府采购相关事项,根据《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规定,省财政厅负责指导全省政府采购工作,监督政府采购活动,建议您向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进一步咨询,联系电话:0551—68150309。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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