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地点:叶集区行政中心五楼视频会议室
发布单位:叶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新闻发言人: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台运皆
发布时间:2024年9月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9〕509号)及《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总则》,规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标准化服务,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服务水平,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制订出台本服务细则。
二、制定意义
一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的通知》并结合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经验和成果,对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进行细化,推进规范化交易服务。
二是提升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进一步突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共服务职能和定位,坚持服务高效,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明确交易服务流程、规范和标准,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科学化操作水平,强化责任落实。
四是推进全流程线上服务水平提升,通过“网上办理”“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服务”等,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以深化能力作风建设为抓手,以交易服务提质增效为措施,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大力营造公正、阳光、高效、便捷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通过制定服务细则,明确服务人员、服务流程、服务标准,压实服务责任,提升交易平台服务能力及水平,持续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高标准服务好每一个项目,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主要内容
明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电子交易系统,不断优化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和交易流程等服务,积极开展交易大数据分析,为宏观经济决策、优化营商环境、规范交易市场提供支撑。细则主要包括:
(一)服务内容。包括业务咨询、项目登记、场地安排、公告发布、交易过程保障、成交公示(公告)、合同公开、资料归档、数据统计及档案查询等服务内容。
(二)职责分工。明确各项服务内容的责任人和联系方式,按照各自承担的职责及标准,在规定的时间节点,严格执行落实,保障交易现场服务、交易线上流程规范有序,同时提供交易流程和规则的指导,协助解决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三)服务流程。明确各项服务内容的办事流程,所需提供的资料,从项目进场到结束,从市场主体进场到离场,形成了全流程、不间断、透明化的闭环服务管理,为各市场主体开展交易活动提供了遵循,提高市场主体获得感。
(四)服务标准。明确服务事项办结时限和办结方式,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事业观,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强化齐心协力抓落实的团队合力。
问题一:按照《叶集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细则》的规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提供哪些交易服务?
答:提供的交易服务主要包括:业务咨询、业务受理、场地安排、公开交易信息、抽取专家、交易见证、紧急情况处理、电子监控等。
问题二:按照《叶集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细则》的规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开标、评标服务包括哪些内容?
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开标提供协调、技术支持。包括:确保开标室的设备设施、电子交易系统正常使用,做好电子开标相关技术支持服务;引导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机构到开标室开展工作;事前办理好资料室使用的有关手续;见证开标全过程,按规定如实记录开标现场情况。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评标评审服务,主要是为评标评审提供协调、技术支持及见证服务。包括:确保评标室的设备设施、电子交易系统或专家桌面系统正常使用、运行正常,做好电子评标相关技术支持服务;对评标(评审)专家和业主代表的身份进行核验;出现专家需回避或不能参加评标的情况,协调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机构及时按规定补抽专家;评标评审过程中如需要澄清、说明或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需要投标人述标、演示的,及时协助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机构做好澄清、说明或述标、演示环节的相关服务工作;积极协助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机构做好订餐工作及隔夜评审安排;按有关规定负责对评标(评审)专家、代理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现场行为进行信用评价;见证评标评审全过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