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叶集区统计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一、档案分类方案
(一)门类划分
本机关档案门类划分为文书(WS)、会计(KU)、照片(ZP)、录音(LY)、录像(LX)、实物(SW)等6个一级档案门类。
(二)分类方法及档号结构
1.文书档案按照年度、保管期限等分类项进行分类。
档号结构为:全宗号-档案门类代码·年度-保管期限代码-件号。例:0038-WS·2022-Y-0001
2.照片、录音、录像、实物档案按照年度、机构(问题)、保管期限等分类项进行分类。
档号结构为:全宗号-档案门类代码·年度-保管期限代码-机构(问题)代码-件号。例:0038-ZP·2022-Y-001-0001。
3.会计档案分类方法和档号结构参照《安徽省会计档案整理要求及案卷格式》要求执行。
(三)编号规范
档号按照分类方法分段组成,上、下位代码之间用“-”(短横)连接,同一级代码之间用“·”(小圆点)隔开。
1.全宗号:采用4为数字或者字母与数字的结合标识,本机关全宗号为0038。
2.档案门类代码:采用2位字母标识。存在二级门类的,一、二级门类均采用2位字母标识,中间用“·”隔开。
3.年度:采用4位数字标识。
4.机构(问题)代码:采用3位数字或字母与数字的组合标识。照片、录音、录像档案问题代码按照001、002……顺序编列;实物档案问题代码按照奖牌(001)、奖杯(002)……编列。
5.保管期限代码:采用字母或字母与数字的组合标识。保管期限永久、定期30年、定期10年分别以代码Y、D30、D10标识。
6.案卷号:采用3位数字标识,不足3位的前面用“0”补足。
7.件号:采用4位数字标识,不足4位的前面用“0”补足。
二、各门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一)文书档案
序号 |
内 容 |
保管期限 |
1 |
本机关党支部会议和主任办公会、全体干部会、领导班子会议的纪要、会议记录 |
永久 |
2 |
本机关召开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的文件材料 |
|
2.1 |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定、纪要 |
永久 |
2.2 |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
30年 |
3 |
机关联合召开会议的文件材料 |
|
3.1 |
本机关为主办的 |
|
3.1.1 |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定、纪要 |
永久 |
3.1.2 |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
30年 |
3.2 |
本机关为协办的 |
|
3.2.1 |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定、纪要的复制件或副本 |
30年 |
3.2.2 |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的复制件或副本 |
10年 |
4 |
本机关承办市以上各类会议文件材料 |
|
4.1 |
请示、批复、筹办工作活动安排、议程、名单、报告、上级领导人贺辞、题词、讲话等 |
永久 |
4.2 |
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新闻报道 |
30年 |
4.3 |
会议讨论记录,会议代表登记表、接待安排 |
10年 |
5 |
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检查、视察本地区、本机关工作时形成的文件材料 |
|
5.1 |
重要的 |
永久 |
5.2 |
一般的 |
30年 |
5.3 |
本地区、本机关工作汇报材料 |
30年 |
6 |
本机关业务文件材料 |
|
6.1 |
本机关制定的方针政策性、法规性、普发性业务文件,中长期规划、纲要等文件材料 |
永久 |
6.2 |
本机关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 |
|
6.2.1 |
重要业务问题的 |
永久 |
6.2.2 |
一般业务问题的 |
30年 |
6.3 |
同级机关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等文件材料 |
|
6.3.1 |
重要业务问题的 |
永久 |
6.3.2 |
一般业务问题的 |
30年 |
6.4 |
本机关代上级机关起草并被采用的重要法规性文件、专项业务文件的最后草稿 |
30年 |
6.5 |
机关联合行文的文件材料 |
|
6.5.1 |
本机关为主办的 |
|
6.5.1.1 |
重要业务问题的 |
永久 |
6.5.1.2 |
一般业务问题的 |
30年 |
6.5.2 |
本机关为协办的 |
|
6.5.2.1 |
重要业务问题的 |
30年 |
6.5.2.2 |
一般业务问题的 |
10年 |
6.6 |
本机关编辑、编写的文件材料 |
|
6.6.1 |
大事记、组织沿革等 |
永久 |
6.6.2 |
简报、情况反映、工作信息等 |
30年 |
6.7 |
行政管理、执法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
|
6.7.1 |
行政管理工作制度、程序、规定等文件材料 |
永久 |
6.7.2 |
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审批、审查、核准等文件材料 |
|
6.7.2.1 |
固定资产投资、科技计划等项目的审批(核准)、管理、验收(评估)等文件材料 |
永久 |
6.7.2.2 |
不动产、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确认的文件材料 |
永久 |
6.7.2.3 |
20年(含)以上有效或未注明有效期的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的审批、管理文件材料 |
永久 |
6.7.2.4 |
20年以下有效的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的审批、管理文件材料 |
30年 |
6.7.3 |
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备案文件材料 |
10年 |
6.7.4 |
行政处罚、处分、复议、国家赔偿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
|
6.7.5.1 |
重要的 |
永久 |
6.7.5.2 |
一般的 |
30年 |
6.8 |
计划、总结、统计、调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
|
6.8.1 |
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
永久 |
6.8.2 |
年度以下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
10年 |
6.8.4 |
一般活动的总结、一般问题的调研材料 |
10年 |
6.9 |
出国或出境访问考察、参加国际会议,接待来访等外事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
|
6.9.1 |
发表的公报,签订的协议、协定、备忘录,重要的会议记录、纪要等 |
永久 |
6.9.2 |
出国审批手续、执行日程、考察报告、一般性会谈记录 |
30年 |
7 |
本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党、团、纪检、工会、保卫、信访工作文件材料 |
|
7.1 |
机构设置、机构撤并、名称更改、组织简则、人员编制、印信启用和作废等文件材料 |
永久 |
7.2 |
人事工作制度、规定、办法等文件 |
30年 |
7.3 |
人事任免文件 |
永久 |
7.4 |
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文件材料 |
|
7.4.1 |
受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 |
永久 |
7.4.2 |
受县级以下表彰、奖励的 |
30年 |
7.5 |
对本机关有关人员的处分材料 |
|
7.5.1 |
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 |
永久 |
7.5.2 |
受到警告处分的 |
30年 |
7.6 |
职工录用、转正、聘任、调资、定级、停薪留职、辞职、离退休、死亡、抚恤等文件材料 |
永久 |
7.7 |
人事考核、职称评审工作文件材料 |
永久 |
7.8 |
职工调动工作的行政、工资、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存根 |
永久 |
7.9 |
职工名册 |
永久 |
7.10 |
党、团、工会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
|
7.10.1 |
工作报告、总结,换届选举结果 |
永久 |
7.10.2 |
重要专项活动的报告、总结等 |
永久 |
7.10.3 |
党团员、工会会员名册,批准加入党团、工会组织的文件材料 |
永久 |
7.10.4 |
情况反映、工作简报 |
30年 |
7.11 |
纪检、监察工作中形成的综合性报告、调查材料 |
|
7.11.1 |
重要的 |
永久 |
7.11.2 |
一般的 |
30年 |
7.12 |
安全保卫检查、调查记录 |
10年 |
7.13 |
本机关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文件材料 |
|
7.13.1 |
有领导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 |
永久 |
7.13.2 |
其他有处理结果的 |
30年 |
8 |
本机关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
|
8.1 |
房产、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文件材料 |
永久 |
8.2 |
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定、协议、议定书等文件材料 |
|
8.2.1 |
重要的 |
永久 |
8.2.2 |
一般的 |
10年 |
8.3 |
接待工作的计划、方案 |
|
8.3.1 |
重要的 |
30年 |
8.3.2 |
一般的 |
10年 |
8.4 |
机关财务预算 |
30年 |
8.5 |
机关物资(办公设备及用品、机动车等)采购计划、审批手续、招标投标、购置等文件材料,机动车调拨、保险、事故、转让等文件材料 |
30年 |
8.6 |
国有资产管理(登记、统计、核查清算、交接等)文件材料 |
|
8.6.1 |
重要的 |
永久 |
8.6.2 |
一般的 |
10年 |
8.7 |
职工承租、购置本单位房屋的合同、协议和有关手续 |
永久 |
8.8 |
职工住房分配、出售的规定、方案、细则,职工住房情况统计、调查表、职工住房申请 |
30年 |
9 |
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
|
9.1 |
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文件材料 |
|
9.1.1 |
重要的 |
永久 |
9.1.2 |
一般的 |
10年 |
9.2 |
上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
10年 |
9.3 |
上级机关制发的关于本机关机构设置、领导人任免、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
永久 |
10 |
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
10年 |
备注:对本表中未能详尽的内容,各科室应结合实际及时将新的工作领域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纳入归档范围,确保单位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 |
(二)照片档案
序号 |
内 容 |
保管期限 |
1 |
记录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和重要工作成果的照片 |
永久 |
2 |
领导人和著名人物来本单位、本地区参加重要公务活动的照片 |
永久 |
3 |
本单位主办或承办的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点建设项目、重点科研项目的照片 |
永久 |
4 |
记录本地区地理概貌、城乡建设、重点工程、名胜古迹、自然风光以及民间习俗和著名人物的照片 |
永久 |
5 |
本单位历届领导班子成员的数码证件照片,本单位劳动模范、先进人物及其典型活动的数码照片 |
永久 |
6 |
赠送给别的单位(个人)的实物需要拍照片,照片永久保存 |
永久 |
(三)录音档案
序号 |
内 容 |
保管期限 |
1 |
记录本单位主要职能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文件 |
永久 |
1.1 |
工作活动、重要会议、外事活动、重点工程、重要人物等 |
永久 |
1.2 |
主办或承办的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体育与社会事业等重大活动 |
永久 |
1.3 |
上级领导和著名人物来本单位进行检查、视察、调研等工作或参加与本单位、本地区有关的重大活动 |
永久 |
1.4 |
组织或参与处置的重大事件,包括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突发事件等 |
永久 |
2 |
记录本地区地理概貌、城乡建设、名胜古迹、自然风光、民风民俗和人物宣传的录音录像文件 |
永久 |
3 |
联合执法部门或司法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录音录像文件 |
永久 |
4 |
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文件 |
永久 |
(四)录像档案
序号 |
内 容 |
保管期限 |
1 |
记录本单位主要职能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文件 |
永久 |
1.1 |
工作活动、重要会议、外事活动、重点工程、重要人物等 |
永久 |
1.2 |
主办或承办的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体育与社会事业等重大活动 |
永久 |
1.3 |
上级领导和著名人物来本单位进行检查、视察、调研等工作或参加与本单位、本地区有关的重大活动 |
永久 |
1.4 |
组织或参与处置的重大事件,包括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突发事件等 |
永久 |
2 |
记录本地区地理概貌、城乡建设、名胜古迹、自然风光、民风民俗和人物宣传的录音录像文件 |
永久 |
3 |
联合执法部门或司法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录音录像文件 |
永久 |
4 |
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文件 |
永久 |
(五)实物档案
序号 |
内 容 |
保管期限 |
1 |
本单位获得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证书、奖状、锦旗、奖杯、奖章、奖牌、匾、礼品、印章等 |
永久 |
2 |
本单位举办或承办重大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包括活动标志、证件、证书、奖章、纪念品、纪念邮票等 |
永久 |
3 |
本单位在国内外活动中获赠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纪念杯、纪念章、纪念册、纪念票证、题词、字画、票证、礼品、工艺品、牌匾等 |
永久 |
4 |
本单位已宣布停止使用的印信(包括旧印章、印模、徽标) |
永久 |
5 |
其它有重要保存利用价值的实物 |
永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