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六安叶集化工园区安全保障水平,规范园区内人员和车辆管理,提升园区安全保障水平,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能力。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应急部〔2023〕123号)、《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的通知(应急〔2019〕78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六安叶集化工园区实行封闭化管理,自2024年11月1日起运行(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0日为试运行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园区封闭范围
封闭的四至范围:东至经五路东侧,南至纬三路南侧,西至经九路西侧,北至纬六路北侧。(详见附图)
二、封闭化卡口设置情况
六安叶集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共设7个通行卡口,分别为纬三路与经八路交叉口南侧(1#卡口),纬三路与经六路交叉口南侧(2#卡口),纬三路与经五路交叉口南侧(3#)与东侧(4#),纬四路与经五路交叉口南侧(5#),纬四路与经六路交叉口南侧(6#)与西侧(7#)。其中,1#卡口为危化品专用卡口,可通行包含危化品车辆的所有类型车辆;2#为普通卡口,可通行除危化品车辆以外的所有类型车辆。3#、4#、5#、6#、#7为常闭式消防应急卡口。
三、封闭化管理要求
1.园区内门禁卡口实施24小时全封闭管控,封闭区严禁非园区企业车辆(含机动车、非机动车,下同)进入,严禁非园区危化品运输车辆和建设工程车进入。园区内部车辆通过车牌信息录入系统识别进出(向园区管理办公室申请录入,申请电话:0564-2711519),外来车辆需提前向所前往的企业报备预约,经同意后方可入区通行。
2.所有入园危险化学品车辆只能从1#卡口进入园区(严禁从其他卡口进入园区)。
3.园区内部道路严禁车辆随意停放,不得超速、超限、超载。其中,危险化学品车辆园区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时速30KM。
4.化工园区内道路已划设“危化品专用车道”并设置了指示标志标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园区内通行必须行驶在专用车道内并按指示标志标牌行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和许可。运输危险货物时,运输企业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规定制作危险货物电子或纸质运单,并交由驾驶人随车携带。
5.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执行应急抢险救援任务的车辆免检放行。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公务车辆出示有效证件后,方可通行。
四、相关要求
1.请自觉配合安徽六安叶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化工园区封闭管理,过境车辆请绕道行驶,注意交通安全。
2.对于违反叶集化工园区封闭管理规定、扰乱公共管理秩序及故意损坏封闭化管理设施的,将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六安市公安局叶集分局
六安市叶集区交通运输局
安徽六安叶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4日
六安叶集化工园区封闭化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