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同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再生塑料颗粒、2.2万吨PET再生瓶片、3000吨塑料托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第二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六安市同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德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本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示,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述
“六安市同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再生塑料颗粒、2.2万吨PET再生瓶片、3000吨塑料托盘项目”位于安徽省六安市叶集经济开发区中至信大道六安市叶集区欣佳门业有限公司内,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8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2.74%。
建设单位租赁六安市叶集区欣佳门业有限公司3栋生产厂房进行本项目的建设,总建筑面积约17000m2,拟建设8条造粒生产线(其中4条为PE生产线,4条为PP生产线)、4条破碎清洗生产线、1条塑料托盘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2万吨PET再生瓶片、8千吨再生塑料颗粒(其中0.4万吨PP再生塑料颗粒、0.4万吨PE再生塑料颗粒)和3000吨塑料托盘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质量现状
地表水:史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
环境空气:现状项目所在地区的PM10、PM2.5、SO2、NO2、O3、CO环境质量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根据补充监测数据分析可知,项目区现状非甲烷总烃环境质量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限值要求,氨、硫化氢环境质量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中限值要求。
声环境:现状项目区四至厂界昼间、夜间声环境质量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地下水:评价区域地下水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要求。
三、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项目建成运营后排放非甲烷总烃3.189吨/年。
(2)废水
项目建成运营后,废水排放量为12024吨/年。
(3)固体废物
项目建成运营后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零排放。其中,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日产日清;项目运营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金属杂物、废标签、杂料、废包装材料、废过滤网分类收集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品收集回用于项目造粒,污泥集中收集暂存后,委外处置。危险废物:废活性炭、片碱废包装采用不透气的包装袋收集后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废气均能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建成运营后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本项目无需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选址区域污水管网齐全,且位于叶集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之内,污水处理厂现状污水处理余量富足,接管可行。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现有的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进入叶集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达标排放。本项目自建1座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300t/d,采用“调节+微滤+调节+气浮+厌氧+好氧+二沉”处理工艺。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湿法破碎废水、喷淋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接管进入叶集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达标排放。故本项目建成运营后对区域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3)声环境影响
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风机、水泵安装减振片、隔音罩,厂区周边种植绿化。根据预测结果,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标准要求。故本项目建成运营后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建成运营后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日产日清;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或委外处置;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做到零排放,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
项目建成运营后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方式控制运营期对土壤、地下水环境的影响。重点防治区:清洗破碎线、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间等,按照“地面硬化+防渗涂料”方式进行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1.0m,K≤1×10-10cm/s。一般防渗区:其他生产区设为一般防渗区,按照“地面硬化+防渗涂料”方式进行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6)环境风险影响
加强废气处理设施、厂内污水处理站的日常维护和检修,确保废气、废水达标排放,在2#厂房西侧设置330m3事故应急池,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五、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要求。项目运营过程中,各类污染物在采用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可以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的功能级别。在采取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防控。
因此,本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营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六安市同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总
联系方式:18756458692
通讯地址: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园区内及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等的公众意见。
1、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本项目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在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与本项目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公众意见表,发表本项目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可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 第48号)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对该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中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简本索取方式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宝贵意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在本网页附件中下载,纸质报告书可到公布的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索取查阅。
六安市同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8日
(征求意见稿)六安市同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再生塑料颗粒、2.2万吨PET再生瓶片、3000吨塑料托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