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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307-00025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叶集经济开发区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成文日期: 暂无 发文日期: 2023-07-17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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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安徽云越环保有限公司活性炭再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安徽云越环保有限公司活性炭再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2023-07-17 10:24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经济开发区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安徽云越环保有限公司活性炭再生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安徽云越环保有限公司活性炭再生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六安市叶集经济开发区纬四路;

建设内容:利用厂区现有综合楼1357.2平方米;生产厂房3514.25平方米,并新建2栋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9508.2平方米,建设废活性炭临时贮存场所,购置再生利用装置,年再生废活性炭20000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水:本项目实施后需要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循环冷却置换水。

2、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蜂窝状危废活性炭再生线、颗粒状/粉末状危废活性炭再生线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氟化氢、氨、CO、二噁英等污染物。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污染主要来自设备噪声、风机、变压器及各类泵等。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一般固体废物有不合格产品、下料筛分包装工序除尘器收集粉尘和制氮机定期更换的分子筛,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中,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有冷却废液、除尘灰、废包装物、废耐火材料、废气处理设施废活性炭、飞灰、废布袋、上料废气除尘器收集粉尘、实验室废物和废机油等,暂存于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库中,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循环冷却置换水经厂区污水总排口进入叶集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蜂窝状危废活性炭再生线上料废气和颗粒状/粉末状危废活性炭上料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同一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中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蜂窝状危废活性炭再生过程产生的隧道窑废气和颗粒状/粉末状危废活性炭再生过程产生的卧式循环炉废气经各自燃尽室后的焚烧烟气经各自的脱硝装置脱硝后,再共同经一套“急冷塔→活性炭+石灰石喷射装置→袋式除尘器→碱式洗涤塔”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3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颗粒状/粉末状危废活性炭振动下料、筛分、包装工序产生的振动下料废气、筛分废气和包装废气经车间密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4)危废活性炭原料仓库废气经车间密闭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5)天然气燃烧器燃烧废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6)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各类废气经处理后均能满足相应标准排放。评价认为,项目实施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安装消声装置等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不合格产品、下料筛分包装工序除尘器收集粉尘和制氮机定期更换的分子筛,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中,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有冷却废液、除尘灰、废包装物、废耐火材料、废气处理设施废活性炭、飞灰、废布袋、上料废气除尘器收集粉尘、实验室废物和废机油等,暂存于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库中,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安徽云越环保有限公司活性炭再生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单位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拟建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在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措施并保证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评价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安徽云越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总;联系电话:18056459991

环评单位名称:安徽恒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0551-62866151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相关公众;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1。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参与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安徽云越环保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7日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附件2-安徽云越环保有限公司活性炭再生项目二次公示稿(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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