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案值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金额 | 作出处罚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 履行情况 |
1 | 叶市监处罚〔2025〕121号 | 六安市叶集区自由购超市销售超保质期食品案 | 六安市叶集区自由购超市 | 92341500MA2QPTE17W | 殷康华 | 10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123】。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处以罚款2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0.25元;3.没收9袋超保质期的顺天缘素毛肚(香辣味)。 |
2000.25 | 2025年8月1日 |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六安市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暂未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