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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506-00020 组配分类: 价格咨询投诉处理
发布机构: 叶集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成文日期: 暂无 发文日期: 2025-06-30 08:22
文  号: 词:
名  称: 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二季度价格投诉咨询情况通报

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二季度价格投诉咨询情况通报

2025-06-30 08:22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日期 投诉人 投诉形式 投诉事由 回复内容 是否反馈 办理时间
2025/4/10 罗先生 电话 来电人反映:2025年4月10日19:00左右,在六安孙岗老年食堂(地址:六安市叶集区孙岗乡柳林大道)就餐,店内未明码标价,下单干锅大肠、回锅肉、西红柿炒鸡蛋、苋菜、辣椒炒鸡蛋、毛豆炒肉丝、啤酒,商家共收费215元,怀疑乱收费。现来电投诉店内没有明码标价,要求主管部门核实整改,请处理。  接到投诉后,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4月15日立即对叶集区孙岗老年食堂进行核查,据该店负责人表示,当天来电人进店所点菜单为:1.红烧大肠:100元/份;2.回锅肉:30元/份;3.西红柿柿鸡蛋:15元/份;4.苋菜:15元/份;5.辣椒鸡蛋:15元/份;6.毛豆肉丝:25元/份;7.啤酒:合计15元,上述合计为215元,实际收费210元。对于该店部分菜品存在未明码标价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2号)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因该店首次违法并在我局提醒后能够及时整改,符合六安市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132项的规定,我局对该店部分菜品未明码标价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另外,对于来电人反映的问题,我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该超市拒绝调解,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对此投诉终止调解,请采用其他合法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4/21
2025/5/18 钟女士 电话 来电人反映:5月18日5:00,自己在美宜佳(中央城店)购买了一包卫生巾(9.9元)、一包白利烟(18元),但一共通过支付宝扣费30.9元,当时扣费时自己并未注意,质疑可能是与上一位顾客的费用一起结算,认为收费不合理,现要求相关部门核实,督促店铺尽快退还多收取的费用。请处理。(地址:叶集区中央城东北门西180米) 接到投诉后,我局工作人员于5月19日前往被投诉商家,并现场电联投诉人,投诉人表示知道了,不需要退款了。
          
2025/5/19
2025/5/26 罗先生 电话 自己在金叶燃气开户,该商家乱收费,收费过高,开户又花费1000左右,服务态度差,一再推迟安装时间。要求监管部门查处,给予解释。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如下:接到投诉后,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于2025年5月29日依法对六安市金叶燃气有限公司进行核查,经查,该公司出具了情况说明1份,内容如下:该用户5月7日在政务服务中心报装资料时咨询相关所需费用,我公司工作人员详细向该户介绍了公示价格,按照《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35条:计量表后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维护、更新费用由用户承担。如果在我公司选购相关产品,根据用户厨房现场实际情况用多少算多少的原则收取相关费用,也可在市场上自由选购符合标准的燃气金属软管及材料,并由专业持证上岗人员进行安装,用户表示:自己选购相关材料要求燃气公司免费为其安装,我公司工作人员告知该户如果我公司上门安装用户自行选购材料需根据工程情况收取相关费。为避免矛盾,建议该用户自行市场选择并安装,安装完成后由我公司人员上门免费安检,方可投入使用,该用户表示需要再咨询其他人。5月22日上午我公司工作人员再次与该户取得联系,咨询用户是否安装完毕,用户表示让我公司人员安装,用户因家中有事预约5月26日到其家中安装,该户使用材料明细及价格清单如下:三通20元/个;2个燃气专用阀门50元/个,计100元;4个燃气波纹管快速接口10元/个,计:40元;波纹管件50每米,经安装后与用户现场测量合计使用11,4米波纹管计:570元,三通、阀门、波纹管及接头共计730元,用户在5月26日安装完成后支付了相关费用。我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收费标准执行,产品单价及明细都已在发改委备案且现场及线上公示,不存在乱收费现象。下一步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省、市、区下发的各项标准及要求,并以更优质的服务回馈用户。另外,因该公司拒绝调解,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对此投诉终止调解,请采用其他合法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5/29
2025/6/12 李女士 电话 来电人反映:6月12日08:00至09:00左右,自己在叶集区雅迪电动车(雪松路店,地址:叶集区朱畈安置小区)更换了四轮新能源电瓶车的电瓶,共有5个电瓶,商家表示5个电瓶的回收价是900多元,不足1000元,随后又表示是3000多元、4000多元、1200多元,随意报价,最后告知回收价是900多元,不足1000元,没有明码标价。现要求主管部门核实,督促商家取出新电瓶,并归还旧电瓶,或退还差价。请处理。  接到投诉后,叶集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对雪松路雅迪电动车进行了现场核查,经与来电人和商家沟通,商家于2025年6月17日向来电人的弟弟进行了补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202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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