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一季度,叶集区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5件,成功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3万余元。其中商品类投诉6件,主要集中在产品质量方面;服务类投诉4件,常见于售后服务不到位、服务态度差等问题。此两类投诉约占本季度总投诉量的66.7%,其他类型投诉5件。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有预付定金后商家未按约定装修、商家不履行三包义务、商家售后服务态度较差等。对此,叶集区消保委提醒广大经营者要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让消费者在全面真实了解产品相关信息的前提下做出自主选择,并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主动承担市场主体责任,积极履行对消费者的承诺。
叶集区消保委调处服装质量纠纷案
【案情简介】2025年1月27日,投诉人陈先生前往叶集区史河路某品牌服装店花费500元左右购买一件外套,只穿了一天左右,出现了衣服严重起球的问题,并且购买时商家未提供购物小票。2月2日陈先生前往商家要求退货,商家以个人穿着习惯导致为由拒绝退款,来电要求部门核实并督促商家退款或者更换其他衣服。
【处理结果】接到投诉后,叶集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前往商家对相关问题进行核实。经查,衣服起球问题确属质量问题,督促商家主动承担责任,为投诉人进行调换或退款。经工作人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商家同意为消费者退款。
【案例评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案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本案中,商家提供的衣服有质量问题,违反了法律规定,商家应当为消费者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消费提醒】消费者在购物时一定要与商家确认商品外表、性能等是否完好,注意留存购物小票,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可以与商家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