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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410-00028 组配分类: 监管执法
发布机构: 叶集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成文日期: 暂无 发文日期: 2024-10-18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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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六安市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叶市监处罚〔2024〕220号

六安市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叶市监处罚〔2024〕220号

2024-10-18 10:27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案值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金额 作出处罚日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履行情况
1 叶市监处罚〔2024〕220号 六安市叶集区王兵商贸经营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商品案 六安市叶集区王兵商贸经营部 92341500MA2QDGU50F 王文兵 1195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处以违法经营额1.5倍罚款1792.5元。
2.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商品:①500mlX12瓶/箱,42%vol,49瓶;②500mlX12瓶/箱,52%vol,4瓶;③265mlX20瓶/箱,42%vol,4箱,80瓶。累计133瓶。
1792.50  2024年10月18日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六安市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暂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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