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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501-00042 组配分类: 其它文件
发布机构: 叶集区卫健委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成文日期: 2025-01-08 00:00 发文日期: 2025-01-08 10:25
文  号: 词:
名  称: 关于做好冬春季流感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的工作提示

关于做好冬春季流感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的工作提示

2025-01-08 10:25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卫健委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文旅体局、区市监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近期,全国各地相继发布信息提醒加强流感等重点传染病防控。根据全市传染病疫情风险研判,当前我市流感、人偏肺病毒等多种呼吸道病原交替或叠加流行风险较大,特别是流感病毒活动水平明显增强,以甲型H1N1流感为主,预计未来1至2个月内,流感病例数仍可能呈现持续上升趋势。同时,冬季也是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肺炎支原体感染等疾病高发季节,全区流感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面临严峻挑战。为进一步做好冬春季流感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联防联控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面临的形势,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及时掌握重点传染病疫情流行趋势。定期同教育、民政、文旅、市监等部门信息共享,做好学校、养老机构及大型商超等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推进各项防疫措施落地落细,保持疫情形势总体平稳,为春节期间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环境。

二、加强监测预警,做好疫情处置

区疾控中心要统筹做好流感、人偏肺病毒和诺如病毒等重点传染病监测,密切跟踪疫情形势变化。加强对网络直报、发热门诊、实验室检测等多源数据的分析利用,动态掌握流行趋势、医疗资源使用等情况,开展风险评估和分析研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预警并做好应对准备。各医疗机构要加强法定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确保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突出防控重点,落实防疫措施

教育部门要督促托幼机构、学校落实好晨午检、健康教育、卫生消毒、因病缺勤缺课追踪与登记等制度;民政部门要督促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加强外来人员管理,降低疫情引入和传播风险,有效防范聚集性疫情发生;文旅体部门要督促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做好场所、活动的防控工作,引导群众科学佩戴口罩,做好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降低病毒传播风险;市监部门要加强对传染病防治用药的质量监管,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防止哄抬物价和不明码标价等行为。确保药品价格稳定,满足群众用药需求;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儿童等重点人群流感、肺炎球菌疫苗接种,不断优化接种服务,保障接种安全,进一步提高重点人群免疫水平。加强老年人等脆弱人群分类分级健康服务和管理,及时提供健康咨询和转诊服务。

四、加强应急准备,满足诊疗需要

医共体牵头单位要针对冬春季传染病流行形势及呼吸道感染性疾病发病态势统筹调配医疗资源,加强相关救治药品的供应保障,各医疗机构要增强儿科、呼吸科救治力量,加强对医务人员特别是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对各类呼吸道疾病的临床诊治能力,规范诊疗行为,避免误诊漏诊。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优化诊疗流程,加强发热门诊管理,切实落实消毒隔离等措施。

五、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病意识

各有关单位要持续做好健康教育和宣传引导,充分开展流感及其他冬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和政策解读,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疫情及防控工作信息。引导公众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做好防护、及时就诊、规范治疗、科学用药,避免参加集体活动和前往人群密集场所。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和社会热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

六、加大督导力度,推进工作落实

教育、民政、市监、文旅等部门及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辖区内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督促学校、养老机构等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1:流行性感冒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指导意见书

附件2:学校诺如病毒肠道传染病防控指导意见书

六安市叶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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