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 |
《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皖人口发〔2009〕4号)、关于印发《叶集区关于实施全面两孩配套措施》的通知(叶计领组〔2018〕3号) |
60周岁以上且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 |
每人每年奖励扶助金960元,其中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增发240元 |
每人每年奖励扶助金960元,其中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增发240元 |
本人申报、村级评议、乡级审核、县级确认、公开公示 |
通过“一卡通”发放 |
按年 |
0564-2776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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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 |
《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财社〔2022〕49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扶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皖财社〔2022〕975号)《关于提高我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六卫健办秘〔2023〕3号) |
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三级以上)的计划生育家庭 |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提高至590元/人/月;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标准提高至460元/人/月的计划生育家庭 |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提高至800元/人/月;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标准提高至620元/人/月的计划生育家庭 |
本人申报、村级评议、乡级审核、县级确认 |
通过“一卡通”发放 |
按年 |
计划生育长效节育奖励资金 |
关于印发《叶集区关于实施全面两孩配套措施》的通知(叶计领组〔2018〕3号) |
2010年10月1日以后农村双女户在规定时间内自觉落实绝育措施的、政策内生育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主动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以及对二孩及政策内多孩生育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主动落实绝育措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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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10年10月1日以后农村双女户在规定时间内自觉落实绝育措施的,给予5000元的节育奖励;对政策内生育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主动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给予500元节育奖励;对二孩及政策内多孩生育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主动落实绝育措施的,给予1000元的节育奖励 |
本人申报、村级评议、乡级审核、县级确认、公开公示 |
通过“一卡通”发放 |
按季度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补助资金 |
关于印发《叶集区关于实施全面两孩配套措施》的通知(叶计领组〔2018〕3号) |
三级以上计划生育并发症患者 |
对三级并发症人员,给予每人每月260元的扶助金;对二级并发症人员,给予每人每月390元的扶助金;对一级并发症人员,给予每人每月520元的扶助金 |
对三级并发症人员,给予每人每月260元的扶助金;对二级并发症人员,给予每人每月390元的扶助金;对一级并发症人员,给予每人每月520元的扶助金 |
本人申报、村级评议、乡级审核、县级确认 |
通过“一卡通”发放 |
按年 |
独生子女保健费 |
关于印发《叶集区关于实施全面两孩配套措施》的通知(叶计领组〔2018〕3号) |
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对象户 |
每月发放不低于20元(独女夫妇每月30元),至独生子女满16周岁止 |
每月发放不低于20元(独女夫妇每月30元),至独生子女满16周岁止 |
村级申报、乡级审核、县级确认 |
通过“一卡通”发放 |
按季度 |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老年护理补贴 |
关于印发《叶集区关于实施全面两孩配套措施》的通知(叶计领组〔2018〕3号) |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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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年龄段(60-69周岁、70-79周岁、80周岁以上)按照每人每月300元、4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 |
村级申报、乡级审核、县级确认 |
通过“一卡通”发放 |
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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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