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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210-00009 组配分类: 其它文件
发布机构: 叶集区卫健委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其他,其他
成文日期: 2022-10-14 00:00 发文日期: 2022-10-14 14:51
文  号: 叶卫〔2022〕36号 词: 入学体检
名  称: 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2022年新生入学体检
结核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性: 有效

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2022年新生入学体检
结核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10-14 14:51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卫健委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关于印发

《六安市叶集区2022年新生入学体检 结核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人民医院,区直各校:

现将《六安市叶集区2022年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六安市叶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六安市叶集区教育局

20221014

六安市叶集区2022年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

筛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和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筛查对象

全区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入学新生。

二、筛查原则

(一)依法依规,科学规范。严格按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肺结核诊断》WS288-2017)的相关要求,科学、规范开展入学新生结核病筛查工作。

(二)属地管理,密切协作。区卫健委、区教育局统一部署筛查工作,区疾控中心负责专业技术指导,由有关医疗机构和各级各类学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

(三)知情同意,稳妥有序。积极开展筛查前期动员,按照知情、同意的原则,对入学新生开展结核病筛查工作,确保筛查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三、筛查方法

(一)幼儿园、小学及非寄宿制初中入园(入学)新生:开展肺结核密切接触史和肺结核可疑症状调查(附件4),有肺结核密切接触史或可疑症状的,完善结核菌素皮肤试验(PPD,以下简称PPD)检查,PPD检查呈强阳性(PPD15mm)或有可疑症状的安排到结核病定点医院(区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区人民医院)完善其他检查。流程如下:

幼儿园、小学及非寄宿制初中新生


工作步骤:1.非寄宿制初中、小学、幼儿园安排校医或班主任发放调查表(附件4),开展密切接触史和可疑症状调查工作,由学生家长填写签字上交班主任或校医;2.学校收集调查表,发现有密切接触史或可疑症状的,和辖区所在地医院对接,完善PPD检查,PPD检查呈强阳性(PPD15mm)的,安排到区人民医院进行胸片检查;根据以上调查和检查结果填写登记表(附件1);3.学校将调查表(附件4)和登记表(附件1)存档。

(二)高中(职业中)和寄宿制初中入学新生:各学校对家长发放《结核菌素检查告知书》(附件5),开展班级学生数统计,进行PPD检查。按照属地原则,PPD检查工作由学校所在地医院承担,各学校主动与医院联系,把需要做结核菌素试验学生数上报给所在地医院,以便医院提前购置PPD试剂,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检查时间,完成PPD检查。对PPD检测呈强阳性者(PPD15mm)、水泡或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由学校组织到区人民医院完善胸部X光片检查。流程如下:

高中和寄宿制初中新生


工作步骤:1.学校发放《结核菌素检查告知书》(附件5),由学生家长填写签字上交班主任或校医,班主任做好本班级学生基本信息填写、登记(附件1)工作;2.学校将已填写筛查结果的登记表(附件1)提供给医院,配合医院完成PPD检查工作,医务人员72小时后查看试验结果,并将PPD试验结果记录在登记表(附件1)中;3.发现可疑症状或PPD检查呈强阳性者(PPD15mm)或水泡等情况,送至区人民医院,完善胸部X光片检查,医院将胸片检查结果填写至学校的登记表(附件1)。

四、费用标准

新生入学体检费用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和卫计委《关于调整中心学生健康体检费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费〔2016116号)的标准执行。本次结核病筛查费用不向学生收取。

五、部门职责

区卫健委:负责安排医务人员开展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工作,做好医疗机构筛查工作的督查,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按照规范和工作要求做好防控工作。具体组织各医疗机构做好以下工作:区人民医院为结核病定点医院,负责结核病筛查中痰涂片等检查工作,负责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的诊断、治疗工作;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承担新生体检结核病筛查工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做好技术指导和PPD试验异常情况的问题解答工作,及附件3的统计上报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提供辖区学校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负责组织和协调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按照要求开展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和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分类管理。按照国家原卫计委、教育部下发的《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要求,对新生入学常规体检结核病检查实行分类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明确校(园)长负总责、分管校(园)长具体负责的工作模式,安排专人负责配合筛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要结合本校实际明确方案和流程,切实做好家长及学生的告知和说明工作,确保筛查工作统一落实,做好信息登记和收集。

(二)按时完成工作,做好统计报送。按照统一部署,结核病筛查工作分做以下三个阶段开展:

1.组织动员阶段:1012日—16日开展宣传、培训和筛查前的准备工作;

2.筛查阶段:1017日—1027日,各级各类学校配合医疗机构按照筛查方法和工作步骤,完成可疑症状和密切接触史调查、PPD检查、胸部X光片检查等工作,填写登记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

3.数据统计和上报:1031日前,区直学校汇总辖区内学校数据,填写汇总表(附件2),上报区疾控中心,区疾控中心汇总表数据(附件3)逐级上报。

(三)强化督导评估。区卫健委、区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现场指导和评估,确保筛查工作有序开展。对新生入学结核病检查工作不到位、信息报送不及时的单位,区教育局、卫健委将联合通报,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做好追踪管理。单纯PPD试验强阳性者加强健康教育,学生在自愿、知情同意的原则下可以预防性服药治疗。未接受预防性服药者应在首次筛查后3个月末、6月末、12月末分别到区人民医院自费进行一次胸部X光片检查。结核病可疑症状者和疑似肺结核病患者到区人民医院进一步检查确认。经区人民医院确诊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将检查结果通知学校和家长,并按规定进行登记报告、治疗和休复学管理。同时采样进行痰培养和抗结核药物敏感性试验。

(五)质量控制与督导

各单位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问询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操作。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安排专人开展PPD试验工作,区疾控中心对其开展培训,经培训后,再开展PPD试验工作。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将组成联合督导组,对辖区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工作进行巡回督导和抽查。

区疾控中心联系人:谢晓伟,联系电话:7251161,电子邮箱:@1159562328qq.com

区教育局联系人:王  健,联系电话:2776323,电子邮箱:1071474753@qq.com

36号 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2022年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1).doc

36号 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2022年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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