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
案由 |
被处罚人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 种类 |
处罚依据 |
处罚机关 名称 |
处罚决定日期 |
结案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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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叶卫传罚﹝2022﹞1号 |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案。 |
叶集区三元镇桥元村卫生室 |
史贤春 |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
警告;罚款人民币600元整。 |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
六安市叶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2年5月19日 |
2022年5月23日 完全 履行 |
2 |
叶卫医罚﹝2022﹞1号 |
台运芝无证行医案。 |
台运芝 |
台运芝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
没收药品、医疗器械;罚款人民币50000元整。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 |
六安市叶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2年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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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叶卫医罚﹝2022﹞2号 |
孙进南无证行医案。 |
孙进南 |
孙进南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
没收药品、医疗器械;罚款人民币50000元整。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 |
六安市叶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2年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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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叶卫医罚﹝2022﹞3号 |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
叶集区孙岗乡卫生院 |
罗世海 |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 |
六安市叶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2年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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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叶卫医罚﹝2022﹞4号 |
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案。 |
叶集区史河街道新元社区卫生服务站 |
孙立荣 |
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 |
警告;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
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
六安市叶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2年5月19日 |
2022年5月23日 完全 履行 |
6 |
叶卫医罚﹝2022﹞5号 |
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案。 |
叶集区孙岗乡玉皇阁村卫生室 |
刘其发 |
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 |
警告;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
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
六安市叶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2年5月19日 |
2022年5月23日 完全 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