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城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升城市形象、品位和文明程度,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围绕“健康六安”的工作部署,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目标,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和《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规划。现对有关问题进行解读。
一、文件制定背景
2018年六安市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启动工作,我区作为六安市市辖区之一,也是国家创卫考核、评估的单位之一。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规定,创建单位需制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规划。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要求,该《规划》从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促进、市容环境卫生、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8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创卫步骤作了相应的安排,也提出创卫所需的工作保障措施。
二、总体目标
以《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为依据,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对城市实施综合整治,使我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显著改善,生态与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城市管理与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力争到2019年达到国家卫生城区标准,2020年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三、创建年期及范围
(一)创建年期
本创建规划年期为2018年至2020年。
(二)创建范围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考核要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范围为建成区(北至兴叶大道、西至民强路、南至皖西路、东至金叶大道)及周边的城乡接合部。
四、工作任务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三)市容环境卫生
(四)环境保护
(五)重点场所卫生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七)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
(八)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五、实施步骤
(一)创建准备阶段(2018年1月-9月)
(二)全面启动阶段(2018年10月-12月)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1月-3月)
(四)自查申报阶段(2019年4月-6月)
(五)巩固迎检阶段(2019年7月-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