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商务〔2023〕12号
六安市叶集区商务局 六安市叶集区财政局
关于申报区级农村电商发展奖补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加快农村电商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奖补办法〉的通知》(叶政办秘〔2021〕18号),为充分发挥农村电商在促进农民增收、产业兴旺的带动作用,支持农村电商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和标准
(一)壮大经营主体
对经认定的农产品上行额超200万元的电商经营主体,按上行网络销售额给予1%以内、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工业企业、商贸企业等非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电商销售,对年网销额1000万-2000万元(含)、2000万元-5000万元(含)及5000万元以上的电商经营主体,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及30万元的分档奖励。
(二)强化利益联结机制
全面推广“电商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电商企业与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签订2年及以上稳定购销协议且年采购额达50万元以上的,给予其在合作的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网销采购额5%以内、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培育电商企业
对电商企业新开设天猫、京东等大型电商平台旗舰店,参加境内外电商展会,纳入限上社零统计等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以内的一次性奖补。对入统的限上电商企业,按网络零售额分档给予一次性上台阶奖励。支持电商返乡创业,对有实绩的返乡创业电商企业,给予10万元以内的一次性分档奖补。
(四)拓宽市场渠道
1.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电商企业参加省级及以上农产品展销活动,对展位费和人员费用等按规定给予50%以内的补助。
2.对事前经区商务部门报备,开展农村电商产销对接、直播促销等活动的企业,给予每次活动网销额5%、累计最高10万元补助。
(五)做大主播主体
1.对MCN直播机构独家签约主播销售我区产品,每增加1名年带货销售额超500万元的给予最高一次性5万元分档奖励。
2.我区电商企业采用直播方式销售产品,且年销售额300万元以上的,对其产生的佣金给予10%以内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对电商经营主体以“展厅+直播间”、“办公室+直播间”等方式改造升级,投入运营后累计直播带货总额超100万元的,给予直播间装修改造费用50%的补助。
(六)开展示范创建
对认定为省级农村电商示范镇、示范村,分别给予申报主体15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市级农村电商示范镇、示范村,分别给予申报主体5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或示范企业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或示范企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或示范企业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开展区级农村电商示范网点培育,农村电商服务示范点运营情况较好或实现服务功能整合,并具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的电商服务站点,其年网络销售额达到10万元以上,脱贫村不低于8万元的,给予1万元奖励。
(七)电商人才培训
对经区商务部门报备同意后,组织规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企业、脱贫户、大学生村官等从事或者计划从事电商的企业及个人参加电商培训,给予培训单位每人每天350元以内的补助(不得用于发放参训人员误餐误工补助)。
(八)直播电商人才培育
对在省级直播大赛中获奖的选手,在省市级奖励的基础上最高给予5000元奖励,对进入市级直播大赛前10名的选手,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给予每人最高4000元奖励。参加区级及以上电商直播大赛的其他获奖选手,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奖励。
(九)提升网点实效
对各正常运营挂牌电商网点给予800元每年的运营补助。对年网销额超5万元的综合服务网点,按照年度农特产品上行总额的3%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线上销售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重点监测帮扶户农产品的,另增加1%补助。
(十)推动集聚发展
鼓励电商企业或电商直播主体在叶集区运营,对新培育或迁入叶集区内、年网络销售额或营业收入超1500万元的电商企业或机构,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缴纳办公场地租金,按照每年度租金和运营所产生水电费的50%标准给予租金和水电费补贴。电商企业或电商直播市场主体对办公经营场所进行装修的,按照装修费用5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装修补贴,单个企业奖补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实际产生费用低于最高补贴标准的,以实际产生的费用为准。
二、申报要求
(一)壮大经营主体项目
1.2023年叶集区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奖补申报表(附件1);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2年网销额证明材料;
4.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2)。
(二)强化利益联结机制
1.2023年叶集区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奖补申报表(附件1);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2年网销额证明材料;
4.与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签订2年及以上稳定购销协议及采购额证明等证明材料,且网销产品可与采购产品基本对应。
5.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2)。
(三)培育电商企业
1.2023年叶集区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奖补申报表(附件1);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2年度新开设天猫、京东等大型电商平台旗舰店,参加境内外展会或市外迁回叶集区及迁回时间证明资料;
4.开设旗舰网络店铺或迁回次月算起至2022年底的累计销售额资料;
5.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2)。
(四)拓宽市场渠道
1.2023年叶集区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奖补申报表(附件1);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报第1项需提供展销活动通知、主管部门出具的参展证明及展位会和人员费用等票据等相关证明材料;
4.申报第2项需提供活动期间网销额等相关证明材料;
5.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2)。
(五)做大主播主体
1.2023年叶集区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奖补申报表(附件1);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报第1项需提供独家签约协议、2022年度带货我区农产品金额等相关证明材料;
4.申报第2项需提供直播带货销售额及所产生的佣金等相关证明材料;
5.申报第3项需提供2022年直播带货销额证明材料及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直播间装修改造费用审计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6.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2)。
(六)开展示范创建项目
对往年已认定的区级电商网点,不再充分认定。
1.2023年叶集区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奖补申报表(附件1);
2.示范创建认定文件或2022年网销额证明材料;
3.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2)。
(七)电商人才培训项目
1.2023年叶集区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奖补申报表(附件1);
2.区商务部门印发的培训通知或出具的报备许可材料;
3.培训签到表及现场照片;
4.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2)。
(八)直播电商人才培育项目
1.2023年叶集区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奖补申报表(附件1);
2.省、市、区商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认定文件资料。
(九)提升网点实效项目
电商网点年度运营补助免申即享,各乡镇街将审核符合条件的电商网点报送至区商务局。
1.2023年叶集区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奖补申报表(附件1);
2.2022年网销额证明材料;
3.收购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重点监测帮扶户农产品证明材料;
4.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重点监测帮扶户收入证明;
5.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2)。
(十)推动集聚发展项目
1.2023年叶集区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奖补申报表(附件1);
2.2022年网销额证明材料或2022年营业收入证明材料;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年度房屋租金、装修费用和电商运营所产生的水电费审计报告;
5.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2)。
三、项目审核
各乡镇街负责通知辖区内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报奖补资金,企业申报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收到申报材料后,区商务局将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评审单位对电商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评审,出具审核报告。
四、资金兑现
区商务局会同区财政局将拟支持项目、奖励资金额度等内容在区商务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报请区政府同意后,由区财政局会同区商务局将资金拨付至企业。上级同类项目已经给予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五、相关要求
(一)申报主体中的电商企业为叶集区依法登记注册的电商经营主体(含个体工商户)。
(二)请各申报单位于文件印发10日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商务局,逾期将不再接收申报资料。
(三)当年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其它重大违法违规经营的企业不得申报;企业作假骗取资金的,除追回资金外,取消其之后两年项目申报。
(四)项目资金对电商企业开展标准化、生产认证、品牌培育、质量追溯、物流冷链、产品开发设计等给予支持,不得用于征地拆迁、土建、人员经费、购买流量等支出。对违反规定使用资金的,一经查实,追回已拨付的资金;对弄虚作假、挪用、挤占资金等行为,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2023年叶集区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奖补申报表
2.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六安市叶集区商务局 六安市叶集区财政局
2023年6月15日
附件1
2023年叶集区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奖补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申报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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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 乡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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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网销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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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网销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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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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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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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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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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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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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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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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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壮大经营主体 □强化利益联结机制 □培育电商企业 □拓宽市场渠道 □做大直播主体 □开展示范创建 □电商人才培训 □直播电商人才培育 □提升网点实效 □推动集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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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地所在乡镇街道意见:(电商人才培训及直播电商人才培育免填)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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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主管部门意见:
签章 |
区财政部门意见:
签章 |
附件2
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本单位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郑重承诺:申报电商支持政策项目资金所报送的所有信息及材料均真实、准确、合规。如申报成功,保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如有不实之处,或违反相关规定:本单位愿意退回申报资金并接受相关规定的处理。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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