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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204-00018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叶集区商务局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成文日期: 2018-03-19 00:00 发文日期: 2018-03-19 10:39
文  号: 词:
政策咨询机关: 叶集区商务和粮食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64-6491055
名  称: 【文字解读】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字解读】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8-03-19 10:39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商务局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出台该实施意见的背景和意义?

答:在我区农村电商的发展过程中,遇到了扶持政策落实不够到位、农村电商人才严重缺乏、产品品牌优势有待提升等一系列问题。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348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六政〔201443号)文件精神,区商务和粮食局会同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起草了《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并由区政府印发实施。该意见明确了我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提出了今后工作中的各项具体举措,为进一步发挥电子商务对于破解三农问题、推动农村经济新一轮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二、该实施意见奖励对象有哪些?

答:对在叶集区注册、登记,符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应用(服务)电子商务的企业、协会、培训及运营机构等进行扶持奖励。重点支持以服务本地产业、企业为主,在推进全区电子商务扩面、提质和增效方面具有较好成效的行业性(区域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和产业运营平台、服务机构以及电子商务龙头骨干企业等。

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主体单位,不得享受政策奖励,已申请奖励资金的,应按规定予以收回。

(一)偷逃骗税款;

(二)恶意逃废债务;

(三)出现重大刑事案件、治安责任事故;

(四)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

(五)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相关法律和财务制度规定的;

(七)不诚信经营、因质量等问题引起纠纷的。

三、出台该实施意见要实现怎样的目标任务

答:

1推动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市场主导、政府推动、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为指导,依托互联网平台,完善支撑体系,强化政策支持,优化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培育壮大电商经营主体,拓展发展空间,增创产业优势,加快推动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促进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确保电子商务企业数量、交易规模、就业人数、税收收入等主要指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2、加快电子商务两中心、一站点建设。根据电子商务三个全覆盖的要求,即:公共服务全覆盖、物流配套全覆盖、乡村网点全覆盖,推进全区电子商务两中心、一站点建设。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引导相结合,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全面建成区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鼓励建设多站点合一、协同发展的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尽快建成区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促进各类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对接,加快建设农村电商网点,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3、着力构建电子商务运营平台。按照资源整合、体系健全、功能完善、服务规范的原则,将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大力引进电子商务服务业,充分整合政府部门、通信运营商、电子商务企业、行业协会等相关资源,建设信息提供、业务咨询、行业统计、营销策划、人员培训、创业孵化、视觉文创和金融等综合服务于一体的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大力推动家居、板材、工艺品、旅游产品、农副产品等优质产品电子商务交易。

4、完善电子商务网络体系。按照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的要求,加快农村互联网超市建设,引导商贸、供销、邮政、文化、电商、快递等资源与电子商务平台的对接整合,拓展乡村电商网点的商品销售和代购、缴费充值、代订票务、代收代发快递等功能,打造线上线下融合,一网多用,商务、政务、服务一体的乡村电商网点。

5、全面推广电子商务应用。推进商贸业电子商务应用,鼓励大型商场、超市、专业市场开展电子商务,实现实体店和网店的有机融合。推动企业入驻京东”“淘宝等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推进农产品和旅游商品网上交易。推进工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鼓励家居制造等行业龙头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发展定制家居,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联动。支持外贸企业通过网络渠道扩大产品进出口规模。

6、着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电子商务,拓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休闲农业等产品和服务的网络销售,拓展农产品进城渠道,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拓展农村消费市场,形成农产品进城和消费品下乡双向流通格局,培育发展电子商务特色小镇和电商村

四、实现预期目标任务有哪些工作举措

答:

1、加强交通和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进一步完善区、乡、村三级农村公路网络,满足电子商务物流需要。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发展,加快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乡宽带网络普及水平和接入能力。推进移动通信发展,扩大移动网络覆盖,实现重点公共区域免费无线网络全覆盖。

2、提升仓储物流配送能力。加快仓储物流园区建设,培育区域性物流分拨中心、配送中心。发挥邮政配送资源优势,整合顺丰、圆通、申通、韵达等快递公司配送能力,鼓励快递物流企业引进物流专用设备,加大物流信息技术投资,推动电子商务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协同发展。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快递和物流配送企业、连锁超市和社区服务组织建立社区终端共同配送服务网络。

3、鼓励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鼓励企业投资建设或改造符合规划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对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办公、培训、产品展示、数据采集统计等场所(不含土建),购买电脑、打(复)印机、扫描设备、音像(视频、LED显示)设备、网络接入(输出、存储)、相关软件、办公桌椅等设备设施,区财政采取以奖代补形式予以补助。对办公、培训、产品展示、数据采集统计等场所建设装修新增投入部分,验收合格后给予50%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软硬件等设备设施购置新增投入部分,审计验收后给予80%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80万元。

4、引导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入驻。鼓励物流园区对现有办公楼宇和企业内配套建设的办公和研发楼进行信息化改造,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吸引电子商务企业入驻。对电子商务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入园租赁办公和经营场所,区财政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5元的标准给予房屋租金补助,连续补助3年。支持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对邮政、供销、商贸流通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等开展面向本区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物流信息服务及物流配送体系新增固定资产和相关软件投入部分,给予3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5、积极引进电子商务运营企业。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探索实行电商运营外包服务。对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分工明确、管理规范的电子商务运营企业,具有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维护、有面向农村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网上平台并支持多平台销售,围绕农村电商发展需要,开展电商孵化、人员培训、包装设计、营销策划、产品展示、数据采集统计、电子结算等业务,为从事网络创业和服务人员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服务、营销推广、管理咨询、金融服务及其他增值业务等服务,具备采集、统计区域真实有效网络交易数据和数据分析,建成淘宝、京东、苏宁易购等3个以上线上特色馆并正常开展营销运营服务的,区财政对其运营维护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给予全额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营销特色馆(线上线下)建设,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6、大力支持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建设。支持企业购置有关影像采集、网络传输、溯源等设备设施,开展资质认证、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农产品和农村特色产品的品牌培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区财政按新增设备、软件及相关设施等投入部分的50%核定一次性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

7、积极支持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建设。支持社会力量投资新建全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每个行政村原则上建设1个农村电子商务网点,助推产业扶贫项目发展机制。2017年新建符合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标准的企业,对其在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的装修装饰、购买电脑、LED显示屏、网络连接设备、室内外牌匾等设备设施投入,验收后给予补助,原则上每个站点不超过2万元。

8、鼓励引导全民电商创业。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者、个体工商户、待业青年等通过电子商务创业。对实际运行满1年且年网上营业额达到以下标准的,给予一次性奖励:通过B2B(企业间的电子商务)、B2C(企业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形式实现年销售额首次突破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的网商,分别按1万元、2万元、5万元、1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对通过C2C(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形式实现年销售额首次突破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网商,分别按0.5万元、1万元、5万元、1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电子商务企业或网商聘用贫困人口稳定就业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人。支持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对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及交易平台的企业,在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实际投入15%的资金补贴,最多不超过30万元。

9、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评选,对获得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帮助申报市财政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帮助申报市财政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帮助申报市财政50万元一次性奖励。

10、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有关领导任组长,区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综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和粮食局。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宣传电子商务政策法规,推广网商发展成功经验,支持电商企业开展业务活动和电子商务知识宣传,营造浓厚的电子商务发展氛围。

11、强化电商培训。广泛开展面向基层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创业青年和农民的电子商务培训。重点培训农村贫困户、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驻村工作队员等有志立足农村、通过电子商务发展创业的人员。培训实行定额补助制度,培训时间在半天的,给予培训主体60/人补助;安排就餐的,再给予30/人补助;安排上机操作,再给予20/人补助。培训时间在1天以上(含1天)且安排食宿(含上机操作),给予培训主体200//天补助。

12、着力实施品牌塑造。积极推进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引导农村电子商务网销产品商标注册,推进农产品和工业品、民间艺术品、乡村旅游产品等品牌建设。强化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包装标识、市场准入等环节的管理,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产品开发和保护,强化市场执法监督和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形成农产品品牌成长良性机制,推动产品信息可视化、质量可追溯、责任可倒查。

13完善统计和考评机制。加快建立电子商务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统计体系,按照国家统一的报表制度组织实施统计业务工作,进行监测和分析。将拥有电子商务销售渠道,又符合统计口径等标准的限上电子商务企业纳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全区流通业和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情况。制定发展电子商务工作评价考评办法,加强对各乡镇街和有关单位发展电子商务工作的考评,促进全区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奖励资金申报流程是什么?

:区商务和粮食局发布项目申报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单位需按时提交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申报时间及所需提报的申报材料以项目申报通知为准。

、同一申报主体同时满足多项申报条件,是否可重复享受政策奖励?

答:同一申报主体的同一项目已享受国家、省、市奖励政策的,除区政府有明确奖励意见的,原则上不重复享受。同一申报主体同时满足该政策中多项申报条件,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奖励。

、想进一步了解该政策内容应咨询哪个部门?

解读机关:六安市叶集区商务和粮食局

政策咨询电话:0564-6491055

政策咨询地址:六安市叶集区学府路与花园路交汇口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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