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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联系电话 |
科室负责人 |
科室名称 |
办公时间 |
办公地址 |
科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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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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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564-6559101 |
刘东 |
综合办公室 |
8:00-12:00 |
叶集区花园路政务南区办公楼3楼305 |
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上传下达及文电、文印、信息、材料、督查、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事务、考勤考核,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学习和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主办本系统党务、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和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档案、统计等工作。负责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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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564-6559026 |
谢泽敏 |
人事财务股 |
8:00-12:00 |
叶集区花园路政务南区办公楼2楼202 |
承单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奖惩,职称评定、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干部职工教育和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对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实施监督。主办本系统老干部管理、工会、妇联、团委和关工委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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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564-6559101 |
暂无 |
农业股 |
8:00-12:00 |
叶集区花园路政务南区办公楼3楼310 |
负责种植业管理工作,起草 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承担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 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加强耕地用途管控;承担发展节水 农业和抗灾救灾有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植物检疫和农作物重大病虫 害防治有关工作;承担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 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 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承担菜篮子工程工作。 负责农业产业化工作,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特色产业发 展,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承担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工作;承担 农业对外合作交流工作,参与农业对外贸易和援助有关工作;按 管理权限承担农业利用外资项目的有关工作;承担农业品牌建 设、农业标准化有关工作;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按规定 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 理;负责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农村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组 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负责 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和数字 乡村发展有关工作。 负责畜牧兽医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 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 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承担兽 用生物制品、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实施畜禽遗传 资源保护和管理。 负责渔业渔政管理工作,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承 担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 承担重大跨区域渔事纠纷处理工作;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承担渔业安全生产。 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承担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工 作;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承担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 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发 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村宅 基地改革有关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 筹劳管理;承担统筹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 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工作;承担指导高素质农民培 育工作 。 负责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 用、农机安全监理、农机作业安全工作。 负责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高标准农田建 设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指导新增耕地质量鉴定工作;参与开展永 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 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负责乡村建设工作,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推进宜居宜业 和美乡村建设;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 负责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统筹 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承担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 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承担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 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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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0564-6559075 |
赵胤 |
政策法规股 |
8:00-12:00 |
叶集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 |
承担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及业务咨询。负责对农业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组织协调农业生产事故鉴定;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答复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负责对本系统行政审批项目申请和审批材料的保管和归档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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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0564-6559101 |
暂无 |
水利股 |
8:00-12:00 |
叶集区花园路政务南区办公楼3楼305 |
负责全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协助配合上级组织监督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指导 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 站的安全监管;按规定参与所监督的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和阶段验 收;负责所监督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掌握全区 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动态,定期向上级质量与安全监督部门 报告,组织质量与安全监督人员的培训、考核,开展水利工程质 量安全检查和考核工作等;管理辖区内水利工程的质量、安全工 作;及时上报发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参与重大质量事故分析。 负责农村饮水水质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巡检、取样;监督水 厂的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水质分析检测工作;对 水质状况做出统计、分析和评估;负责对全区水源污染和水质事 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方案;负责定期主持召开水质分析 会,及时分析水质变化情况;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 作;负责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全区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 规划和水利建设投资计划;负责全区水利综合统计工作,组织指 导水利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有关防洪论证工作;贯彻实施水利 基本建设的法规政策和质量标准,负责全区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 管理;负责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负责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审核及变更审核工作。 负责维护正常水事秩序,指导区内河道管理范围内堤防和砂 石资源的日常管理;负责全区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工 作;协调水事纠纷调处工作;负责节水灌溉、节约用水有关工作, 指导各行业水平衡测试工作,执行行业用水定额并监督管理;检 测河库的水质,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负责水权确权登记工 作;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负责水资源费的征收和使用;参 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宣传和贯彻执 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负责水土保持查勘、编制水土保持规划 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水土保持方案的执行;负责水土保 持经费、物资的管理和使用,对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 组织开展水土保持人才培训、技术推广工作。 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 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 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 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 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负责防汛 抗旱物资储备和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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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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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0564-6559101 |
江欣 |
区农业农村信息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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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2:00 |
政务南区2楼 |
负责防止返贫监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推动帮扶与协作促进工作,监督指导帮扶政策制定、实施;组织开展社会帮扶、定点帮扶工作,参与协调驻村干部选派管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等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农业农村及水利高质量发展工作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承办农业农村水利平台信息系统管理,维护更新基本信息数据等工作;承办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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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0564-6559101 |
徐林 |
区水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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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2:00 |
政务南区2楼 |
参与编制全区水利中长期发展计划;配合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全区水利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有关全区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指导全区水资源的综合开发、监测和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全区水土流失的监测预报和综合防治;参与编制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参与编制区级水旱灾害防御规划、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和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承办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技术服务、业务培训,农村供水工程运行;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巡检、检测和供水单位日常管理,做好供水设施维护;参与调查、分析、处理水源污染、水质事故和用水企业、群众有关信访诉求等工作;负责水利项目谋划;负责全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堤防险段处理、国营泵站的运营及其它集体泵站运营技术指导;指导节水灌溉、排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并参与监督、检查验收乡镇(街道)实施的水利工程;负责区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维护、管理等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做好小型水利工程运营、维护、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工作;指导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管理;参与水利工程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负责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质量与安全监督人员的培训、考核;开展水利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和考核工作等;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河湖的开发、治理、保护、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负责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生态环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承办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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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0564-6559023 |
彭良成 |
区农业项目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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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2:00 |
政务南区4楼 |
负责谋划储备农业农村建设项目;负责落实项目前期专项审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土地林地要素保障等工作,建立农业农村项目库;负责农业农村重点工程招标投标及项目实施等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农田整治等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区级农业农村工程项目运维管护;指导乡镇(街道)做好小型农业农村工程建设、运营、维护、管理等工作;负责和美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改厕、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负责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农业建设等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做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农业农村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做好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和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承办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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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0564-6559037 |
台德亮 |
区畜牧水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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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2:00 |
政务南区2楼210 |
负责动物疫病预防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畜牧技术推广等工作;负责兽医队伍建设、兽药使用、畜禽屠宰等工作;负责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负责实施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动物疫病防控物资储备供应;负责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实验室诊断、动物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编制等工作;负责畜禽地方品种遗传资源的调查、保护和开发利用;负责渔业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负责水生动植物病虫害及渔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协助开展水产品生产过程质量安全监管和强制性检疫、渔业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等工作;负责渔业综合服务、船舶登记、船舶驾驶、安全生产、渔业统计和操作人员培训考核;负责入皖动物指定通道日常管理工作;承办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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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0564-6559028 |
胡远峰 |
区农技农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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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2:00 |
政务南区4楼 |
负责种植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负责植物检疫及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预测预报、综合防治工作;承担农药器械科学安全使用技术推广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开展技术推广工作;负责种植业生产信息收集、发布和统计工作;负责耕地保护、粮食安全、菜篮子工程等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农机安全监理、农机作业安全、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农机行业统计、农机信息化建设、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等工作;指导和扶持全程机械化发展;负责农机跨区作业服务工作;负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承办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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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0564-6559119 |
彭德志 |
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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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2:00 |
政务南区4楼 |
(一)贯彻执行国家农业农村、水利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综合行政执法,受理违法行为举报,依法查处违法案件,依法实施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工作。 (二)依法对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鱼药、种畜禽、饲料及其添加剂、动物生物制品以及农业机械等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三)监督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工作。 (四)依法开展动植物防疫、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专业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动植物防疫、生猪定点屠宰等违法行为。 (五)负责公路以外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查处各类农机违法、违章作业等行为。 (六)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依法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依法查处渔业违法案件,协调处理渔事纠纷。 (七)依法查处非法从事动物诊疗行为及违反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等行为。 (八)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查处农业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农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负责农村能源建设监督工作,查处农村能源建设中的违法行为。 (九)负责贯彻相关水法规,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生态环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依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负责维护正常水事秩序,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配合做好涉农、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以及农业、水利行政处罚案卷的归档及管理等工作。 (十一)承办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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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0564-6559101 |
孟祥翠 |
叶集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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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2:00 |
政务南区4楼 |
参与研究制定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开展乡村振兴调查研究;协助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负责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工作;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工作;协助开展农村经营、农民负担等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化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农业产业化项目的申报、管理等工作;负责农产品加工业统计工作;组织参加农展会;负责农业品牌、农业标准化建设;负责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与管理、名特优新农产品申报等工作;协助区委农办开展日常工作;承办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