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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402-00002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叶集区住建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成文日期: 2024-02-06 00:00 发文日期: 2024-02-06 08:21
文  号: 叶建〔2024〕11号 词: 房地产
政策咨询机关: 叶集区住建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64-2772168
名  称: 【部门规范性文件】六安市叶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安市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安市叶集区教育局 六安市叶集区财政局 六安市叶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安市叶集区医疗保障局 六安市叶集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叶集区管理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性: 有效

【部门规范性文件】六安市叶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安市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安市叶集区教育局 六安市叶集区财政局 六安市叶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安市叶集区医疗保障局 六安市叶集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叶集区管理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4-02-06 08:21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住建局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叶建20241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六安市叶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安市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安市叶集区教育局

六安市叶集区财政局

六安市叶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安市叶集区医疗保障局

六安市叶集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叶集区管理部

202426日  


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

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加快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新形势,因城施策促进全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给予购房契税补贴。购买叶集区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商品住宅、公寓的,在政策执行期内完成网签备案的,购房人可按缴纳契税的50%申请补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建局)

二、发放购房消费券。发放叶集区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商品住宅、公寓购房消费券200张,直接抵扣购房款,每套限用一张。每张消费券按400/平方米确定额度,最高不超过4万元。免申即享,先购先得,发完即止。消费券资金由区财政、开发企业各自承担50%计入商品房购房合同备案价款。(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建局)

三、给予团购补贴。鼓励支持企业等用人单位团购房屋作为职工宿舍。一次性团购区内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商品住宅、公寓5套及以上的,在享受第一条、第二条政策的同时,可按购房合同价款的1%申请团购补贴,产权证须办在团购单位名下。(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科技经信局、区投创中心)

四、继续实施购房券安置。全区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房,继续实行购房券(奖补券)安置,对政策执行期内实施的拆迁项目,鼓励支持开发企业对持券购房人给予购房优惠。(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

五、鼓励乡镇人口向主城区转移。对符合《六安市叶集区关于结合区域土地综合整治稳步推进宅基地有偿退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叶政秘〔202216号)要求,利用奖补券在城市规划区内购置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300/平方米购房补贴,每套最高不超过3万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

六、鼓励区外人口向叶集区集聚。加快推行就业创业、医疗教育、社会保障政策同城化待遇,引导区外人口向叶集区集聚。凡在我区城市规划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区外户籍购房人,在享受第一条、第二条政策的同时,凭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契税缴纳凭证,可按购房合同价款的1%额外申请购房补贴;区财政自次年起为购房人(以网签备案合同载明的购房人为准)连续代缴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省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等医疗待遇;适龄子女可依规享受房产所在地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以及继续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对外来人口来叶集区购房,提供“1311”就业服务,即1次政策宣讲、3次免费推荐就业、1次免费职业指导、1次免费职业培训。(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叶集分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医保局、区住建局)

七、支持人才住房需求。对符合《六安市叶集区关于贯彻落实〈六安市关于加快打造区域性人才发展和创新高地的行动方案〉的任务分解方案》(叶人才〔20235号)要求,聚焦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对引进的ABCD类人才,在叶集城市规划区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给予200万元、140万元、80万元、20万元的购房补贴,同时享受第一条、第二条政策。全日制高校本科、全日制高职院校或其它院校专科、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叶集城市规划区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4万元、3万元、2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同时享受第一条、第二条政策。(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

八、优化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我市累计缴满6个月的人员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最高贷款额度单职工提高到60万元,双职工提高到80万元。在我市缴存公积金且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可按本人月缴存额全额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叶集管理部)

九、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推动落实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为房地产项目和保交楼项目提供新增配套融资支持,满足房地产开发项目合理融资需求。(责任单位:区金融监管局)

十、规范地下车位(库)销售登记。规范地下停车位(库)销售登记管理,保障地下车位(库)权利人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地下车位(库)销售制度及办理流程。(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

十一、规范二手房交易管理。规范交易资金监管,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推行“带押过户”登记服务,鼓励房地产经纪机构合理降低住房买卖经纪服务费用。(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

十二、加大商品房促销力度。鼓励企业创新开展营销促销活动,走出区外开展营销促销。政府搭建平台,定期集中在区内开展推介活动,利用政府融媒、企业自媒体加大宣传,线上线下互动发力,引导各类媒体准确解读房地产政策,营造良好的市场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融媒体中心)

城市规划区四至边界以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界定为准。

目前尚在有效期的同类政策,购房人可自行选择,不重复享受。持购房券(奖补券)的购房人,已享受“叶政办20213号”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或“叶建202252号”返乡创业安居补贴政策的购房人,不重复享受第一、第二条、第七条。

本措施由区住建局会同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医保局、区金融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叶集管理部负责解释,有效期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24831日止。

在执行期间如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准。

 

附件:叶集区购房补贴及消费券兑付操作办法


附件

 

六安市叶集区购房补贴及消费券兑付

     

 

为贯规范购房补贴及消费券兑付工作,特制定本操作办法:

一、购房契税补贴兑付

1.申请时间及地点:购房人自完成契税缴纳之日起可申请购房契税补贴,时间截止至20251231日,逾期不再办理。契税补贴向区住建部门申请,申请点设在叶集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网签备案窗口。

2.申请材料: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契税发票;《六安市叶集区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表》(现场填报)。

3.审核与兑付:(1)区住建部门对申请材料审核确认后,按季度报送同级财政部门。(2)同级财政部门审验后,按程序办理兑付,将契税补贴转入申请人银行账户。

4.其他:既符合本次购房契税补贴,又符合(六建房〔20231号)“二孩”“三孩”家庭购房契税补贴的,购房人可自主选择其中一项,不重复享受。

二、购房消费券兑付

1.房源:叶集区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商品住宅或公寓可售房源。

2.使用:购房人购买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商品住宅、公寓的,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免申即享抵扣购房款的消费券(每套限用一张)。每张消费券按400/平方米确定额度(以商品房买卖合同面积为准),最高不超过4万元。购房消费券由开发企业向区住建部门申领。

3.审核与兑付:(1)开发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后向区住建部门集中报送需要兑付的财政承担部分消费券,由区住建部门对申请材料审核确认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2)同级财政部门审验后,按程序办理兑付,将财政承担部分消费券资金转入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其中,出售房屋为期房的,完成预告登记兑付50%,完成综合查验(或竣工验收备案)后兑付50%;出售房屋为现房的,开发企业开具安徽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一次性全部兑付。开发企业申请兑付截止时间为20251231日,逾期不再办理。

4.其他:购房人退房的,开发企业应将对应的购房消费券退还至区住建部门,已进入兑付环节的,应将兑付的财政资金及时退还。

三、团购补贴兑付

1.申请时间及地点:团购单位自完成契税缴纳之日至20251231日可申请团购补贴。团购补贴向区住建部门申请。申请点设在叶集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网签窗口。

2.申请材料:契税发票《六安市叶集区团购补贴申请表》(现场填报)。

3.审核与兑付:(1)区住建部门对申请材料审核确认后,按季度报送同级财政部门。(2)同级财政部门审验后,按程序办理兑付,将团购补贴转入团购单位银行账户。

四、其他事项

1.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24831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方可享受补贴和使用购房消费券。

2.购房人解除或变更政策发布之日前签订的购房合同及网签备案,再次对同一房源签订购房合同进行网签备案的,不享受购房补贴及消费券政策。

3.其余各类补贴申报由开发企业待政策执行结束后向住建部门集中报送,申请资料经审批后报区财政部门结算,资金直接打卡至购房人(企业)账户,申报流程参照契税补贴、团购补贴实施。开发企业申请兑付截止时间为20251231日,逾期不再办理。

本办法由区住建局会同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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