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建〔2023〕36号 签发人:李明亮
六安市叶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2023年全区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及装 配式建筑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直有关单位、开发区:
现将《2023年区市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及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六安市叶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6日
2023年全区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及
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为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全面推进绿色建筑,提升建筑能效,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23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2023年全市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及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有关要求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2023年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及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今年的主要工作目标是:加快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50%以上。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力争1家企业获绿色建材认证,引导各地积极使用本地绿色产品。加快推进绿色社区建设,开展1-2个绿色社区建设。
一、持续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全面落实《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安徽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安徽省建筑节能降碳计划》《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意见》等法规文件要求,继续完善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强化部门分工协同,压实主管部门目标责任,全面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二、全面提高绿色建筑创建水平
以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为核心,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确保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基本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提高星级绿建占比。
(一)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到2023年底,全区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50%以上,力争1家企业获绿色建材认证,开展1-2个绿色社区建设。
(二)按照《六安市绿色建筑专项发展规划》要求,明确绿色建筑发展目标、实施路径、部门职责等内容。
(三)进一步完善全省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制度。开展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工作,指导各单位开展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申报,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工作。将绿色建筑标识纳入“皋城杯”、标准化工地评审内容,提高项目申报绿色建筑标识积极性。
(四)强化绿色建筑过程监管,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将绿色建筑标准的落实情况纳入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建筑实体质量和建设工程各参与单位的行为实施监督。
(五)依据全市绿色建材目录,引导政府投资项目率先使用绿色建材,鼓励非政府投资项目使用绿色建材。各单位要加强绿色建材政策宣传,逐步引导企业加快开展绿色建材认证工作。
(六)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和企业对智慧住宅、智能家居的认知度,引导企业开发建设智慧住宅、消费者选购智慧住宅产品。
三、稳步降低建筑运行能耗
坚持先立后破原则,全面推进新建建筑能效提升、既有建筑运营降碳、建筑用能结构优化三大行动实施,加快推动建筑能效提升。
(一)严格执行国家、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新建居住建筑本体须达到65%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须达到72%节能要求。
(二)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开展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检查,确保设计和施工阶段全面执行建筑节能标准。
(三)加强运行节能管理,支持社会资本采取政府购买服务、PPP、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参与建筑运行能耗管理,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
(四)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指导各县区依托老旧小区环境提升、城市更新等专项改造,同步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开展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
(五)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因地制宜推行太阳能光伏、光热、空气能、建筑应用。鼓励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工业厂房、大型公共建筑、公共机构建筑、公益性建筑等建筑要全面应用太阳能光伏,鼓励采用建设运营一体化方式推进太阳能光伏项目开发利用。
四、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
持续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公共建筑、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应按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鼓励单体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采用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重点推进新建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单体公共建筑、大于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建筑均需采用预制水平构件,且楼板、楼梯、阳台、空调板等水平构件应用比例不小于70%。倡导轻钢结构、木结构在旅游度假、园林景观和仿古建筑项目中的应用。加快推进绿色社区建设,每年开展1-2个绿色社区建设。新立项的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单体地上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居住小区及其他地上2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公共建筑、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居住小区要按照装配式建筑要求设计建造。
(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落实部门职责,进一步拓展装配式建筑应用,各单位明确装配式建造要求,加大装配式建筑政策扶持力度,推动装配式建筑项目快速健康有序发展。
(三)按照《六安市装配式建筑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开展装配式建筑项目督查检查,落实装配式建造要求及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区住建局将组织专家对装配式建筑预项目抽查不少于2次。
(六)积极参加全省装配式建筑现场会,宣传我区装配式建筑推广工作成果。遴选我区高标准装配式建筑项目及生产基地向全省推介,提高本土装配式建筑企业知名度,加强与省内头部装配式建筑企业间交流合作,积极参与省内及长三角地区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拓展我区装配式建筑企业发展空间。
(七)指导各单位开展装配式建筑构配件质量检查,会同区直相关部门组织督查。
(九)做好2021年度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叶集区史河湾安置小区(一期)工程)验收工作。
五、强化建筑领域科技创新
持续推进建设行业科技创新,完善科技管理,引导科技研发,强化推广应用,加速推动行业科技研究和成果推广转化。
(一)配合组织第二批《安徽省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目录》申报,因地制宜应用建筑节能新技术。
(二)加强技术成果总结提升,培育引导行业项目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华夏建设科技奖等奖项。
(三)会同统计部门,开展年度培训,继续推动建筑业特级、一级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应统尽统,逐步提高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强度占比。
附件:1.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和装配式建筑月度进展情况表
2.项目库表
附件2-1
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和装配式建筑月度进展情况表
填报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
月 份 |
民用建筑 |
工业 建筑 |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
既有建筑 节能改造 |
公共建筑能耗监测 |
智慧住宅 |
绿色建筑 |
装配式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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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建筑 |
公共 建筑 |
太阳能光热 |
太阳能 光伏 |
浅层地热能 |
空气源热泵 |
居住 建筑 |
公共 建筑 |
基本信息 |
星级 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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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面积 |
竣工面积 |
开工面积 |
竣工面积 |
开工面积 |
竣工面积 |
竣工面积 |
竣工比例 |
竣工装机 容量 |
竣工应用 面积 |
竣工面积 |
竣工比例 |
竣工面积 |
竣工比例 |
改造栋数 |
改造面积 |
改造栋数 |
改造面积 |
新增监测栋数 |
新增 面积 |
开工 项目数 |
开工 面积 |
开工 面积 |
开工比例 |
竣工 面积 |
竣工比例 |
项目数量 |
项目面积 |
开工面积 |
开工比例 |
竣工 面积 |
竣工 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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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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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面积单位为万平方米,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开工面积为当年通过施工图审查的建筑面积;“竣工面积”为当年通过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的建筑面积;
3.相关公式:太阳能光热/浅层地热能/空气源热泵竣工比例=太阳能光热/浅层地热能/空气源热泵建筑应用项目竣工面积/新建民用建筑竣工面积新建绿色建筑开(竣)工比例=新建绿色建筑开(竣)工面积/新建民用建筑开(竣)工面积新建装配式建筑开(竣)工比例=新建装配式建筑开(竣)工面积/(新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开(竣)工面积)
附件2-2-1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库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筑类型 |
改造面积(万m2) |
节能改造方式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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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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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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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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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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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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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既有居住建筑改造项目 项,改造面积 万m2 ; 既有公共建筑改造项目 项,改造面积 万m2。 |
备注:1.改造项目库中项目为当年竣工项目;
2.建筑类型填:[1]为居住建筑,[2]为公共建筑;
3.节能改造方式填:[1]建筑用能监测与控制系统改造;[2]照明系统节能改造;[3]采暖通风空调系统节能改造;[4]配电系统节能改造;[5]可再生能源应用改造;[6]围护结构改造。
附件2-2-2
装配式建筑项目库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类别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建筑 类型 |
建筑面积 (万m2) |
是否采用EPC |
结构形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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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 建筑 |
开工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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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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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新开工装配式居住建筑 项,面积 万m2;新开工装配式公共建筑 项,面积 万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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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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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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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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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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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新竣工装配式居住建筑 项,面积 万m2;新竣工装配式公共建筑 项,面积 万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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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建筑 |
开工 |
1 |
|
|
|
|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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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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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新开工装配式工业建筑 项,面积 万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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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 |
1 |
|
|
|
|
|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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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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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新竣工装配式工业建筑 项,面积 万m2 |
填报说明:1.建筑类型填:[1]为居住建筑,[2]为公共建筑;
2.结构形式填:[1]为装配式钢结构,[2]为装配式混凝土结构,[3]为装配式木结构。
3.项目如按皖政〔2020〕21号文规定获得容积率奖励、邀请招标等激励措施请在备注中注明。
附件2-2-3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库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建筑类型 |
建筑面积(万m2) /装机容量(兆瓦) |
应用形式 |
备注 |
1 |
|
|
|
|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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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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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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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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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项目库中项目为当年新竣工项目,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不纳入统计范围;
2.建筑类型填:[1]为居住建筑,[2]为公共建筑,[3]为工业建筑;
3.应用形式填:[1]为浅层地热能建筑应用,[2]为太阳能光伏建筑应用,[3]为空气能建筑应用;
4.既有建筑加装应用可再生能源在备注栏中标注。
附件2-2-4
智慧住宅建设项目库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建设单位 |
建筑面积(万m2) |
备注 |
1 |
|
|
|
|
2 |
|
|
|
|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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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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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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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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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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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项目库中项目为当年新开工项目
附件2-2-5
星级绿色建筑开竣工项目库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建筑类型 |
建筑面积(万㎡) |
绿建星级 |
开工/竣工 |
1 |
|
|
|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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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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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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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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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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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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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项目库中项目为当年开竣工星级绿色建筑项目;
2.建筑类型填:[1]为居住建筑,[2]为公共建筑;
3.绿建星级填:[1]为一星级,[2]为二星级,[3]为三星级。
附件2-2-6
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库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建筑类型 |
标识面积(万m2) |
标识星级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合计 |
居住建筑项目 项,面积 万㎡; 公共建筑项目 项,面积 万㎡; 工业建筑项目 项,面积 万㎡。 |
备注:1.项目库中为获得绿色建筑标识项目;
2.建筑类型填:[1]为居住建筑,[2]为公共建筑;[3]为工业建筑。
六安市叶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6日印发 |
叶建【2023】36号2023年全区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及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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