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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303-00035 组配分类: 其它文件
发布机构: 叶集区住建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成文日期: 2023-03-15 00:00 发文日期: 2023-03-15 08:31
文  号: 叶政办〔2023〕4号 词: 建筑业发展
名  称: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支持建筑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性: 有效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支持建筑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3-03-15 08:31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住建局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叶政办〔20234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六安市叶集区支持建筑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六安市叶集区支持建筑业发展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315


六安市叶集区支持建筑业发展实施意见

 

建筑业是重要的基础性产业和支柱产业。近年来,建筑业在我区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彰显,对地方财税贡献日益提升,但我区建筑业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市场占有率不高、产值税收增长较慢等问题相对突出。为推进我区建筑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进一步增强我区建筑业企业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助力我区建筑业总产值和增加值稳步提升,不断提高建筑业对地方财税的贡献率,促进建筑业企业在管理、创新、资质、信用、质量安全等方面全面进步,实现建筑业加快发展目标,打造“叶集建筑”品牌。根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就加快培育和壮大我区建筑业企业,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支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

(一)培育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对注册地在我区的建筑业企业,综合考核企业建筑业产值、税收、资质、信用、创优创新、质量、安全等相关指标体系,评选出“叶集区建筑业十强企业”。对上述企业在资质升级增项、转型发展、市场开拓、企业合作、人才培育、科技创新、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支持,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人社局、区科技经信局、区统计局、叶集税务局等)

(二)增强建筑业企业竞争实力。引导建筑业企业围绕“六个一”夯实企业基础,增强竞争实力。一是建立一个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专业、高效领导班子,围绕“做大做强”和“做专做精”,深入谋划企业发展,健全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二是制定一个符合自身优势和特点的科学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思路,找准市场定位,确立中长期发展目标。三是建立一套完整、规范、务实、有效的制度体系,尤其是企业的绩效分配制度、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用制度抓管理促发展。四是组建一支结构合理、专业配套的项目管理队伍,着力提升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推进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提高工程建设水平。五是建立一套专业化的劳务用工机制,改变松散粗放的建筑用工模式,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定期组织专业技能培训,引导建筑工人向建筑工匠、产业工人发展。六是打造一个重诺守信的企业形象,强化诚信意识,树立诚信理念,铸造诚信企业品牌。(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人社局等)

(三)鼓励区外建筑业企业将注册地迁入我区或设立子公司,对于新引进的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二级资质的企业,在区内实现税收贡献后,并承诺5年内不迁出我区的,分别一次性给予4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奖励,区内建筑业企业升级至相应资质的,给予同等奖励政策。(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等)

二、加快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

鼓励拥有先进建筑工业化技术的企业在我区投资建设新型工业化生产基地。加快培育设计、生产、施工全产业链的装配式建筑业企业,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倡导轻钢结构、木结构在旅游度假、园林景观和仿古建筑项目中的应用。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政府投资项目应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区重点工程处、区城管局等)

三、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一)科学设置招标条件和评分细则。针对政府和国有投资招标项目,根据项目特点和要求,分别制定不同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供招标人选择使用。常规项目合理设置企业和人员的业绩奖项分值,区级奖项应予赋分,市级与省级以上奖项可设置相近或相同分值。坚决纠正招标人随意抬高投标企业资质等级,以及设置超出招标项目本身规模和质量的业绩要求等行为。有特殊要求(指技术工艺复杂或结构特殊等)的项目,要落实招标人的自主权,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招标文件提出修改和调整意见,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选择出专业水平高,符合项目特殊要求的优质企业。鼓励建设单位选择“叶集区建筑业十强企业”。(牵头单位:区发改委;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重点工程处、区城管局等)

(二)鼓励和支持我区建筑业企业参与联合体投标。政府和国有投资项目可提高接受联合体招标的比例,鼓励支持我区龙头、骨干、十强建筑业企业积极与央企、外地大型建筑业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和EPCPPP项目建设。鼓励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单位与本区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工程投标。央企、外地大型建筑业企业与本地建筑业企业组建联合体投标的,在招标过程中予以适当加分。建筑业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建设的项目,其业绩予以认可。(牵头单位:区发改委;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重点工程处、区城管局等)

四、鼓励企业创优夺杯

提倡实行建筑工程优质优价,在工程合同中予以明确。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工程,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企业承建工程项目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建筑工程钢结构金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在区里通报表彰并在企业招投标过程中予以加分。新引进建筑业企业自迁入我区之日起3个年度内,根据其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对本级财政贡献,按照200万元以下、200-500万元、500万元以上三个阶段分别给予40%50%60%的奖励。(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发改委、区重点工程处、区城管局等)

五、完善建筑业核算统计

引导和鼓励建设单位和工程款拨付单位在合同中设置外地施工企业在六安全额缴纳增值税,工程款支付至独立核算的六安分公司账户等内容。外地企业中标后,鼓励其选择我区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作为其施工联合体,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牵头单位:叶集税务局、区统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重点工程处、区城管局、皖西国投集团;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等)

六、支持企业开拓外地市场

加大对我区建筑业企业拓展区外、省外市场的支持力度,为建筑业企业巩固和拓展区外建筑市场提供政策指导、项目咨询、风险提示、投资信息、法律援助等服务。有针对性地推介本地龙头骨干建筑业企业,帮助解决企业在外地承包工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营造良好的外部市场环境。外向建筑业产值纳入信用评分。(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叶集税务局等)

七、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

规范保证金收取。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严禁向建筑业企业收取其它保证金。建筑业企业可以通过保函、担保或保险的方式缴纳上述4类保证金,任何单位不得拒绝。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但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对建筑业企业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行差别化管理,被我区人社和住建部门联合命名为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单位的建筑业企业可免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重点工程处、区城管局等)

八、强化建筑业人才支撑

引导企业建立内部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人才梯队建设。注重行业人才挖掘,创新丰富人才培养方式,运用业绩量化、面试答辩等多种评价方式,促进我区建筑行业人才层次提升。完善以市场评价为导向的职称评审标准,创新民营企业职称评价方式。做好职业资格与相应职称的衔接确认,充分激发和释放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和市场需求,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组织企业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对组织职工开展技能培训的企业和自主参加技能培训的建筑工人,按规定给予技能培训补贴。(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

九、加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

全面归集建筑市场主体和项目的基本信用信息、优良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不断完善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评分内容和标准。以信用评价为核心,开展日常监管和服务,建立差别化检查机制,减少对信誉好、守信用建筑业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标后监管,落实招标人现场管理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坚决打击挂靠和违法分包行为。建立建筑市场信用评价激励机制,将信用评价结果和标后监管结果运用在招投标过程中,实行综合评分法的招投标项目,信用评价分值占一定权重。(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重点工程处、区城管局等)

十、建立协调联动会商机制

建立叶集区建筑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组织区住建、发改、公管、财政、交通、水利、重点、城管、人社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统筹协调建筑业发展重大问题,加快推进建筑业发展的相关工作。加强对建筑业企业的帮扶指导,及时修改完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资质升级、职称评审等事项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持续优化建筑业企业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重点工程处、区城管局、区人社局等)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315日印发

 

 六安市叶集区支持建筑业发展实施意见.docx
六安市叶集区支持建筑业发展实施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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