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减排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现通知如下:
一、提倡自然通风,严格执行空调室内温度控制标准,制冷模式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空调运行期间应保持门窗关闭;缩短空调使用时间,下班前半小时关闭空调,非工作时段确保空调处于关闭状态。
二、充分利用自然光,除因天气原因影响能见度外,实行白天关灯办公;会议场所要根据参会人数和会议时间,合理使用照明灯;在不影响安全的情况下,办公场所公共区域不开启照明灯。
三、在使用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碎纸机等办公设备时,要开启“省电模式”,减少设备待机能耗;严格落实办公设备“人走电断”关停措施,及时关闭办公设备电源。
四、减少电梯使用频率,低楼层和上下三层以内楼层步行,尽量少乘电梯或不乘坐电梯。
五、即日起,各单位节约用电节能减排工作履行情况将纳入区委督查办督查范围,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树立节能减排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形成良好示范效应。
中共六安市叶集区委督查考核办公室
六安市叶集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