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
关于请求对《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叶集区区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函
区司法局:
根据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排,并结合我区实际,《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叶集区区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现已起草完成,并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拟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请贵局对其进行合法性审查。
附件:《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叶集区区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
联系人:李阳春,联系电话:2770906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
2022年5月3日
附件: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叶集区区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讨论稿)
各乡镇街,区直各部门、皖西国投集团:
为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助力乡村振兴,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升农业综合产能和耕地质量等级,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农民增收,稳步推进宅基地有偿退出试点工作,加快城镇化建设,结合土地整治相关政策,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用地保障,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为统领,紧紧围绕耕地保护与发展保障主题,严守耕地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通过大力实施土地综合治理项目,切实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完善农田水利设施,推进耕地规模化经营,宜机化作业,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综合提升,为乡村振兴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1.结合国土空间规划,超前谋划,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为我区城市和城镇建设提供良好的建设用地空间规模保障。
2.结合土地整治相关政策,整合相关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大力推进区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力度,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助推乡村振兴。
3.依据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优化村庄布局,着力对农村宅基地进行腾退和归并,从而提升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水平。
4.依区域土地综合整治为平台,着力实施增减挂拆旧区和新增耕地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一是切实增加耕地面积,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二是切实解决农村各类零散、粗放的用地导致土地利用率低的问题;三是通过项目的实施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解决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和耕地占补平衡压力大的问题。
三、实施模式。
1.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项目实施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由安徽皖西国有投资(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皖西国投集团)作为项目投资主体,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合作开发模式实施项目。合作开发应当在公开公平的前提下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对项目实施区域、建设规模、实施模式、投资金额、工程建设内容、双方权利义务、投资收益分配等进行明确约定。
2.部门协同,各司其职
区财政局:负责相关可用于土地整治项目的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和监管(如新增耕地交易收益、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并协助指导皖西国投集团开展项目资金的筹措、拨付和监管。
区农业农村局:一是负责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二是负责区级土地整治项目申报审批,组织开展对项目规划设计进行审查,并协助皖西国投集团上报区发改委予以批复;三是负责区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的实施管理和验收工作;四是结合宅基地管理相关政策,指导有偿退出宅基地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一是负责项目区内增减挂、新增耕地项目组卷上报审批,并组织申报各级验收和相关指标入库工作。二是配合做好有偿退出宅基地工作。
区审计局:负责项目实施前和过程中的跟踪审计及项目竣工后的审计工作。
区征迁事务处:一是配合做好有偿退出宅基地权利的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二是做好负责项目实施前的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工作;三是负责项目区内房屋、地上附属物登记丈量和补偿款核算及退宅补偿等相关工作。
皖西国投集团:负责项目资金的筹措、监管和拨付,一是涉及货币安置群众的房屋拆迁补偿等费用在签订协议后半个月内由打卡发放到户;二是涉及退出宅基地权利购买商品住房的费用参照国有土地拆迁安置对应费用拨付程序执行。三是负责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工程施工、审计等费用的拨付。
乡镇街:涉及的乡镇街一是负责协调、推进土地综合治理全面工作;二是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三是配合区征迁事务处开展房屋拆迁登记、补偿核算等相关工作;三是负责宅基地退出户数和人口的合规性认定;三是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四是负责组织项目竣工后的土地权属调整和项目后期管护等工作。
四、稳步推进宅基地有偿退出
(一)退出宅基地方式
坚持政府引导、乡镇统筹、群众自愿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农户自愿放弃宅基地权利到叶集区境内购买商品房或货币补偿。
(二)退出宅基地权利的原则
1.有偿退出宅基地条件
(1)在土地综合治理项目区内现有住房;
(2)住房必须符合一户一宅相关政策规定;
(3)自愿放弃宅基地权利,并出具自愿放弃宅基地权利承诺书;
(4)在叶集区境内购买商品住房。
放弃宅基地权利到叶集区境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农户,须同时具备以上四个条件,方可获得补助。
2.有偿退出宅基地补偿、补助和奖励标准
(1)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按照六政秘〔2020〕120号文件规定执行。
(2)符合有偿退出宅基地条件的农户,如在叶集区境内购买商品住房,凭商品房购买合同按照4.5万元/人给予放弃农村宅基地权利的补偿,由皖西国投集团负责协调并直接拨付至房企指定账户;
(3)符合我区人才就业创业政策的(叶办发〔2020〕31号),可同时享受相应补贴。
(4)临时过渡安置费用一次性付清6个月(按拆迁房屋面积每平方米6元乘以6个月计算);
(5)规定时间内退出宅基地每户奖励3万元,并按房屋(不含室内装修等)拆迁补偿总额的10%予以奖补;
(6)自愿放弃宅基地权利,选择货币补偿的,另按房屋(不含室内装修等)拆迁补偿总额上浮20%予以奖励。
3.退出宅基地权利的人口认定标准
(1)属本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享有宅基地权利的人员;
(2)符合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但无单独住房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
(3)整治区范围内仅此一处宅基地的人员,一户多宅不予认定;
(4)享受过有偿退出宅基地权利补偿的人员,不再享受今后的征迁安置政策。
(5)如遇特殊情况由乡镇街按有关政策和规定认定。
4.工作流程
(1)农户自愿申请和自愿放弃宅基地权利承诺书(申请制式见附件1);
(2)所在地村(居)审核(审核审批验收表见附件2);
(3)所在乡镇审批并组织实施,区相关职能单位协助;
(4)竣工验收。项目实施完毕后,一是增减挂拆旧区和新增耕地地块由涉及乡镇街负责编制验收申报材料并报送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由该局负责材料审查,并组织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计局、区征迁事务处、皖西国投集团等部门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涉及乡镇街与农户签订自愿放弃宅基地权利协议,并与涉及村民组签订工程后期管护协议。二是区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竣工后,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涉及乡镇街配合编制验收申报材料,并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区财政局、审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皖西国投集团等部门联合验收。
三是区审计局负责项目的竣工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三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负责将验收合格的增减挂拆旧地块和新增耕地地块,及时在全国农村土地整治系统中予以备案入库,形成可有指标。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以区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审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皖西国投集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域土地综合整治领导组。
(二)资金保障。由区财政局负责相关涉农资金的整合使用,并协调指导资金筹措、使用和监管;皖西国投集团作为项目投资主体,负责投资建设区域内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所需相关经费、退出宅基地补偿,并保障项目实施所需要的工作经费。
(三)监督保障。土地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工程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强项目后期管护监管力度。提高工程项目后期管护能力和整体效益,要层层落实管护责任,创新管护机制,坚决杜绝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发生。
(四)宣传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土地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采取经验交流、媒体报道等方式,及时总结宣传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推进区域土地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纪律保障。各部门、各乡镇街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项目管理,确保新增补充耕地指标准确、质量达标、项目实施程序规范,严禁弄虚作假行为,坚决杜绝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现象。对存在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