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31日)
六安市叶集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
六安市叶集区统计局
根据国务院、安徽省和六安市统一部署,2018年7月2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我区成立叶集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以下简称“三调”)。2018年11月,叶集区“三调”实施方案正式印发,2018年12月6日及时从省信息中心领取国家下发的工作底图,正式开展初始调查工作,“三调”初始调查工作共经过省级核查组6次全面核查、回头看反馈2次核查、国家反馈1次核查,全面完成整改后于2019年10月30日将初始调查成果上报国家;2020年4月10日开展“三调”统一时点更新工作,前后经过省级7次核查,全面完成整改后,于10月12日上报国家,11月23日,“三调”统一时点更新调查成果通过国家级核查;2021年11月26日叶集区“三调”成果经省三调办专家组验收通过。现将叶集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29184.08公顷(437761.20亩)。其中,水田26505.68公顷(397585.20亩),占90.82%;水浇地79.64公顷(1194.60亩),占0.27%;旱地2598.76公顷(38981.40亩),占8.91%。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4419.18公顷(366287.7亩),占全区耕地的83.67%;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320.46公顷(49806.9亩),占全区耕地的11.38%;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434.88公顷(21523.2亩),占全区耕地的4.92%;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9.56公顷(143.4亩),占全区耕地的0.03%。
二、种植园用地1478.34公顷(22175.10亩)。其中,果园1318.74公顷(19781.10亩),占89.20%;茶园134.55公顷(2018.25亩),占9.10%;其他园地25.05公顷(375.75亩),占1.70%。
三、林地7144.62公顷(107169.30亩)。其中,乔木林地4310.17公顷(64652.55亩),占60.33%;竹林地722.71公顷(10840.65亩),占10.11%;灌木林地102.22公顷(1533.30亩),占1.43%;其他林地2009.52公顷(30142.80亩),占28.13%。
四、草地407.59公顷(6113.85亩)。均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35.82公顷(537.30亩)。均为内陆滩涂。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073.72公顷(151105.80亩)。其中,城市用地1175.44公顷(17631.60亩),占11.67%;建制镇用地752.96公顷(11294.40亩),占7.48%;村庄用地7696.62公顷(115449.30亩),占76.40%;采矿用地60.82公顷(912.30亩),占0.60%;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87.88公顷(5818.20亩),占3.85%。
七、交通运输用地1431.32公顷(21469.80亩)。其中,铁路用地125.49公顷(1882.35亩),占8.77%;公路用地661.09公顷(9916.35亩),占46.19%;农村道路644.74公顷(9671.10亩),占45.04%。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973.31公顷(89599.65亩)。其中,河流水面1220.54公顷(18308.10亩),占20.43%;水库水面252.78公顷(3791.70亩),占4.23%;坑塘水面3569.59公顷(53543.85亩),占59.76%;沟渠607.94公顷(9119.10亩),占10.18%;水工建筑用地322.46公顷(4836.90亩),占5.40%。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土地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区级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