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集区姚李镇莲花路张贤胜(身份证号:3424……71)于2026年03月26日向我单位申请办理2009年购买叶集区姚李镇莲花路3号楼121/221、122/222两间商铺不动产权证,因叶集区姚李镇花莲花路开发商的办事机构及办事人员已撤离叶集区,业主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时,开发商无法与业主共同提出转移申请,只能由业主张贤胜单方申请转移登记,现予以公告。若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该房屋登记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和证件向我单位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单位将为其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电话:0564—6499582
叶集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