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办〔2024〕6号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叶集段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及安置奖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叶集段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及安置奖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1日
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叶集段项目集体土地上
房屋征收补偿及安置奖补方案
为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保障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叶集段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六安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六政秘〔2020〕120号)、《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结合区域土地综合整治稳步推进宅基地有偿退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叶政秘〔2022〕16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叶建〔2024〕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目的和范围
征收目的: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叶集段项目建设。
征收范围:本项目位于姚李镇,东起长湖村大庄村民组与裕安区交界处,西至龙凤村胜利村民组与金寨交界处,南北宽约60米。涉及姚李镇长湖村、关山村、山河村、龙凤村,全程约10.9公里(具体详见红线图)。
二、房屋确权
对项目实施范围内的房屋权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并结合航拍图进行确权,已进入执法、司法程序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征地补偿与社会保障
(一)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3〕62号)规定的叶集区的标准执行。
(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征收范围内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皖政〔2023〕72号)规定的执行。
四、房屋征收补偿及安置奖补
(一)征收对象。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地上附属物均为此次征收对象。
(二)补偿标准。合法房屋及其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六安市被拆迁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六政秘〔2020〕120号)规定的叶集区的标准执行。
(三)征收安置奖补方式。实行货币补偿、实物住房安置(有偿退出宅基地购房奖补券)二种方式(选择一种)。选择实物住房安置(有偿退出宅基地购房奖补券)的,可选择全区范围内自愿进入购房券(有偿退出宅基地购房奖补券)房源平台内的房屋(具体情况以选房现场公示为准)。
(四)安置奖补对象的认定及标准。安置奖补对象主要为项目区内享有有偿退出宅基地权利的人,按照《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结合区域土地综合整治稳步推进宅基地有偿退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叶政秘〔2022〕16号)规定的执行。
1.有偿退出宅基地条件
(1)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人员;
(2)在征收范围内有住房或宅基地;
(3)符合一户一宅相关政策规定;
(4)自愿放弃宅基地权利,并出具自愿放弃宅基地权利承诺书;
放弃宅基地权利到叶集区境内购买商品住房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上四个条件,方可获得购房奖补。
2.有偿退出宅基地奖补及购房补贴奖励标准
(1)符合有偿退出宅基地条件的农户,如在叶集区境内购买商品住房,按照4.5万元/人给予放弃农村宅基地权利的奖补。区征迁事务处开具“自愿放弃宅基地区内购房奖补券”,区住建局牵头协调区内房企提供房源,并做好服务,六安市叶集区铁路建设协调指挥部办公室按规定办理相关资金结算。农户凭“自愿放弃宅基地区内购房奖补券”选房。被征收人持“自愿放弃宅基地区内购房奖补券”的选房、结算、减免契税等相关工作按照我区“购房券”做法执行。
(2)为加快征收进度,保障工程项目建设,经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叶集段项目建设单位同意,本征收项目在执行《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叶建〔2024〕11号)的基础上,利用有偿退出宅基地购房奖补券在城市规划区外购置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2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利用有偿退出宅基地购房奖补券在城市规划区内购置新建商品住宅的额外再给予1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
3.有偿退出宅基地权利的人口认定标准
(1)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利的人员;
(2)符合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但无单独住房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
(3)征收范围内仅此一处宅基地的人员,一户多宅不予认定;
(4)本项目特殊人群有偿退出宅基地权利的人口认定标准按照2022年8月1日《六安市叶集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领导组会议纪要》执行,如遇特殊情况由乡镇街按有关政策和规定认定。
以上人口类型已享受人口安置或公职人员(包括家属)已参加房改的不再享受本安置奖补政策。本安置奖补政策与区内征收补偿安置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其他规定
(一)本项目一律采取自行过渡方式,临时过渡期为6个月。住宅用房搬迁费、临时过渡安置费补偿标准、非住宅用房停产停业损失费及搬迁费计算标准均按六政秘〔2020〕120号文件规定的叶集区的标准执行。
(二)住宅用房临时过渡安置费、经营用房、仓储用房、生产用房停产停业损失费相互间不重复计算。
(三)房屋提前征收奖励。在规定时间内腾空房屋,将被征收房屋产权移交给征收人,经验收合格并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分别给予被征收人以下奖励与补助:
1.给予3万元/户提前征收奖励(以往征收项目已享受每户提前征收奖励的不再享受),超出规定时间的,取消3万元/户的提前征收奖励。
2.集体土地上被征收房屋按核定的主房有效征收面积补偿费总额的10%再给予奖励,每推迟一天,扣除主房有效征收面积补偿费奖励总额的10%,扣完为止。
3.选择货币补偿的,集体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在核定主房有效征收面积补偿费总额的10%奖励基础上,再给予20%的奖励,每推迟一天,扣除主房有效征收面积补偿费奖励总额的10%,扣完为止。
(四)户数及安置奖补对象的认定。村、乡(街)两级负责被征收户数及安置奖补人口的确定、联系服务、房屋拆除及安全保障工作,外来户只认一户,不予分户,区征迁事务处负责已安置奖补情况的审核及根据村、乡(街)两级确定的安置奖补人口签订协议,区内购房的由区住建局协调提供区内房源。
(五)张榜公示。房屋征收工作实行三榜公示。一榜公示:现场调查登记结束后,对被征收户房屋结构、面积及安置人口的认定等情况进行张榜公示;二榜公示:经一榜公示无异议后将房屋结构、面积、补偿金额及家庭人口情况进行公示;三榜公示:房屋腾空并将房屋产权移交给征收人后,对安置奖补对象、房屋补偿金额等情况进行张榜公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示后5日内提出。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设立举报电话。
六、征收期限
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需要,适时启动征收工作,集中征收时间15天。
七、其他事项
(一)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本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征收部门报请叶集区人民政府依照本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征收范围内公告。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且在征收补偿安置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征收人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执行。
(二)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权人从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应主动与房屋征收部门对接,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相关事宜,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由抵押权人自负。
(三)凡在供电、供水、供气部门立户的电表、水表、气表由供电、供水、供气部门派员拆除。被征收人应缴清水、电、有线电视、电话等费用并办理报停手续。
(四)被征收人腾空房屋时原则上不得破坏房屋结构。若由此引发安全事故、经济损失等,其相关责任全部由被征收人承担。
(五)征地补偿款、拆迁补偿款的发放和兑付分别按征地补偿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规定的执行。
(六)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秉公办事、按规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被征收房屋拆除及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由姚李镇负责,确保房屋拆除工作的安全。
八、附则
(一)本方案仅适用于本项目征收补偿及安置奖补。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本方案由叶集区征地拆迁事务处负责解释。
(四)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叶集段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及安置奖补工作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叶集段项目集体土地上
房屋征收补偿及安置奖补工作指挥部
组成人员名单
指 挥 长:崔 玲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指挥长:缪亚涛 区政府副区长
王 松 区政协副主席、区城管局局长
吴远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局长
马乐东 姚李镇党委书记
成 员:沈冶军 区发改委主任
张国秀 区司法局局长
胡明超 区财政局局长
徐 艳 区人社局局长
李明亮 区住建局局长
张纯贺 区交通局局长
李凤贤 区城管局副局长
朱余亭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 平 市公安局叶集分局副局长
江红六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副局长
张 超 叶集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穆晓莉 皖西国投集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卢天平 土地收储中心(征迁事务处)副主任
(主持工作)
卫 荣 国网叶集供电公司总经理
刘 洋 姚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征收组、拆除组、核查组。
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三榜公示及相关资料收集、统计整理和材料汇总上报等工作,刘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征收组:负责征收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房屋登记丈量测算和安置奖补结算工作。
拆除组:负责被征收房屋的拆除工作,确保拆除工作的安全。
核查组:姚李镇成立核查组负责按一定比例对征收丈量底表、算账大表、退宅奖补资格认定表进行抽查,将核查出的问题及时上报指挥部处理;负责将核查档案资料单独存档保存。
抄送:区委各部委,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