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财〔2024〕59号 签发人:付启胜
六安市叶集区财政局
关于调整物业管理项目实施方式的请示
区政府:
为进一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推动资金跨部门统筹整合,发挥资金集聚效益,现就调整物业管理项目实施方式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近年来,我区办公场所除行政中心(含南区、纪委监委办公楼)由机关事务中心负责,其余均由单位或由该楼明确楼主单位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并办理资金支付。每年预算规模约650万元(不含区属医院、学校、乡镇街及开发区)。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物业管理,统一标准,提高质量,参照市直做法,经会商区机关事务中心同意,建议将物业管理项目交由安徽新叶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为单位提供物业服务,并接受被服务单位开展的绩效考核。
六安市叶集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5日
六安市叶集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5日印发 |
(联系人:龚平,联系方式15156069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