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叶集区财政局关于同意六安婉赢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
叶财〔2023〕12号
六安市叶集区财政局
关于同意六安婉赢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
六安婉赢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对贵公司报送的代理记账资格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六安婉赢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谢文娟,经营场所: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中央城金街商铺S4幢403号。
三、六安婉赢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可以接受委托办理下列业务:
(一)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三)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四)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四、你公司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发生变更,设立或撤销分支机构,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变更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应当自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20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六安市叶集区财政局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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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叶集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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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526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