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安市叶集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强化监管保障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叶国资〔2024〕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党对国有企业全面领导,打造“嵌入式”国资监管体系,促进区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区属企业”)合规经营,做强做优做大、加快高质量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我区8项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措施分别由区委农办等7家牵头单位分头制定,区财政局汇总整理,会前经各牵头实施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并征求意见建议,同时报区分管领导审核,区政府有关领导两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区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二届区委43次常委会研究通过,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1月8日联合印发。
四、工作目标
促进区属企业合规经营,做强做优做大,强化监管保障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内容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发挥区属企业党组织领导作用;强化重点环节监控。在落实区属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权前提下,区财政局(区政府国资委)重点加强对工程招投标、投融资、购销、担保、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的全链条全过程跟踪监管,充分运用国资监管信息化系统提升监管水平。建立协同联动机制。构建财政(国资)、巡察、审计、金融监管、行业部门等统筹衔接的对区属企业外部监督协同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工作会商和信息交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严格区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行为的惩处措施和程序,做深做细日常监督。
六、创新举措
为促进区属企业高质量发展,对重点事项事前有掌控,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对涉及企业三重一大等事项分级分类建立集报告、备案和审批为一体的重大事项决策管理机制;事中有监督,对区属企业生产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等进行评估和预警,规范经营管理行为和决策过程,强化对重点工作、重要人物、重大问题整改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督办。事后有评价,对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资产保值增值、监管发现问题整改等开展考核评价,纳入经营业绩考评内容。
解读机关:六安市叶集区财政局
解 读 人:台德炜
政策咨询电话:0564-6497302
政策咨询地址:社保大楼三楼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