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财〔2023〕43号
六安市叶集区财政局关于转发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
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六安市叶集区财政局
2023年6月29日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