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六安市叶集区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叶办发〔2022〕24号)(以下简称《措施》)。现就《措施》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战略部署,为推进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决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全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2022年到2025年间要逐年稳步提高等8项措施,持续增进乡村振兴。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我区8项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措施分别由区委农办等7家牵头单位分头制定,区财政局汇总整理,会前经各牵头实施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并征求意见建议,同时报区分管领导审核,区政府有关领导两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区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二届区委43次常委会研究通过,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
四、工作目标
实施8项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措施,用全力完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战略部署。
五、主要内容
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区财政局及区委农办牵头;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区财政局牵头;做好相关政策的衔接,区财政局牵头;落实土地出让收入核算制度,区财政局牵头;加强监督管理,区委农办牵头。
六、创新举措
为推进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全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2022年到2025年间要逐年稳步提高,其中2022年达到9.4%、2023年达到9.6% 、2024年达到9.8%、2025年达到10%以上。持续加大区级财政通过原有渠道用于农业农村的支出力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农投入原则上不降低,切实增加对农业农村投入。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随着我国脱贫攻坚目标的完成,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上日程,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重要部署,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上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任务,为我们走好新时代乡村振兴路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战略部署,站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乡村振兴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解读机关:六安市叶集区财政局
解 读 人:台德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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