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叶集区金融惠企政策解读
一、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优惠
政策内容: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压降成本费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原有水平基础上下浮10%以上。
政策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0〕6号)。
享受主体: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
申报材料:因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信贷审批制度规定的申请材料不同,具体申报材料以贷款银行的规定为准。
申报流程:企业向贷款银行咨询所需申请材料,按照贷款银行的规定提供完整申请材料。
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叶集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具体可咨询各银行服务热线。
二、办理展期
政策内容: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疫情发生前3个月生产经营正常,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到期贷款予以展期。
政策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0〕6号)。
享受主体:受到疫情影响严重,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
申报材料:
1.到期贷款展期申请;
2.受疫情影响的相关情况说明;
3.疫情发生前财务报告资料;
4.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
5.贷款银行根据信贷审批制度规定的其他材料。
操作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主动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
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叶集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具体可咨询各银行服务热线。
三、融资担保费率优惠
政策内容:建立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对区内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政策依据:
1.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举措的通知》(六政秘〔2020〕14号)
2.省政府《稳金融工作方案》
享受主体:区内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
申报材料:
1.客户申请书;
2.区政策性担保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报流程:按照区政策性担保机构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向区政策性担保机构提出申请。
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六安市叶集易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6666805。
四、新型政银担贷款政策
政策内容:对政策性担保机构新发生的单户融资担保余额500万元以下、最高不超2000万元的融资担保业务全部纳入“4321”政银担合作试点。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企业提供担保服务,担保费率不超过年化1.2%。
政策依据:
1.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54号)
2.《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服务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的实施意见》(六政〔2016〕12号)
3. 市政府《稳金融工作方案》
享受主体:有融资需求且主动提出担保申请的企业。
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等基础资料;
2.企业书面申请资料;
3.企业财务、税务报告及有关业务资料;
4.企业实际控制人身份证明资料;
5.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需要的其他材料。
申报流程:企业向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接到申请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尽职调查,企业符合政策条款规定的条件后,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按不高于年化1.2%的担保费率为其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六安市叶集易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6666805。
五、“税融通”贷款政策
政策内容: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中小微企业纳税情况,向依法诚信纳税并提出贷款申请的中小微企业,以其纳税记录作为企业信用,提供一定数额的信用贷款或担保贷款。2020年将“税融通”业务支持对象从纳税A级和B级企业扩大到M级。
政策依据:
1.《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的通知》(皖办明电〔2020〕13号)
2.《关于印发<六安市税融通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六金〔2020〕39号)
享受主体: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按期偿付贷款本息能力、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B级、M级的中小微企业(国家明禁的淘汰类、产能落后、环保不达标产业不列入支持范围内)。
申报材料:
1.申贷所需常规资料;
2.工商信息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征信报告;
4.企业近期征信报告;
5.纳税证明以及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申报流程:已核定公示的中小微企业,选择1家银行作为业务主办银行并向其申请“税融通”贷款,同时向我区联席会议备案;需要担保的,由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依规提供融资担保。
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叶集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具体可咨询各银行服务热线;六安市叶集易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6666805。
六、续贷过桥资金支持政策
政策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的小微企业,银行贷款到期出现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合作银行同意续贷或转贷的,由续贷过桥资金为其提供临时性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
1.《六安市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15〕600号)
2.《关于修订印发<六安市叶集区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叶财〔2020〕42号)
享受主体:在我区内注册登记并单独纳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标准,依法合规经营,生产经营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无重大经济诉讼和重大违法违规等未决事项,符合国家信贷政策的小微企业。
申报材料:
1.企业使用过桥资金申请审批表;
2.银行同意续贷承诺函原件及复印件(特殊情形下不能出具的,根据区财政局会同区科技经信局确定的处理方式处理);
3.贷款银行认可的还款帐户。
申报流程:企业携申请材料至经办机构申请,经办机构进行审核认为符合条件后,向申请企业提供续贷过桥资金。
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六安市叶集易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6666805。
解读机关:六安市叶集区财政局
解读人:王悦
政策咨询电话:0564-6489796
政策咨询地址:社保大楼三楼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