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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408-00005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叶集区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成文日期: 暂无 发文日期: 2024-08-08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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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六安市叶集区司法局副局长高海生对《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实施方案》进行问答式解读

六安市叶集区司法局副局长高海生对《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实施方案》进行问答式解读

2024-08-08 08:15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司法局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问:什么是法律援助,法律援助需要收费吗?

答: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这里有两个关键点:第一,对象是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这两类人群。第二个关键点是无偿,免费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是司法行政机关重要职能之一,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问:法律援助的服务形式都有哪些呢?

答:法律援助形式是比较多样的,主要有以下几种:1.法律咨询;2.代拟法律文书;3.刑事辩护与代理;4.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5.值班律师法律帮助;6.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等。

问:法律援助的对象具体是哪些群众呢?

答:法律援助的对象,一是经济困难公民。六安市具体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视为经济困难。2023年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农村低保标准721元/人/月;城市标准低保756元/人/月。

二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1.针对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通知类案件。由公、检、法以通知方式指定辩护的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机构无需审查当事人家庭经济状况即应给予法律援助。

2.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的特殊案件,具体包括:(1)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

(2)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

(3)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

(4)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等。

另外,为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42条规定,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民事、行政事项具体有哪些?

答:具体包括以下事项: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或者行政补偿;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争议请求给付经济补偿、赔偿金;请求赔偿与交通、工伤、医疗、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等相关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请求赔偿因高危作业造成的损害;请求赔偿因使用假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造成农业生产损失;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因见义勇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民事权益;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民事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我市对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有所扩大和调整,具体事项有哪些?

答:包括以下事项:1、因环境污染遭受经济损失请求损害赔偿的;2、因征地、房屋征收、征用请求公平赔偿补偿的;3、因公民住宅安全遭受侵害而主张民事权益的;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土地流转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5、因暴力干涉婚姻自由主张民事权益的;6、因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受害方请求离婚的;7、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8、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9、军人军属权益受到侵犯的;10、信访涉法涉诉案件;11、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农民工涉嫌犯罪或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问:那么申请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审核的程序会不会很复杂?

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接收的材料一般包括:法律援助申请表、申请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经济状况材料、与所申请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等。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类的案件或属于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的案件,无须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仅提供相关证件或者证明材料。

受理申请后,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收到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指派法律援助人员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决定不给予法律援助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或者要求申请人作出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补充材料或者作出说明的,视为撤回申请。

问:2024年我区法律援助工作是怎么计划安排的?

答:2024年全区计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260件,实现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刑事辩护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

具体推进措施为:1.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等规定,高质量组织实施法律援助,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2.重点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将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老年人、青少年、妇女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提高法律援助质效。 3.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环境污染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

问:申请法律援助到哪个单位或地方申请?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办案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非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目前,我区在做好“窗口办”的基础上,进一步减证便民,实行皖事通线上咨询与审批,通过“掌上办、网上办”线上服务平台,实现了四级网办。

区法律援助中心位于史河东路区司法局一楼,联系(政策咨询) 电话 :0564-6262305,同时,在各乡镇街司法所也设置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办理法律援助申请等,让群众实现就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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