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所(分局):
现将《“人民调解为人民 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六安市叶集区司法局
2024年6月6日
“人民调解为人民 助力营造一流营商
环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市关于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积极落实省、市“新春第一会”精神,充分发挥调解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有效服务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安排,现决定在全区开展“人民调解为人民 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活动。
本次专项活动从2024年5月底开始,到2024年12月结束,请各司法所(分局)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并及时报送工作情况。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涉企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各所(分局)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努力从源头预防矛盾纠纷发生,要立足职能职责,积极与企业建立定点联系制度,将企业矛盾纠纷纳入重点排查内容,要聚焦新兴领域,突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开展“滚动式、拉网式”矛盾纠纷排查,确保排查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空白。要重点排查企业债务、劳动争议、合同履行、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污染、破产倒闭、知识产权等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认真分类梳理,进行登记建档,及时处置分流、预警报告,真正做到矛盾纠纷底数清、情况明、预判准、处置快。
二、全力推进涉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涉企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机制,深化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与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将涉企纠纷纳入“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实现涉企相关问题联治、重要工作联动。要积极推进调解与行政复议、仲裁、公证等法律服务资源的整合,推广“调解+行政复议”“调解+仲裁”“调解+公证”等涉企纠纷化解模式,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涉企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
三、全面提升涉企矛盾纠纷化解质效。要结合我区企业分布及发展实际,积极动员广大调解员,深入宣讲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宣讲省、市、区各项重商、安商、亲商、暖商、护商的政策安排,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法律风险等主题,宣传解读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企业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提高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要不断提升涉企纠纷化解能力,注重聘请或邀请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劳动关系处理和债务风险规避等有行业影响和威望、具有法律政策素养、公道正派、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担任调解员或参与调解工作。要抓好企业矛盾纠纷化解专题培训,采取开设调解大讲堂、现场观摩、实训演练等多种形式,提高化解企业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四、全面加强涉企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建设。各所(分局)要主动与企业联系,了解和掌握企业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加大调解工作指导力度,推进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引导、支持有一定规模、需求的企业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设立调解工作联系点。要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作用,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调解工作,鼓励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调解组织或调解员积极进驻大型企业,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要探索推动商会调解组织与各类企业、商事组织等开展供需对接,提供优质高效调解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