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为夯实法治建设基础,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部署要求在我区落地落实,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开展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部署要求,结合安徽省纪委、省依法治省办关于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于9月起开展全区法治建设综合督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对各单位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我区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一规划两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全面督察,提升法治建设水平,打通全面依法治国工作落地落实“最后一公里”,聚焦政策贯彻落实“最后一米”,发挥法治建设对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二、督察主体和时间
督察工作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区委政法委、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区人大监司工委牵头组织实施。时间从2023年9月8日开始,具体时间由各督察组与各被督察单位联系确定。
三、督察内容和督察方法
各乡镇街和区直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等(具体内容见附件2)。督察以实地查看材料为主,同时将通过个别谈话、集中座谈、明察暗访、核实相关问题、听取群众意见等多种方式对法治建设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督察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法治建设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被考核单位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做好自查和迎接督察工作,全面、真实、客观地提供工作总结及台账资料,严禁编造、虚构材料或者隐瞒有关事实,承担考核任务的机构及工作人员,要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规范操作,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考核纪律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认真查摆问题,及时总结经验。督察组将根据督察情况,印发督察反馈意见。被督察单位根据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并上报区委依法治区办。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此次督察,学习借鉴,找准法治建设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及时整改,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紧盯法治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做到“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让群众在法治建设中得到实惠。
联系人:宋菁 18056431773,联系电话:0564-6262318。
附件:1.督察组及督察单位
2.2023年度叶集区法治建设综合督察责任清单
中共六安市叶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中共六安市叶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6日
附件1
督察组及督察单位
第一督察组
组 长:匡 正 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
副组长:张金国 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王珊珊 区人大办工作人员
涂德意 区司法局工作人员
督察单位: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法院、区人武部、区科技经信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叶集税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融媒体中心、区教育局、国网叶集供电公司、皖西国投集团公司、三元镇、孙岗乡
第二督察组
组 长:陈德东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副组长:任家坤 区司法局城区司法所所长
成 员:高 洁 区委政法委工作人员
李首荣 区司法局工作人员
督察单位:区政协办公室、区委统战部、区文旅体局、区统计局、区信访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重点工程处、区商务局、区退役军人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机关事务中心、区水利局、经济开发区、平岗街道办事处
第三督察组
组 长:王珍明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副组长:叶冬冬 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成 员:孟 瑶 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
高 悦 区司法局工作人员
督察单位: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人民检察院、区发改委、区城管局、区人社局、区妇联、区卫健委、区医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区人民医院(市第六人民医院)、洪集镇
第四督察组
组 长:张国秀 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宋 菁 区依法治区办专职副主任
成 员:王安苗 区司法局工作人员
饶 晨 区司法局工作人员
督察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交通局、区供销联社、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区审计局、区数管局、区投创中心、叶集生态环境分局、市公安局叶集分局、史河街道办事处、姚李镇
附件2
叶集区法治建设综合督察责任清单
序号 |
督 查 内 容 |
督察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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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法治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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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
各乡镇街、区直有关单位 |
(1)查看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2023年每年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记录、会议纪要等。 (2)查看区委党校年度课程表、培训教案等,是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校重点课程。(区委党校) (3)查看是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列入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区政府办) (3)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必训内容。(区委组织部) (4)领导班子专题研究解决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查看各单位党组会议记录) (5)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带头宣讲或讲法治课1次以上(查看会议记录) (6)机关举办法治讲座或开展宪法宣誓活动等学法用法活动。 |
3 |
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
各乡镇街、区直有关单位 |
(1)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召开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的专题会议不少于1次。 (2)每年3月1日前,区政府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部门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4月1日前通过报刊、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查看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公开情况) (3)2022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情况。(查看述法报告) (4)《省委依法治省办对六安市开展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查看台账和资料整理情况) (5)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及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实施情况。 |
4 |
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及中期评估工作情况 |
各乡镇街、区直有关单位 |
(1)查看情况落实表台账; (2)查看资料收集整理情况。 |
5 |
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推进情况 |
各乡镇(街道) |
(1)查看各乡镇(街道)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工作制度建立情况; (2)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推进情况. |
6 |
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
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 |
(1)查阅整治工作方案、会议记录和执法工作日志,了解专项整治动员部署落实情况; (2)查看执法案卷和执法记录视频,了解执法行为规范情况; (3)访谈执法单位领导、普通执法人员,了解执法队伍专项整治宣传发动及知晓情况,收集意见建议; (4)回访近期执法案件相对人、12328和12345热线反映人,了解行政相对人和社会群众对交通执法服务的意见建议和满意度; (5)到基层站所等面向群众开放的办事办案机构开展暗访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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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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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 |
区教育局 |
查看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情况。视情况随机抽查一所中学。 |
8 |
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
各乡镇街、区直有关单位 |
是否采取有效形式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
9 |
突出宣传宪法,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
区人大机关、各乡镇街、区直有关单位 |
(1)落实宪法宣誓情况。 (2)“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 |
10 |
突出宣传民法典,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
各乡镇街、区直有关单位 |
2021年以来,“民法典宣传月”安排部署及实际开展情况。 |
11 |
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法治宣传,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
各乡镇街、区直有关单位 |
2021年以来,每年部署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反有组织犯罪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网络安全、食品安全等各类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且成效明显。 |
12 |
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
各乡镇街、区直有关单位 |
(1)把党章、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 (2)基层党组织学习党内重要法规的通知、记录等。 |
13 |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养。 |
各乡镇街、区直有关单位 |
查看年度法治专题讲座学习情况,查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试卷。 |
14 |
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
区教育局 |
检查中小学校法治教育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安排情况。 |
15 |
分层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分步骤、有重点地持续推进,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
各乡镇街、区直有关单位 |
(1)检查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学习记录等。 (2)抽查行政执法部门,检查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学习培训学习记录、考试试卷等,年度课时是否达标。 (3)抽查区级融媒体中心从业人员法治培训学习记录、考试试卷等。 (4)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图文资料。 |
16 |
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提高使用率,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着力提升市县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基本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 |
各乡镇街 |
村(社区)固定法治文化阵地,要求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率达100%,阵地正常运行、更新及时。实地查看国家级、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动态管理是否落实、维护是否到位。 |
17 |
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组织创作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创建一批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
区融媒体中心 |
(1)查看区创建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区法治文化作品资源库建立情况和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播情况。 (2)村(社区),每年组织法治文化活动不少于1次。 |
18 |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传承。 |
区委宣传部、区文旅体局 |
实地查看县(区)对红色法治文化保护、传承和推广情况。 |
19 |
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促进乡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
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区司法局 |
(1)检查村(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规范制定和公开、宣传情况,以及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对照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查看达标情况和动态管理情况。 (2)“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培养数量达标、动态调整且作用发挥情况,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是否在村(社区)公共场所公布、集中培训(轮训)是否不少于8课时。(随机电话抽查“法律明白人”)。 |
20 |
深化依法治校,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法治副校长”实现对中小学校的全覆盖。 |
区教育局 |
(1)查看道德与法治课教师名册,随机抽取5名道德与法治课教师,查阅法治教育培训记录(结业证明),查看参训率是否低于50%。 (2)根据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名单,随机抽取2所学校“法治副校长”履职情况,查看聘任情况和活动次数(提供课程教案)。 (3)网络检索或公安部门提供中小学校发生校园欺凌、性侵害等事件造成恶劣影响情况。 |
21 |
深化依法治企,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企业合规建设,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
区科技经信局 |
实地抽查2个企业,查看依法治企工作落实情况。 |
22 |
在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
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成员单位 |
(1)查阅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成员单位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及普法责任制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落实相关资料。 (2)查阅年度发布典型案例的图文资料,随机抽查公共场所公益普法内容,区融媒体中心提供法治宣传教育栏目、节目播出情况。 |
23 |
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 |
区直相关单位 |
因地制宜建设新媒体普法矩阵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有效性等情况。 |
24 |
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从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 |
区直相关单位 |
查看加强基层一线普法工作中人员配备、经费、装备保障等情况。 |
25 |
围绕“八五”普法重点任务,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理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已形成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入选中央、国家有关部门,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典型案例或在全国、全省性会议上作交流等。 |
区直相关单位 |
(1)经验做法被司法部案例库采用情况。 (2)受到国家级、省级表扬表彰情况。 (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被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情况;荣获或全国创新案例情况。 (4)法治文化作品获评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一、二、三等奖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