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分工:
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与应诉、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宣传、人事、法制监督、公共法律服务、意识形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区政协工作,联系三元司法所。
/领导简历:
高海生,男,汉族,江苏泰兴人,安徽大学本科学历。1981.10月出生,2011.11月参加工作,2013.0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简历如下:
2011.11-2013.02 叶集试验区社保局工作人员
2013.02-2015.07 叶集试验区社保局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2015.07-2017.04 叶集试验区(2016.02叶集区)社保局劳动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劳动争议仲裁院副院长
2017.04-2018.01 叶集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大队长(副主任)、团委书记
2018.01-2019.12 叶集区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大队长(主任)
2019.12-2020.03 叶集区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大队长(主任),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2020.03-2021.4 叶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2021.4- 叶集区司法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联系方式:
电话:0564—6262303
办公地址:六安市叶集区史河东路司法局4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