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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310-00032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叶集区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公告
成文日期: 2021-06-19 00:00 发文日期: 2021-06-19 20:38
文  号: 词: 就业创业
政策咨询机关: 叶集区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 0564-6496544
名  称: 【文字解读】区人社局对《关于修改完善<关于鼓励各类人才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试行)>部分内容的通知》政策解读 性: 有效

【文字解读】区人社局对《关于修改完善<关于鼓励各类人才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试行)>部分内容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1-06-19 20:38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人社局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推进皖豫边界特色城区建设,鼓励各类人才在叶集就业创业,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成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特制定关于鼓励各类人才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试行)》。制定依据主要是对上级部门已出台或现行有效的相关鼓励各类人才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的,在遵循原文件主要精神的基础上充分考叶集实情,对意见进行了相应修改,提高人才获得感成就感。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实现叶集高质量发展,吸纳各类人才到叶集就业创业,建设人才强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现以制度换人才聚集。鼓励各类人才到叶集就业创业,形成人才新高地,努力形成人才辈出、各展其才的生动局面。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经过人社系统内部讨论及在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经区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01222日正式印发。在实施过程中发现人才受益范围较窄,后经过充分的意见征求,于2021619日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并印发。

四、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引才聚才集聚效应、增强创新创业帮扶力度、提升人才服务高标准成色,充分激发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五、主要内容

在《关于鼓励各类人才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试行)》(叶办发〔202031号)第十三条中增加了“凡区外人员在叶集城市规划区内购置首套家庭住房的,享受以上同等待遇,中职学历以下具有一技之长的同样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叶集在外人员参照区外人员执行”内容。

六、创新举措

在制定的条款中,结合我区实际,对原有政策条款有所突破。如凡区外人员在叶集城市规划区内购置首套家庭住房的,享受以上同等待遇,中职学历以下具有一技之长的同样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叶集在外人员参照区外人员执行。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加强政策宣传。多渠道宣传人才就业创业政策,提升政策知晓度。

提供政策服务。通过设立人才服务窗口,提高工作效率。

八、解读机关(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和解读人(由解读机关指定)及其政策咨询服务电话、地址

解读机关:叶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徐磊

政策咨询电话:0564-6496544

政策咨询地址:六安市叶集区兴业大道与民生路交汇处五楼5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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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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