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叶集区人社局 > 政策解读 > 本级政策解读 > 负责人解读
号: /202207-00031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叶集区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公告
成文日期: 暂无 发文日期: 2022-07-11 16:32
文  号: 叶办发〔2022〕17号 词: 乡村人才振兴
名  称: 六安市叶集区人社局办公室徐磊主任对《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方案(试行)》的解读 性: 有效

六安市叶集区人社局办公室徐磊主任对《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方案(试行)》的解读

2022-07-11 16:32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人社局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近日,中共六安市叶集区委办公室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乡村人才振兴工作部署,指导加快推进我乡村人才振兴帮助公众了解政策内容,现作出如下解读。

一、 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背景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只有抓住人才这个关键,选优配强“领头雁”、发展壮大“生力军”,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乡村人才队伍,才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2021年以来,国家、省、市分别印发了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意见,提出了乡村人才振兴建设的总体规划,对乡村各类人才的培养、引进、管理、使用、激励提出了针对性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大力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招才引智,吸引促进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区人社局牵头起草了《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二)政策依据

1.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

3.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37号)》

4.六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 大力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六人才〔20212号 )

5.中共六安市叶集区委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叶发〔202213号)

6. 中共六安市叶集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办〔20229号)

7.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2022年发展现代农业奖补办法》的通知(叶政办〔20228号)

8.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基层群众文艺表演团队、民间艺人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叶政办〔202211号)

9.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工业企业招工稳岗扶持政策(试行)》(叶政办秘〔202212号)

10.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11.六安市叶集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叶集区第二届创业创新大赛活动方案》的通知(叶就〔20221号)

二、 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人才振兴保障措施,着力扩大乡村人才总量,提高乡村人才质量,重点培养农业生产经营、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乡村公共服务、乡村治理、农业农村科技“五类人才”,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队伍,为乡村振兴提供有效智力保障,《方案》围绕“五类人才”,从外来人才引进、本土人才培育、构建人才支持发展体系等方面做了系统的规划部署,确保“五类人才”能够引得进、留得下。

三、 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了更加全面、准确的贯彻落实乡村人才振兴工作要求,确保《方案》能够聚人气,接地气,切切实实为全区乡村人才振兴工提供规划与指引,前期,区人社局对各级出台的支持人才发展政策进行了系统梳理。局党组成员分别到孙岗、平岗、洪集等地召开种养大户、合作社负责人座谈会,召开6个乡镇街及相关区直单位分管负责人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方案》拟定后,于526日至530日向6个乡镇街、 23家区直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共收到29家单位反馈意见,其中9家单位提出修改意见10条,20家单位反馈无意见。68日,雷鸣副区长主持召开10家牵头单位分管负责人座谈会,会后各单位再次报送了修改意见,人社局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吸收和完善。630日,司法局对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合法性审查通过后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四、 工作目标

逐步完善乡村人才振兴发展体系,突出乡村人才振兴工作重点,明确支持乡村人才发展举措,到2025年,全区乡村人才发展体系趋于完善,支持乡村人才培养、引进、管理、使用、激励等举措进一步优化,乡村人才队伍规模进一步扩大,结构愈加合理,素质稳步提升,各类人才支持服务乡村格局基本形成,初步满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本需要。

五、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任务分为加快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乡村公共服务人才、乡村治理人才、农业农村科技人才五类人才:

1. 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一是支持参加技能培训和学历提升。政府相关部门组织高素质农民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对于自主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和涉农相关专业学历教育且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补助和学费减免。二是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到叶集就业创业。对于符合条件的来叶集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农业农村科技人才给予2万元-15万元不等的补助,同时享受购房、租房等补贴。支持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来叶集领办创办农业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创业奖补。

2. 培养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一是鼓励农业创业创新人才参加各类创业创新大赛,获奖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和贷款贴息。二是“名徽厨”培育。通过免费提供技能培训、推荐评选“六安名厨”、挂牌“叶集羊肉名店”等方式,推动我区餐饮行业发展。

3.培养乡村公共服务人才一是放宽乡村教师职称评聘要求,落实义务段城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及周转宿舍建设,让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二是放宽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招聘、职称评聘条件,开展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三年行动计划,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医学毕业生享受大学期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三是对区内文艺表演团队、民间艺人,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奖补、基层公益性文化活动岗位补贴等一系列补助,加大乡村社会体育指导员、乡村文化能人等群体培养。

4.培养乡村治理人才一是突出乡镇领导干部选拔特点,鼓励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乡镇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驻村工作队等群体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提升乡镇公务员招录针对性,鼓励招录乡村旅游、电商营销、优秀村(社区)干部等领域专业人才。二是注重从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村致富能手等群体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落实优秀村(含社区)党组织书记专职化管理。三是鼓励退役军人、村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接受乡村治理、农林牧渔相关专业学历教育,符合条件的享受教育减免补助。四是推进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培养和吸引社会工作人才、“新乡贤”扎根乡村一线,引导“五老人员”参与乡村基层治理。五是加大乡镇人民调解员、学法用法示范户、村社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基层法律人才服务队伍。

5.培养农业农村科技人才一是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选聘“三区”科技人才,培养一批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人才。二是放宽农技人员职称评聘要求,促进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体系融合,加强基层农技人员和农技推广人员培训,落实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制度。三是做好科技特派团、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等载体建设,不断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落实科技特派员激励政策。

六、创新举措

确保对乡村各类人才的培养、引进、管理、使用、激励政策可操作性强,更接地气,在综合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基础上,对部分政策进行了新增,部分条款的适用条件和范围进行了调整,如培育高素质农民队伍中“对参加区内中职学校农林牧渔等涉农相关专业学历教育的,实行学费全免;对参加高等学校农林牧渔相关专业学历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按学费的80%给予补助”,是借鉴外地做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中“给予用人单位或个人补助,其中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分别为15万元、12万元、9万元,博士、硕士、全日制本科生、其他高校毕业生分别为12万元、8万元、5万元、2万元,分3年兑现。”增加了学历型人才补助,“入驻区返乡创业园、绿色食品产业园的,给予3年免租金,三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按照3000/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是新制定。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1.压实工作责任。《方案》明确了每项政策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政策兑现过程中所需材料、申报程序均由责任单位进行明确。乡村人才振兴专项小组负责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项政策推进落实情况,协调工作存在的问题。

2.建立考核机制。把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成效纳入人才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重点考核内容,同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3.加大宣传引导。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致力乡村人才振兴的典型事迹、先进人物,深入挖掘和报道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区上下营造识才、引才、懂才、爱才的良好氛围。

八、解读机关(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和解读人(由解读机关指定)及其政策咨询服务电话、地址

解读机关:六安市叶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徐磊

政策咨询电话:0564-6496544

政策咨询地址:叶集区兴业大道与民生路交汇处社保大楼501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